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板規試行中,發文前請先看板規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3-09 14:59:44
大家好
新的板規終於在今天誕生了
新版規上路採不溯及既往
並從今日(3/9)開始試行一個月
有任何問題請在這篇公告下討論或寄信給我
置底同時開放每月份檢舉區,檢舉前請先詳閱檢舉格式
謝謝 !!!!!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09 15:15:00
剛看了一下版規,有置底檢舉了,為什麼也保留寄信檢舉呢?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3-09 16:17:00
都先保留~等大家習慣置底檢舉後才會取消~~~~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6-03-09 16:41:00
閒聊文建議與婚姻版相關即可,另外寄信檢舉建議也保留畢竟應該會有人想要用匿名檢舉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6-03-09 16:55:00
婚前文, "自身已經處於訂婚", 請問一下怎樣叫訂婚?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3-09 17:00:00
玻璃心條款覺得不適當 原po若只想好聽的 可以任意要求板主鎖文?不認為發文者可以干涉其他人的發言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3-09 17:24:00
沒看到玻璃心條款阿?哪一條!?喔喔 我看到了 依原PO要求鎖文這裡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3-09 17:42:00
那我把它修改一下好了~~改成戰很兇或離題太遠時可要求鎖文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3-09 17:45:00
我覺得版主也可以直接訂出鎖文標準 不用給原發文者決定預防有些放了火就跑的 版主直接出面維持秩序好像比較好XD
作者: afria (阿法)   2016-03-09 18:31:00
訂有鎖文標準,板主有鎖文的裁量權,不應開放給討論串發起者決定討論內容與與論方向... 讓原作者決定鎖文,不恰當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6-03-09 18:42:00
「離題」還蠻明確的 可是「戰很大」是不確定概念 需要進一步界定 否則很容易出現甲乙丙三說
作者: unknowid (...)   2016-03-09 18:47:00
不贊成鎖文的權力開放給原作者!這樣會有負面的連鎖反應!若是因為原作者玻璃心主觀覺得戰很兇就跟版主要求鎖文,那對於後面想認真給建議卻無法PO文的人不公平,這樣本末倒置且犧牲其他人發言權利的規定會引起更多的不滿!面對太誇張的文章,到時候會演變成鎖文前大家傾巢而出的的攻擊,並不會比較好,建議不依原作者來信檢舉制度,由版主依照回文的內容判斷是否為為戰而戰而加以後續處理為妥!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09 19:51:00
玻璃心條款也不妥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3-09 20:01:00
非常反對玻璃心條款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6-03-09 21:39:00
其實許多條款,都屬於版主自由心證的文字獄條款,很可怕耶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6-03-09 22:44:00
置底檢舉跟寄信檢舉不衝突吧? 不願公開檢舉的就寄信檢舉啊鎖文的權力開給原作者也太扯
作者: tukituki   2016-03-09 23:21:00
推鎖文權力不該給原作者 太多人風向不對就想閃了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6-03-09 23:34:00
有的板甚至還不給原作刪文,特別是問題文,刪文算鬧板
作者: janifer (小怪獸不怕冷)   2016-03-10 09:15:00
原Po要求鎖文何不去開個人版?
作者: unknowid (...)   2016-03-10 09:36:00
另外,版主~是『溯』及既往,不是 『朔』及既往。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0 10:55:00
好幾個大版都置底檢舉了,是怕得罪人所以站內信嘛?如果是原PO對於歪樓而寫站內信,這才是不衝突如果想經營的好,那種原PO決定刪文鎖文的事,一定會引發更多爭議,更會開其他文去吵,版面會更亂,請三思
作者: unknowid (...)   2016-03-10 11:02:00
推e大見解。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0 11:02:00
這是公開版面,發文本就該三思,而不是和小孩子一樣看到不順意就刪文然後又寫。這樣子的條款,原PO權力比版主大呢版主請不要本末倒置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3-10 11:41:00
推 emily 快出來選版主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0 12:25:00
我八字不夠重,7月要生了......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3-10 14:12:00
出來選 不然一個版主感覺太累了QAQe大靠你了!!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3-10 16:59:00
恭喜 emily !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3-10 17:38:00
版主辛苦您了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03-11 00:28:00
感謝版主這麼認真維護板務,辛苦了!首先我不懂,為什麼發問者認為已經得到足夠解答的可以終止討論了,會被視為"玻璃心條款"?會等同於"不公平"?還等同於"犧牲他人權利"?是有人想要打破什麼嗎?再者,即使發問者認為討論串已經混戰或離題太遠也沒有資格喊停?原因是預設發問者玻璃心嗎?有這麼非得打破不可?最後,"傾巢而出的攻擊"會不會說的太有畫面太名正言順了?果然是真的要攻擊什麼嗎?希望某幾位自信又成熟的常駐版友能好好教導我們什麼叫作"理性、尊重的討論態度"。
作者: lodestar   2016-03-11 02:02:00
新板規連噓的限制似乎還在 請問"勿以推文與其他板友相互噓文爭論"代表連推也在限制範圍內嗎?
