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很多人為了孩子忍住不離婚的嗎?

作者: nckuwei (國考拼了!)   2016-08-21 08:17:17
※ 引述《dot40431 (點點)》之銘言:
: 看到這篇文章差點以為是我自己po的...
: 2012年底結婚,目前有個快要2歲的寶寶
: 從交往後就大小吵不斷,結婚前看到男方對家裡長輩的態度更是傻眼
: 但總之是結婚了...以為會吵鬧才是幸福美滿的家庭(怎麼會這樣想?)
: 最近越來越覺得沒辦法繼續相處,幾乎每次一吵架離婚的念頭就浮現在眼前
: 我不想要他在孩子面前大發雷霆,怕孩子心中留下陰影
吵架的話 也要看是什麼原因阿
夫妻吵鬧本來就是難免
但要看事情的嚴重度
如果輕微的小事就吵 那就是有人個性有問題
很多事情明明可以好好講就好
何必一定要在小孩子面前大發雷霆?
溝通方式不良
這部分要看是妳的問題還是老公的問題...
: 無外遇無家暴,若離婚男方應該會想要孩子監護權
: 我也不擔心孩子在男方家中長大不好(當然我有信心我自己帶是最好)
: 我不想看著這個宅男每個週末窩在家裡打電動
: 我才29歲,原先期望的家庭生活至少是每週末帶著孩子出門跑跑跳跳
: 現在感覺養了個東亞病夫在家裡...
無外遇.無家暴.也有能力獨自養大小孩的男方(也有經濟能力)
你眼中比較大的問題
就只是"每個週末窩在家裡打電動" ?!
這個可以構成離婚的理由嗎?? 你去說給法官聽聽看
打電動錯了嗎??
自己不會打就說別人打電動不好
妳怎麼不去學怎麼打電動 大家一起同樂?
週末打電動就叫東亞病夫喔? 去跟法官講 看法官聽不聽得下去
: 又不能忍受人家討論需要改進的部分(會被瘋狂碎念+罵回來)
: 如果跟孩子分開了我想直接就斷絕一切聯絡吧
: 趁著他對我的印象越來越清楚之前...
所以妳對小孩感情薄弱
可有可無
妳要自己的生活 >> 小孩
: 現在超級黏我...回公婆家也是一兩分鐘沒看到就媽媽媽媽...真的好可愛
: 需要大家給我勇氣跟家人提要離婚的事...
: 長輩總是勸合,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服他們我離開這婚姻會更好...
: 再結婚也不想再生小孩了...
: 雖然我愛我的孩子,但這樣全心全意地付出也真的是很累,可能不想再體驗一次了...
要離婚也不是不行
畢竟妳對小孩的愛也還好而已
而且既然妳想過自己的生活
男方就應該要放手讓妳飛翔(?)
但是要過自己的生活
該盡的基本責任還是要有
既然男方家庭會把小孩扶養長大
那就跟男方談好
離婚後看妳每個月要給小孩多少扶養費
通常是 1.5 ~ 2萬 然後給到18歲
離婚後給小孩扶養費 就比較沒什麼問題
如果相處方面真的沒辦法接受
又覺得自己要飛翔 覺得自己值得過更好的生活
就找個時間好好跟男方談談離婚跟扶養費的問題吧!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6-08-21 08:44:00
民法成年是20歲 扶養費得給到20歲 18歲是刑法的責任能力 你這樣怎麼考國考
作者: dot40431 (點點)   2016-08-21 09:01:00
我是原原po,抱歉真的是我用字遣詞不好,可能半夜心情不好用了不恰當的字,只是想表達我們真的無法一起相處下去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6-08-21 09:06:00
扶養費是依各縣市訂最低生活費計,父母各半,不是要離婚的人全部要出。
作者: nanio (^++++^)   2016-08-21 09:10:00
樓上專業
作者: dot40431 (點點)   2016-08-21 09:22:00
另外學打電動我以前也學過,但現在有孩子,爸媽都打電動是想要找誰顧孩子?我老公現在三個電動輪流打,外加看足球,美劇,電影,真的不好意思打擾他!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21 09:32:00
一樓,他可能就是這樣才萬年國考吧 XDDD笑死人了,我打所有離婚請求子女扶養費的官司都是給付到子女年滿20歲,扶養費的給付跟哪方請求離婚或破綻發生在哪一方也無關,雙方喬不攏法院原則就是判一人一半你準備考試的時候還是要多看一點實務見解才好子女扶養費的請求權就事基於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這不是契約自由,可能全家事法庭的法官見解都會跟你不同吧就是*你看法典的時候要不要考慮先看過目錄了解一下架構??
作者: betty0824 (betty)   2016-08-21 11:36:00
噗 原po被打臉好慘XD而且原原po根本不需要道歉 我懂妳的心情如果真的下定決心的話 誠心建議妳別因為這樣的男人割捨掉妳的寶貝可以談清楚探視權感情的世界沒有對錯 妳們只是想要的彼此給不起罷了
作者: chillheart (寒)   2016-08-21 11:50:00
協議離婚的話,扶養費給多少、給到幾歲當然雙方談妥就好,訴請或調解基本就是各半去談,我想身為實務工作的我,會比紙上談兵的人更清楚法條吧!
