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可能要搬回去跟公婆住了...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6-04-18 09:57:22
※ 引述《queenrabbits (葵兔子可以當媽寶當的理A)》之銘言:
: 標題: [心情] 可能要搬回去跟公婆住了...
: 當時是從老公名下的房子貸款買了間房子放小叔名下,
: 於是我們三人搬出來享受快樂的自由空氣。
:
: 但我推測,是因為老公那房子地點位在相較低價的地段,
: 賣了也不划算,再買新房會比原本的更貴。
: 收租的錢大概是貸款的一半還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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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妳解
收租的錢是貸款的一半,那表示你這間以現在台灣的環境根本不適合長期持有。
(我在台中收租的錢比貸款+利息還要多一點點,我也有增貸一次)
所以妳可以賣掉這間房,跟老公出去租屋,這樣你們可以拿回一些頭期款
(即使比當初付出的少,也就是虧錢賣,投資有賺有賠,該認賠就認賠)
有現金存款,每月負擔還少一半,不用跟公婆住。這才是人生啊~
然後呢,妳小叔住的房子,頭期款妳哥付的
現在你們夫妻倆因為付不出貸款(跟公婆說租不出去就好),只好淪落租屋
那小叔該不該想辦法還錢讓你們倆有"頭期款"買房子呢?
哈...身為長子,第二段的小心機我只是內心OS,實際上是不會這樣做的
給自己弟弟的錢給就給了,哪會要回來XD
但要過好生活,賣掉重新買低總價或是直接租屋會是比較好的。
(看得出你的公婆財力不差,應該也是有自己的房子,何必買一大堆房子留給孩子呢?)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身為長子,為了避免糾紛,把獲贈頭期款分一半給弟弟是應該的
作者: huangemmawww (花枝)   2016-04-18 10:08:00
如果獲贈的頭期款要分一半給弟弟,那弟弟房子的頭期款也該還給他們家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6-04-18 10:09:00
推樓上 畢竟是儒教泛濫區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他們家是指公婆家嗎?正確做法是都不要拿公婆頭期款,全部還公婆如果拿了,兄弟各一半很合理哥哥獲贈600,拿300給弟弟當頭期款,弟弟300頭期款一半要還誰?
作者: levirrrrr (兵長)   2016-04-18 10:40:00
收租的金額比貸款+利息還高? 要嘛就是你投資精準買在低點,要嘛就是非法隔間出租。原原po的情況感覺就是買來自住,所以有可能是買在較高點,但現在賣掉再租屋也不見得比較好,只能說他們當初買的時侯,完全沒考慮到自己付不起房貸,或是老公早就把搬回婆家當成退路(只是沒早點跟老婆心理建設)。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他們應該不是評估自己狀況買房的,純粹是公婆給錢公婆要求之類買房的大台北地區以外房價租金比較好是有可能的,因為其他地區租房的空屋期相對較長
作者: levirrrrr (兵長)   2016-04-18 10:44:00
自己沒想過的話也沒辦法了,現在只能見招拆招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而且很多人只算貸款跟租金是錯誤的,還要同步計算頭期款損失的定存利息才是對的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4-18 10:52:00
只要頭款成數夠高租金是有可能比月付貸款高呀,中南部的租金比找得到6-8%不少,是大台北多2%才會不少人説買不如租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4-18 10:54:00
樓上還漏算了房屋折舊率 超過15年後房子就會有很多需要替換的零件 跟車子是一樣的
作者: levirrrrr (兵長)   2016-04-18 10:55:00
的確重點在於頭款成數呀原原po收租的錢比貸款一半還少,是真的有點少可惜少那一半收入還不行,要嘛就是當初買太貴,要嘛就是收入實在太低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4-18 11:04:00
是多了二胎後總貸款才無法靠出租支付吧。這可能是當初靠出租支付,省下的錢沒存下消費型支出用掉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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