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修改與建議 (快來快來~~)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2-19 15:33:19
大家好~~
之前有多位板友來信反映板規的問題和一些建議
真的很抱歉一直到現在才來處理......
(我現在飽受版主魔咒之苦啊啊啊啊啊 冏)
我這裡有幾個想要調整的方向想先提出來跟大家討論討論~~~
大家有什麼想法都盡量提出來喔 !!!!!
二月底統整完大家的想法
我會在三月份提出新版的板規~~
為了鼓勵大家多多發言,有一個小小小的獎勵
提出的建議最後有採用的板友
前三名 有 500 P幣 (稅前)
另外,為了避免版面混亂
======本文可推噓文,禁止回文======
1. 取消記點、警告制,直接改為水桶兩天、三天、五天或退文 不等
避免"累犯"認定的疑慮
註: 若是文章內容的問題 (例如內容有注音文或髒話)
版主會先推文提醒
若期限內未修改則按板規處置
2. 全面禁止髒話 (包括發文) ,採檢舉制
註: 如果被檢舉的用詞屬於比較爭議的部分
版主收到檢舉信後,會寫信給被檢舉人請其解釋該詞之意思
若被檢舉人限期內未回覆或確認該發言為不雅用詞,則按板規處置
(或由板主群定奪)
註: 整理出髒話列表
3. 連續噓文之認定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2-19 15:36:00
取消本人檢舉制?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2-19 15:36:00
沒有啊??你是指2-1-C 嗎 ??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2-19 15:38:00
我建議取消本人檢舉制,這樣板主才不會綁手綁腳其他板友也可以檢舉共同維護板面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2-19 15:45:00
了解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6-02-19 15:46:00
取消本人檢舉制+1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2-19 15:51:00
iiun也中槍了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2-19 15:51:00
XDDDDD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2-19 15:52:00
iiun 本版尚有數萬P幣在我身上~~~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2-19 15:53:00
!!!!!!!!!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2-19 15:54:00
還有三萬多P吧!看何時我轉給你ㄟ
作者: ariiodi (木子容)   2016-02-19 16:13:00
怎麼還在k大那XD? 不用給啦 回鍋比較快>w<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2-19 16:21:00
.....因為我寄信給歷任版主 都沒人理我...(掩面你看新任版主...也中槍了!我好害怕 ~~抖!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2-19 16:45:00
你可以回鍋啊 :)
作者: cklol (鉲啼懦)   2016-02-19 16:46:00
不太懂 為什麼不能連續噓文? 可連續推文 應該也可連續噓文推噓文使用是網友的自行意志 不懂為什麼要加以限制方式?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2-19 16:49:00
目前板規2-5 有這個規定 ~~ 您也可以建議取消喔 都可以討論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02-19 16:51:00
我記得是因為連噓可能促成作者劣文紀錄,會影響其他使用權可是現在好像已經取消劣文了只有板主可以設劣文或劣退,有的板是規定噓到XX就劣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2-19 17:00:00
我是覺得連續噓文 還好,不影響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6-02-19 17:01:00
1 2 4都贊成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2-19 17:01:00
建議噓到XX 就劣文 當然限定時間內,還有同ID噓文計算我跟小元爸意見一致ㄟ
作者: domotorei (動物太太)   2016-02-19 17:16:00
1 2 4都贊成+1
作者: unknowid (...)   2016-02-19 18:37:00
關於2:有爭議的髒話部分,問本人大都會狡辯,這個會吵不完,應該可以傾向版主之間討論定奪,並寫出定奪理由。關於3:以上的詞意是包含本身數字或文字,為免爭議,建議用超過三次較佳。
作者: BabyRismy (小米)   2016-02-19 19:33:00
恩 以上以下俱連本數 3以上應該是要含3
作者: lodestar   2016-02-19 19:36:00
建議取消連噓的限制 既可連推也要可連噓 我認為不宜只限制其中一種表達意見的方式 有需制止的事項再針對其另訂規範就好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6-02-19 23:07:00
