※ 引述《dot40431 (點點)》之銘言:
: 看到這篇文章差點以為是我自己po的...
: 2012年底結婚,目前有個快要2歲的寶寶
: 從交往後就大小吵不斷,結婚前看到男方對家裡長輩的態度更是傻眼
: 但總之是結婚了...以為會吵鬧才是幸福美滿的家庭(怎麼會這樣想?)
: 最近越來越覺得沒辦法繼續相處,幾乎每次一吵架離婚的念頭就浮現在眼前
: 我不想要他在孩子面前大發雷霆,怕孩子心中留下陰影
吵架的話 也要看是什麼原因阿
夫妻吵鬧本來就是難免
但要看事情的嚴重度
如果輕微的小事就吵 那就是有人個性有問題
很多事情明明可以好好講就好
何必一定要在小孩子面前大發雷霆?
溝通方式不良
這部分要看是妳的問題還是老公的問題...
: 無外遇無家暴,若離婚男方應該會想要孩子監護權
: 我也不擔心孩子在男方家中長大不好(當然我有信心我自己帶是最好)
: 我不想看著這個宅男每個週末窩在家裡打電動
: 我才29歲,原先期望的家庭生活至少是每週末帶著孩子出門跑跑跳跳
: 現在感覺養了個東亞病夫在家裡...
無外遇.無家暴.也有能力獨自養大小孩的男方(也有經濟能力)
你眼中比較大的問題
就只是"每個週末窩在家裡打電動" ?!
這個可以構成離婚的理由嗎?? 你去說給法官聽聽看
打電動錯了嗎??
自己不會打就說別人打電動不好
妳怎麼不去學怎麼打電動 大家一起同樂?
週末打電動就叫東亞病夫喔? 去跟法官講 看法官聽不聽得下去
: 又不能忍受人家討論需要改進的部分(會被瘋狂碎念+罵回來)
: 如果跟孩子分開了我想直接就斷絕一切聯絡吧
: 趁著他對我的印象越來越清楚之前...
所以妳對小孩感情薄弱
可有可無
妳要自己的生活 >> 小孩
: 現在超級黏我...回公婆家也是一兩分鐘沒看到就媽媽媽媽...真的好可愛
: 需要大家給我勇氣跟家人提要離婚的事...
: 長輩總是勸合,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服他們我離開這婚姻會更好...
: 再結婚也不想再生小孩了...
: 雖然我愛我的孩子,但這樣全心全意地付出也真的是很累,可能不想再體驗一次了...
要離婚也不是不行
畢竟妳對小孩的愛也還好而已
而且既然妳想過自己的生活
男方就應該要放手讓妳飛翔(?)
但是要過自己的生活
該盡的基本責任還是要有
既然男方家庭會把小孩扶養長大
那就跟男方談好
離婚後看妳每個月要給小孩多少扶養費
通常是 1.5 ~ 2萬 然後給到18歲
離婚後給小孩扶養費 就比較沒什麼問題
如果相處方面真的沒辦法接受
又覺得自己要飛翔 覺得自己值得過更好的生活
就找個時間好好跟男方談談離婚跟扶養費的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