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是個又要工作,又要做家事的媽媽。
老公自己要求當全職保爸,但是在婆家完完全全不做家事。後來孩子出生,搬出來後只照
顧孩子,後來慢慢有學做家事,但只限他個人想做的。
我為此爆氣多次,後來只好妥協就請人來打掃了。老公至今仍然覺得是我太龜毛,但我認
為我的標準只是要能住人不會生病。
回文的目的是什麼呢?
應該是想告訴原原po, 那個付出比較多的人雖然妥協了,但只是目前因為愛你,暫時的權
宜。大家都會說家事要一起做,但養家卻不用。
當然,可能你們感情很好,這只是我個人的小人之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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