這個板如果噓到XX就劣文,根本助長霸凌風氣吧
作者: sesee (小七)   2016-02-19 23:08:00
推樓上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6-02-19 23:09:00
就拿小君事件為例,當初根本就是一面倒的霸凌,包括當時的板主也一起跳下來踩,也被噓到不行,還得動用司法救濟事後不但法院還他一個公道,其中還有一位板主被踢爆反串在言論失衡嚴重的板面鼓吹霸凌條款,真不知是啥心態此外請教板主,這篇既然是徵求意見,可以開放回文嗎?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2-19 23:27:00
就只是討論並沒有預設立場!建議也只是建議罷了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6-02-20 01:54:00
不應該限制連噓+1。但也不應該噓到某種關卡就變劣文,劣文應該用別的方式判定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2-21 09:27:00
沒有人要給建議了嗎QQ@uwmtsa 如果您要回的內容較多 可以先行寄信給我唷我再補上~~~~ 板規內有公告文不能回文的規定所以無法開放回文 QQ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6-02-21 17:36:00
明確規範地圖砲的罰則(現行板規似乎沒有)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2-21 18:19:00
1.限制連噓 若是後續原po回覆又爆可噓理由 才可再噓2.懲處任意亂噓或亂回覆 如分享喜樂順便附照 結果噓不好看之類 3.懲處惡意推噓文 如對數錢過敏 或是人家明明分享放閃 卻噓說哪天分開怎樣怎樣 詛咒他人 又或是言詞歧視 不論是否針對原po 如花錢娶妻 以偏向買賣&歧視女性板主的建議 2的部份 建議板主群一起決定是否有爭議 或從寬認定 4不錯 因為有的人不會再看自己的文 有的不檢舉對了 噓文之建議 在推文方面同等處理補上自己的建議 4.相同檢舉懲處達3次未改善 加倍懲處
作者: lodestar   2016-02-21 18:34:00
為什麼必須要原po回覆才能再噓文呢 這是自由討論的版面只要是理性討論 有什麼限制的理由嗎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2-21 18:51:00
因為有的人會一段話用好幾次噓或推 旨在防止連噓和連推我還看過是每一行的 已經是特意了
作者: bamanihao (bamanihao)   2016-02-21 20:16:00
3懲處惡意推噓文,請問那誰來認定?板主?認定上其公平性在哪?可改成公開檢舉制,而非私信制開放一個公告區提供檢舉女板有置底檢舉區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02-21 20:31:00
我是覺得連推連噓沒啥好限制...因為大家都看得出來...
作者: sesee (小七)   2016-02-22 00:48:00
同意樓上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6-02-22 14:20:00
髒話請正面表列謝謝,不然就會變白色恐怖。小君事件的板主就是我,我踩了啥?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6-02-22 15:40:00
想噓就噓 ,想推就推。回文的內容才是重點吧!
作者: sichi (希奇)   2016-02-22 20:37:00
又想到一個 但不好處理 原PO補充用E而不是用推文 難看..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6-02-23 05:17:00
@loser1先請問你另一位前板主後來怎麼自己把文刪光光惹?再請問你又有什麼資格直接把人家的官司打成"濫訴"?"聽風聲拉警報這是情報單位的義務吧? (強辯中)" 這誰說的?誰連原告被告都搞不清楚就可以說人家是"濫訴"???你踩了啥? 我都不想點名你自己還跳出來坦,你啥沒踩?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6-02-23 11:13:00
髒話是指誰認定的髒話?比如說:「聽你在“放屁”」這2字算嗎?是說,小狼不回鍋嗎(拜~託~),補刀大真的不站出來嗎(您是諸葛補刀的地位啊啊啊~)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2-23 17:48:00
贊成髒話正面表列,但可以公告追加的更新小狼....是指我嗎?!!!!大驚
作者: iiun (你說呢 ???)   2016-02-23 18:38:00
那我來整理一張髒話列表XD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6-02-23 18:43:00
要求髒話正面表列很奇怪吧。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2-23 19:12:00
有什麼奇怪? 明確列出來很好呀 不然靠自由心證喔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2-23 20:55:00
不然都怕自己那句話踩雷
作者: sharpshoot (四郎)   2016-02-23 21:01:00
取消討拍文,不要搶黑特板業務取消婚前文,別搶結婚板業務長那麼大連髒話是哪些都不知道? 要求列表根本找碴提高發文門檻,杜絕分身鬧板登入300次退文0篇還差不多,發文可以限制的話少說也設禁止代po推文斷了。。。發文也該設個五十一百篇之類的