作者: unknowid (...)   2016-08-21 13:06:00
嗯,出一張嘴的人國考還在考,就知道了。
作者: hugoliu (雨果)   2016-08-21 13:13:00
這篇文章寫的不錯啊,就事論事不太懂又不是亂發言一直講人家背景攻擊有何意義難不成還要身家清白或人生勝利組才能PO文?
作者: a50847 (YA)   2016-08-21 13:32:00
噓apple大,我朋友離婚他們贍養費都還講到大學畢業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08-21 13:41:00
想知道 到底是怎麼樣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21 13:46:00
給法官判哪來的契約自由原則= =另外,要約定給到18歲那是你們的事情,對小孩來說,他還\是可以要到20歲。 父母離婚協議要怎麼寫都不拘束小孩。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21 13:48:00
至少要給到20歲,多的話要給到80歲也隨便你阿,懂不懂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21 13:48:00
遇到這種沒給到成年的,都會提醒說還是可以要。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21 13:49:00
a某小孩如果是天才兒童,16歲就大學畢業,父母還是有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21 13:50:00
多,就連法院判都會一期不付視為全部到齊了...現在都12期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21 13:50:00
義務給到他年滿20,懂嘛??a某朋友小孩啦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21 13:51:00
離婚協議怎麼寫 跟 小孩扶養義務是兩件事離婚協議一方不付錢都可以,但他還是有扶養義務阿只是其中一方願承擔,哪天他不願承擔了,小孩還是可以要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21 13:53:00
跟他們講那些對他們來講太困難了,叫他去看目錄是看看契約訂在哪編,扶養義務又是定在哪編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21 14:01:00
至於那個問題(?) 老實說,這個問題根本有問題好嗎"請問在雙方同意離婚條件的狀況下" 阿他們講好就好啦關法官什麼事拉?? 除非一方不同意離婚,否則兩願離婚幹嘛要法官同意?? 兩願離婚要開怎樣的條件你開心就好就算說好一方不付、付到幾歲,你開心就好。但遇到這類型的當事人,都會提醒說(通常不付的那方沒有監護權,就是用這個換監護權),將來監護人以小孩名義要還是可以的。 而付超過20歲的(通常也就是付到大學畢或有研究所畢),則會提醒超過20歲的部分,將來若不給付,有機會拿不到付出的全額,因滿20就沒義務了。
作者: a50847 (YA)   2016-08-21 14:33:00
正常情況下22歲才大學畢業,請問你那個極端的例子台灣用手指頭都數得出來好嗎?
作者: Endranoe (Endranoe)   2016-08-21 14:35:00
原來這裡是國考版啊,我還以為是婚姻版呢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21 14:40:00
我只是要告訴你扶養義務就是到20歲,你要多付沒人會攔你,但至少就是20,這篇講甚麼18是誤導你朋友爽約定到大學畢業還是碩博畢業還是結婚孫子出生都可以,但短了就是不行
作者: wak (默艾)   2016-08-21 15:05:00
這篇講的是錯的 推文是對的 難怪萬年國考而且其實自己補充的東西就證明自己講的有錯了..這樣下去也許有機會考到領老人年金...
作者: unknowid (...)   2016-08-21 15:24:00
我出來的意義推文已經說得很清楚了唷~萬年國考加油好嗎?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21 15:43:00
別擔心,不管律師薪水多少短期內都跟你無關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21 17:08:00
你聽不懂就算了。 父母的離婚協議跟扶養義務是兩回事養就是要養到20歲,只是離婚協議有時候會伸縮,那跟扶養義務沒有關係,單純是離婚的兩人之間的協議。你如果搞不懂這兩者的差異,只會說"可以不養到20歲阿"那就..........恩 加油。
作者: eva19452002 (^^)   2016-08-21 17:11:00
律師薪水不是看你接的case量決定的嗎?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6-08-21 17:19:00
受雇律師就是領固定薪水(有的有另外抽成之類
作者: unknowid (...)   2016-08-21 17:23:00
你還是別考律師了吧~以你過往總是一廂情願且沒專業知識的觀點,別說要有說服法官勝訴的可能,你連國考考過都有困難。
作者: chouzen12 (丘人)   2016-08-21 18:17:00
這種邏輯考什麼國考
作者: Amilie   2016-08-21 18:51:00
打電動論點的回應恕無法苟同!若他先生單身沒小孩確實是他自己的事!但拜託!結婚生子了可以有點責任嗎?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8-21 20:20:00
可是阿緯,實習只有25K哦,而且鳥事一堆,沒法來這發表高見哦而且你確定一試就有資格二試嘛離婚協議書跟義務責任,不要混為一談
作者: unknowid (...)   2016-08-21 21:58:00
我第一次看到在準備司法官考試的人這麼有空一天到晚在ptt發表邏輯不通的文章,如果你是神人天生吃這行飯的人就算了,但偏偏你卻是萬年考生,你還敢說錄取率只有2-3%,我們都不敢聽了,看看你發文的頻率你真的是要考司法官的人嗎?行行好別讓人以為要考司法官的人素質這麼差好嗎?一試6號才剛過,等到成績出來你拿到二試的資格歡迎你再上來砲,不過我想應該等不到,萬先生~
作者: feeks (菲客絲)   2016-08-22 00:42:00
解任務
作者: rainbowpo (You sure !)   2016-08-22 00:47:00
先替政府謝謝你的貢獻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6-08-22 02:00:00
萬年國考加油!總有一天會考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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