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前] 婚前買房 快鬧翻了

作者: mikkle0929 (米可)   2016-07-26 11:35:31
房子雖然是結婚前購買
且登記為老公的名字
但因為婚前並非房貸全部繳清
能列入婚前財產的僅有頭期款部分(即你文中所述400萬)
剩下的房貸因為是婚後所清償
假如結婚後不幸離婚
結婚後償還的房貸是屬於剩餘財產分配的一部分
所以不用擔心未掛名的一方在結婚後所付的房貸在離婚時財產分配無法列入計算
而且因為之付房貸會有一個銀行帳戶,用轉帳的方式非常容易證明你出了的少錢
且遠比負擔活費好證明多了
作者: wuanka (娜娜5566)   2016-07-26 11:37:00
講這沒用,她說到離婚這地步,這些她出的錢她也不想去討了..她提的原因被大家簡單點破後,她就會這樣回應...其實就是不想出房貸,婚後家用最多負擔一萬多塊這樣
作者: yjlee0829 (Pony)   2016-07-26 11:40:00
公道價不能再多了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6-07-26 11:55:00
可能父母一直租房讓她沒安全感吧 男方現在只要過戶到她名下就結了吧 只是現在過要贈與稅 女方有錢出嗎?
作者: qqyoyo (yoyo)   2016-07-26 12:00:00
當初結婚買房我出了頭款一半~還買了全家的大小家電+裝潢全部弄好我戶頭只剩2萬多~我老公也是1萬~但我們兩個都沒人計較!而且我們薪水都不到原原po家庭的一半~後續我出房貸2萬.他出家用應該也差不多!上班吃飯各自出錢房屋稅跟水電管理費都是各半~其實不要算太清楚!都是一體不要想探討誰是老大!誰該聽誰的~小心自卑變成自傲
作者: cutesnow (一切隨緣)   2016-07-26 17:05:00
不想付房貸,生活費只想付一萬,我真的震驚了我個人電話、日用品、保險就差不多八千,還不含水電費平常吃喝要算誰?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6-07-27 01:27:00
多少人讓自己父母帶小孩,孝親費只給一萬的?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菸)那些貼錢養孫的的祖字輩怎麼活下去的?
作者: yujou0101 (周妤)   2016-07-27 09:57:00
我不好意思這樣做,我會直接拿現金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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