作者: duoduo554553 (陽光空氣微風水)   2016-02-23 22:19:00
非常同意樓上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6-02-23 22:28:00
禁制代PO不錯 甚麼表哥表姊 朋友之類的 誰知道是真是假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6-02-23 23:43:00
把鎖文的規定講清楚,不要任意鎖文,更不要有什麼原PO來信要求就可以鎖文的,簡直荒謬
作者: sesee (小七)   2016-02-24 00:24:00
很多用詞就灰色地帶啊 你覺得是髒話 別人不見得覺得是長這麼大 你確定你能清楚明確定義哪些是髒話嗎 = =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02-24 00:25:00
我很喜歡罵靠腰..這個詞就已經有人覺得是有人覺得不是^^"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6-02-24 00:59:00
取消討拍選項 提高發文門檻 禁止任意刪文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6-02-24 01:16:00
任意刪文雖然讓人不爽,但是我覺得那還是算在言論自由範圍任意鎖文就很不妥,甚至原PO還可以任意要求禁止回文更不妥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6-02-24 01:26:00
建議把板旨簡明版裡,「其他專業資訊/諮詢,請至以下各板討論:」之下所列,納入板規一、2、B(迷路文的界定)。其中該發在結婚板的例子現為「喜宴婚禮籌備、紅包、蜜月」。建議加上「是否該結婚」。在板規執行方面,希望板主能注重「離婚相關討論 請至 Divorce版」一項。請問「關你屁事」是不是髒話?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6-02-24 02:04:00
落實進板畫面所說,本板"不是情緒出口板"
作者: sesee (小七)   2016-02-24 07:45:00
如果要落實這項,有些以想洞想縫酸發文者為樂的人就得閉嘴了 XD
作者: vagus ( )   2016-02-24 09:06:00
反對取消討拍文。婚姻關係裡本來就有各種需求,討拍當然是其中一種,為什麼婚姻板不能滿足這種需求? 這裡就是太多人看人發文不爽就腦補一堆紮草人在那邊戰,好為人師,自以為瞭解對方處境,要人吞下自己的意見,才會有人發文又想刪鎖文。鄉民要是真的為發文者著想在給意見,才不至於這樣,取消討拍只是另類干涉言論自由而已。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02-24 09:10:00
其實那些類別都是僅供參考...事實上並沒有辦法去控制他人的言論自由,就算有人在討拍文下批評,也沒法可管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6-02-24 09:12:00
乾脆說設那麼多分類是干涉言論自由好了,不要分類不是更有言論自由?婚姻板為什麼要滿足討拍需求? 更甚者很多根本是黑特文黑特文去黑特板很難嗎? 專板專用本板宗旨不是討論跟分享嗎? 什麼時候變成討拍發洩板了?
作者: vagus ( )   2016-02-24 09:25:00
多一個類別就會變成該板宗旨?那怎不說幹嘛要閃光文? 不是要理性討論嗎?更何況不理性的回推文更多,怎不說這些文違反理性討論原則?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6-02-24 09:39:00
不理性推文該禁的就禁啊,跟禁止黑特文有衝突嗎?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6-02-24 10:13:00
建議:發表文章時除了那行是否同意記者抄文,增加一些基本資訊,省得之後擠牙膏才出現。例如:婚後住婆家/住娘家/自住是否有小孩等,應該多少可以增加大家回文的方向正確性不覺得應該禁止連續噓文,何況這條版主根本沒認真主動在抓實同虛設。該確定的是,怎麼處理惡意連續噓文?程序是什麼?版規其實就是針對版上情況,訂定一個處理程序與方式現在版規的問題在於:1.版主無主動抓犯版規者 2.遇到狀況無明確程序能供版主處理 3.罰則輕重與實際情事不符另外,建議公告文一律禁止推回文,省得有人在下面渾然忘我增加版主作業困擾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6-02-24 10:51:00
牽涉到個資的部分最好不要硬性規定,就算之後擠牙膏才交代那也是發文者自願提供,我是覺得板主無須自找麻煩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6-02-24 11:00:00
公告文不能回就夠了,不能推是連意見都不能有嗎?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6-02-24 11:09:00
住哪裡不算個資,除非版主是規定要把地址打出來呦看哪種公告文啦其實。抱歉沒說清楚。如果是罰則類我覺得可以不用有推文,需要討論的再有就好。反正建議嘛,p大您不用激動而且公告文會引起這麼多意見討論,也是前端沒做好的結果一般來說各大版公告文禁推很常見啊,但這版嘛...(笑)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2-24 11:25:00
各大板公告禁推是哪來的資訊?我去看熱門前十,沒半個禁的,都是開放推文讓板友表達意見的好嗎= =當下前十為八卦、NBA、女板、股票、西斯、LOL、希洽、日旅、棒球、手機
作者: unknowid (...)   2016-02-24 11:54:00
