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的故事,令我想到我老婆上次的蘋果事件。
我老婆有次買了一箱進口的日本蘋果,每顆都又大又好吃。
但也許是放一陣子,有幾顆發黴爛掉了。
我跟老婆說,爛蘋果就丟掉吧。
老婆說那很貴耶,把爛的地方切掉,剩下來的還是可以吃。
結果就是我們吃完後落賽1個禮拜。
我想跟原po說,吃下肚前就知道水果爛掉的話,最好的辦法就是丟掉不知。
就算捨不得丟,切掉爛的地方吃下去。還是改變不了吃了爛蘋果的事實。
表面爛,代表它整顆都是爛的。連吃都不用吃。
但有些笨蛋像我老婆還是吃了,還叫我一起吃。
當然,前面說的都是食品安全,並不是說原po的婚姻。
因為爛蘋果吃下肚後,拉幾天就好了。
爛婚姻可沒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