作者: unknowid (...)   2016-03-11 08:28:00
熊貓媽,最簡單的理解就是鎖文是歸於版主的權力,你一直強調別人很有自信很成熟~其他人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會因為被噓或是文章被檢驗而刪文或是跟版友對罵,其實你就承認你是害怕不就好了?而且我真的想跟你說唷~你的文章總是被人不認同而且被不認同的點幾乎都是一樣的,你可以說我們的標準怎樣怎樣不是對的其實都無所謂,我覺得大眾的觀點也真的都不是全都對的,但是你都沒有覺得很奇怪嗎?不論是你發文或是你推文都會造成婚姻版大團結的圍剿你,就如同版主公告的這條玻璃心條款~你都沒察覺只有你認同嗎?網路上彼此之間都不相識,你能讓生活在不同環境、教育、觀念的人對你有一致的批評如同對玻璃心條款一樣,建議你真的該看看自己有沒有問題,而不是一直跳針,如果你找不出你哪裡有問題其實也就算了,就因此認定ptt的婚姻版惡人很多也無妨~因為說事實面,為什麼你會在這碰壁而絕大部分的人不會?過得不好的人是你也不是我們,你與其這麼習慣陷入我們針對你的心態,不如看看最簡單的事實-就是為什麼你被圍剿這件事吧。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3-11 08:29:00
發文希望板友一起罵婆婆爛 結果板友全都指出爛的是老公 發文者怒罵全板不聽話都在攻擊她 崩潰久久不止這類事情太多了 我想大家都記憶猶新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1 11:03:00
為什麼熊貓媽幾乎每篇公告都要出來打游擊?很多版友正常又理性的推文,妳自動跳過。某些ID推文就開始強調自己是受害者或者是推公告文就不用被噓?再次強調,這裡是公開版面,連推文都會被菇狗出來。妳只有想到自己,只有把這裡當成妳的樹洞,無視其他使用者的自由敢貼文,本來就該有私事變成可受公評之事的覺悟,不然為何要強調發文前要三思,沒有辦法接受其他人的意見,是不是就不要有貼文的動作而不是只要聽想聽的?那這樣去P2請個版,順便鎖上,不是更好呢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03-11 13:23:00
感謝樓上三位大團結圍剿為我們示範了理性尊重就事論事:)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1 13:45:00
所以妳承認自己不理性,不尊重,不就事論事耶啊不要亂扣人圍剿帽子,爭議性很大唷
作者: unknowid (...)   2016-03-11 13:49:00
E大~事實終究是事實~翻開他過去的文章就知道了~不需要跟她再說什麼,因為也不是我們在擔心被批評~就隨它去吧~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3-11 14:30:00
在現實裡如果原PO發起了一個話題,和鄰居朋友討論,當原PO不想聊時,原PO可以自己停止話題(刪文),但就算在現實裡,她能止別人去巷口或回家再討論(回文)嗎?不能嘛...所以不管是現實還是網路,自己不想聊就想要所有人也跟著全部閉嘴,就完全只是種鴕鳥與耍賴心態,如果無法接受公評,請勿隨意上網PO文,相信這應該是每個人都會有的常識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03-11 14:59:00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或多或少會有人以談論別人的家事當作人生目標,現在有源源不絕的話題可以用,如果話題被限縮了,當然要誓死捍衛的呀!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3-11 15:11:00
妳的意思就是所有上來PTT推文的人都是以談論別人的家事當作人生目標囉?阿,這當然也包括妳自己,不用這麼鴕鳥心態,看看這公告有誰贊成這條款的?我的舉例子只是表示不管現實或網路,妳說了就要接受公評,而不是天真的以為自己不想聊,就可以叫所有人閉嘴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1 15:23:00
不然,m小姐,反正這缺版主,妳可以出來選,選上了怎麼樣都可以,好嘛
作者: unknowid (...)   2016-03-11 15:28:00
咦!E大,這是好提議耶~熊貓媽你要不要出來選哩?反正現在正缺版主唷~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1 15:35:00
她八字夠重,應該OK的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3-12 12:36:00
除非看新聞都沒做過任何評論,否則那都是在談論別人的家務事,不用講的自己好像都沒討論過新聞一樣,自命清高似的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6-03-12 13:40:00
這樣持續攻擊網友的論點不斷爭辯,到底對自己的人生何益?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15 18:37:00
可以提高發文門檻嘛......很多新帳號和其他怪怪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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