發個文沒必要把自己的資料先丟出來,這裡是論壇,發文不是發公文,而且言論是自由的,覺得是擠牙膏、資訊不足那就看看就好,為了發文還要把費周章根本本末倒置。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2-24 12:05:00
哇,我都在別版公告歡樂大推文,水桶泡不完了我。判決不符,不是會只有當事者有疑義,看版的版友們也會有意見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6-02-24 12:32:00
蛤~發個文還要先交待住哪小孩跟誰住,這裡是哪裡啊?不需要這樣吧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2-24 12:39:00
不支持鎖文。以前有個版主不鎖文,大家暢所欲言,真正踩線的人其實並不多。就算一時洗版2,3天也就退潮捲入底層灰了。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6-02-24 14:23:00
好啦算我講話不清楚我道歉。我意思是版規類公告文禁推很常見而且是"一般來說"。至於現在越來越多版沒有禁推,也是有沿革並非創版時就禁推。也許我資訊落伍,但不算"錯誤"。至於發文格式的建議,又不是嚴格要求說不寫就砍文殺無赦要寫的就寫,不寫就算了啊...哪裡不自由了啊 = =然後大家是不是忘記置底閒聊文可以發表關於版上事務的建議?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2-24 14:38:00
如果資訊已不符合現狀,建議先更新,避免提供錯誤的資訊。熱門看板繞一圈,每個板都有開放,版主判決本就是可受公評之事。另外由於保證個資,個人不建議任何誘導或要求提供個資的格式。
作者: unknowid (...)   2016-02-24 14:38:00
請看這公告的標題,標題叫修改版規與建議,既然是要修改版規就有可能是要寫進版規裡,那麼提的建議就要思考是否可執行或是否有意義,有些有爭議的討論之後得出結論,但是像這種要先秀個人資料的坦白說就是多此一舉、本末倒置的做法,根本無意義,既然是無意義何必提更別說討論,版規像是ptt的小法律,規範著ptt各版的運作,有規範就有其效果,違反者可能不到砍文程度但是必然有其違反的處分,否則版規是規定好玩的嗎?這是很簡單的邏輯,不需要太費力就可以得到的答案。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2-24 14:47:00
資訊落伍其實就是資訊錯誤的意思阿QQ...因為沒更新,新的資訊才是正確的,舊的資訊是錯誤的還有如果發文格式是要寫就寫,不寫就算了,那算什麼發文格式阿....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6-02-24 15:30:00
可以不認同,但不能阻止他人發文建議吧。還說到「沒意義」這用詞是否太過於傾向於你個人感覺?
作者: unknowid (...)   2016-02-24 15:35:00
你要發什麼文基本上是你的自由,我只是很認真的在提醒你別秀下限,而且我以為我不需要直接說破才是。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6-02-24 15:38:00
以後我發文會記得資訊要先更新~謝謝N大提醒什麼叫做秀下限,我不太懂你的意思耶 = =a
作者: unknowid (...)   2016-02-24 15:41:00
不用懂沒關係,我們懂就好^ ^~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6-02-24 15:45:00
不認同沒關係。遣辭用句不需要這麼酸吧,好妙喔
作者: sopoor (愛染秋雨醉箋札)   2016-02-25 13:25:00
累犯應留著,但加上累計時間限制(類似法條一般),另外看是否一罪一罰(一項罰三天,連三犯則直接罰九天這樣)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6-02-26 19:27:00
建議取消「婚前」之分類選項,以免被誤認為可以討論婚前的事。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6-02-27 13:43:00
婚前不能討論嗎?想聽聽學長姐的意見和建議怎麼辦?
作者: mrsdsn (Mrs. DSN)   2016-02-27 18:32:00
目前「婚前」這個分類選項是讓快結婚者使用,但是內容應是有關婚後婚姻生活的討論。也就是説,這「婚前」辨識的的是發文者的身分,而非用來討論婚前的事項。以近來的婚前文為例,未婚夫要求婚後與公婆同住一文,因為問的是婚後的生活,所以符合婚姻板板旨。有篇已經刪掉的婚前文,詢問婚前協議書,明顯地是迷路文,因為婚前協議書是結婚前得做好的事,應該發在結婚板。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6-02-27 19:21:00
只是結婚版多商業化,撒花文XD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02-28 10:50:00
資訊未更新就要說人家秀下限,不需要這樣來增強自己的自信吧。建議發文者有權終止相關討論既然發文者認為不需再詢問了,繼續同一議題有時只是淪為部分板友撻伐發文者的戰場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2-28 12:38:00
我說開始討論就開始 說閉嘴就閉嘴 不服者斬 因為我雖不是版主 但我是發文者 我有權操控所有人討論的權利喔揪咪建議玻璃心者 發文前請謹慎考慮 畢竟推噓不由人 看不下去批評可以自己刪文 但想阻止別人討論也太可笑了
作者: unknowid (...)   2016-02-28 12:42:00
