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未登記但離婚,公婆要求賠償

作者: angieou (芋君)   2016-05-12 13:05:00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 NO
代PO原因:無帳號+不想被認出
雙方在今年初舉辦訂婚與結婚儀式,婚後與公婆同住,
還沒登記的情況下發現無法和公婆相處,
而且先生也沒辦法站在老婆這邊(因為婆婆會暴怒)
因此在短短的期間決定放棄這段無解的婚姻。
不合的原因很多,在此無法一一詳述,
但絕對不是外遇或做違法事情,
目前已確定無法在一起了。
和先生已經和平分手並分居中,沒有貸款及其他金錢糾紛,
男生也有共識,沒有一直糾纏的狀況。
不過公婆卻提出要女方付婚禮費用的要求,
否則要告訴記者讓女方上報丟臉這一類的恐嚇…
由於沒有登記,在法律上不算夫妻,
因此想要請教各位:
1.站在法律的角度來說,
女生可以「完全不理會」或「僅負擔部份」婚禮費用的請求嗎?
(目前女生會把聘金16萬、餅錢6萬、吃茶紅包約1萬和金飾退回,
但公婆要求的金額更高,大約50萬,
比如說男方房子因為婚禮而粉刷的錢或結婚時男方請客的喜酒桌錢…等)
2.公婆如此的恐嚇是否違法?
3.若先生不打算提出請求負擔婚禮費用,公婆是否有立場提出請求呢?
謝謝各位!
作者: wci (用智慧照顧自己)   2016-05-12 13:06:00
如果爭吵標的有超過十萬元建議就可以找律師討論了。另外若是婆婆會暴怒也可以蒐證用作表明是被虐待而離開
作者: LoveSATO   2016-05-12 13:07:00
讓女方上報...頗呵~如果女方沒做錯任何事的話,上報丟臉
作者: cat1224 (王小貓)   2016-05-12 13:07:00
想太多 記者會想報這個嗎?=.=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05-12 13:08:00
未登記算是男友吧。跟他白紙黑字條列金錢的部分
作者: xien721 (野生的比較猛)   2016-05-12 13:08:00
女方是什麼名人嗎,不然報出來有人想要關心想要看XD
作者: LoveSATO   2016-05-12 13:10:00
女方和"男友"好好講,雙方因婚宴該還給對方都少講好就好多
作者: c728131 (Ms.j、若男)   2016-05-12 13:10:00
先生如果不想要拿好像是可以不用給的,因為跟你結婚的人是先生,但細節你還是要問問律師比較好,1999有法律免費諮詢,另外婆家要是有涉嫌恐嚇的話需要物證來證明,有錄音或錄影比較好。
作者: LoveSATO   2016-05-12 13:12:00
男方的媽媽還是要獅子大開口,那就請專業律師吧!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05-12 13:12:00
ㄧ句話,叫他們去提告,法院說賠多少就多少,妳專心蒐集證據就好
作者: liao5469 (一天又一天)   2016-05-12 13:13:00
男方真的好廢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6-05-12 13:14:00
費用都長輩出的?禮金不夠支付喜宴費用?找律師吧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6-05-12 13:14:00
找律師。
作者: niniokita   2016-05-12 13:15:00
找律師吧
作者: chung423 (I'm a boy today)   2016-05-12 13:16:00
給他告+1
作者: super10000 (超級無聊)   2016-05-12 13:16:00
ㄧ般退聘禮是合理的,房子男方的,粉刷裝潢也是他們得利,這不會跟妳要,桌錢由禮金扣,妳家賓客有多少位,給幾位的錢就可以,這樣妳就可以知道大概賠多少了別讓男方吃定妳怕上法院,告民事而已,沒什麼大不了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6-05-12 13:20:00
推super
作者: moocya (廉價勞工)   2016-05-12 13:20:00
推super,想告就去阿…長輩很多都口頭說說
作者: youwin1205 (Django1205)   2016-05-12 13:25:00
先下手為強,妳自己先找記者
作者: tita123 (tita)   2016-05-12 13:26:00
請律師 寄存證信函
作者: wanji (Temp s'envole)   2016-05-12 13:30:00
也叫男方賠訂婚的費用阿
作者: kiki41052 (緹)   2016-05-12 13:33:00
上報好笑了 公開宣傳因為公婆無理導致兒女婚姻破碎 哈
作者: liukiki (琦琦)   2016-05-12 13:43:00
讓他告,到時候兒子再也娶不到老婆是他丟臉
作者: AppleAlice   2016-05-12 13:43:00
讓她告+1 上報甚麼的也好笑,一般人誰管你這些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5-12 13:44:00
讓她告+1111111111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6-05-12 13:46:00
錄音告他恐嚇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頂了 衰到爆)   2016-05-12 13:48:00
給他告,然後從現在起所有通訊都錄音存證
作者: allisoniu (瘋狂馬戲團)   2016-05-12 13:48:00
不用理,丟臉的是他們,被退婚事…他們辦喜宴賺的沒分你,憑什麼要你負擔費用?
作者: loveducky (簡單生活)   2016-05-12 13:49:00
粉刷跟男方桌錢要算在女方身上…好險沒登記這民事告不成,冷處理即可
作者: tinny0710 (亭)   2016-05-12 13:51:00
就算上報了,丟臉的是他們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6-05-12 13:51:00
光看要錢的嘴臉就知道是爛人 好聚好散OK?
作者: HelenaK (愛蓮娜)   2016-05-12 13:54:00
找律師!!
作者: Ipadhotwater (要配熱開水)   2016-05-12 13:54:00
相信最後他們會害兒子娶不到老婆然後他們永遠都不會知道原因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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