我到底看到了什麼。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2-28 12:46:00
看到玻璃心保護條款 我也嚇了一跳XD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02-28 14:32:00
的確不是每個人都有一天到晚酸人後被桶再道歉還樂此不疲那樣鋼鐵般的意志是說也太急著跳出來表態了吧,深怕人生重心被剝奪嗎
作者: unknowid (...)   2016-02-29 00:54:00
嗯?N大被桶出來後道歉不是應該的嗎?被桶就是自己行為有欠周延,出來道歉才是負責的態度呀~至於生活重心怕被剝奪的人或許是你比較需要注意這方面捏~因為比起N大而言,和舉凡到處寫"生活瑣事、指責老公卻弄到跟版友對罵最後又崩潰、跳針然後刪文"文章的你相比,真的是你看起來比較沒有生活重心才會寄情於此,那也不難想像你才會因此在違反言論自由的原則下,"建議發文者有權終止討論"的想法,因為明顯的會因為文章被討論而跳針、崩潰、和版友對罵及刪文的是你,可想而知你當然是不願意在被群起批評聲浪中繼續話題的,但別忘記唷~因為這樣自信不足、玻璃心的理由是無法成就你的玻璃心條款反而會讓人知道你內心害怕的事,其實真的建議你,心理素質不夠強就儘量減少上ptt吧~這裡自信心強的人挺多的,會不小心弄碎玻璃。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2-29 01:27:00
嗯?敢PO就要敢接受各方看法,不然就要有那種大家都是成年人的認知。想清楚到底是真要討拍,還是真的請教版友看法而不是看某人怎樣,就每篇游擊式的追著不放。你不累,看的人好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這句可是至理名言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6-02-29 09:41:00
哪裡有玻璃心保護條款?!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2-29 11:28:00
啊丟前幾天i版公告寵物與人那個重要那篇停止討論,第一次看到公告被噓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02-29 15:04:00
我的提議很簡單,有需要上來問問題求助給意見時到底誰有權決定得到的意見夠了不需再幫忙了?是問問題的人?還是回答問題的人?難道現實生活中,求助的人像被求助的人說:"謝謝夠了,我得到夠多的意見了!"被求助的人還要生氣:"要問就不要不讓別人回答到過癮,這是我的言論自由。"到底捍衛的是言論自由,還是發洩的快感?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2-29 15:40:00
所以你是不是該對自己的發文負責?大家都成年人,如果看了相反的意見都受不住,是不是乾脆就別問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6-02-29 15:40:00
樓上是想起去年發文得到的回應不如預期,結果刪文後大家還是一直回的切身之痛嗎...可以這麼建議,但顯然大部份的人不會贊成,看看前幾篇公告禁止討論有多少人反彈就知道了推太慢,我是指mux大去年對婆婆有陰影那串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2-29 15:43:00
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並沒有狹隘成這樣,如果自認為別人就只是陳述意見而被視為是攻擊的話,那是不是該思考一下到底該不該發這篇拍拍或是求助文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6-02-29 15:55:00
希望有天 PTT也有發行防噓保護貼 這樣玻璃心就不怕碎了有些時候發文想公審婆婆 結果被公審的是老公/自己時 確實不如預期會大SHOCK 板友的話聽起來當然忠言逆耳了我是希望大家"幫忙"罵婆婆呀 WHY你們一直說我老公的錯?這也算是板上的常態了吧~~ 唉唉唉唉唉~~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2-29 16:02:00
我看到討拍,就真的拍拍......種了芭蕉,又怨芭蕉
作者: unknowid (...)   2016-02-29 18:11:00
e大,人家口以種蘋果咪?蘋果比較好粗((扭扭~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01 13:17:00
蜜蘋果!梨山有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03-01 22:24:00
記得別人過去的不愉快,不代表別人會變得跟妳一樣不快樂,靠吸食別人的痛苦得到慰藉,也只是短暫麻痺自己,要不,這麼多年了,怎麼會還在重複著"酸人被桶道歉沉潛復出酸人"的輪迴呢?無間地獄指的大概就是這種身不由己的無奈吧!
作者: emily0953 (小柳)   2016-03-01 22:52:00
沒有人想記得唷,太特別又出來刷存在感。
作者: unknowid (...)   2016-03-02 07:01:00
e大~真的是這樣捏~我原本也是只記得他的故事太恐怖但不記得id,是後來他拼命刷存在感刷到現在我記得他的id,其實是他自己一直提醒大家這是很多年的事情捏~他這樣是不是叫洗腦大家強迫要記得呀~這樣太可怕惹啦~
作者: mux3520 (甜兔)   2016-03-02 18:40:00
除了刷存在感,太特別,關電腦,不適合上ptt...還有沒有別的啊?我看得很膩了(打哈欠),來點新創意我還可以加分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