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老公想把妹妹接回同住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5-12-03 11:34:37
※ 引述《minco78 (minco)》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YES/NO
: 第一次借老公帳號PO文,如排版有誤,請見諒。
: 原PO今年24歲,跟先生結婚一年,跟先生兩人一起住(房子是婆婆的),無小孩。
1. 房子是婆婆的,妳沒有拒絕的理由。既然不能拒絕,不如順勢贊成,換個好名聲
跟先生妹妹好的開始。
2. 跟先生說明絕對無法勝任"管教"的責任。
3. 國中少女把你當姊姊,那完全是好情況。對付青春期少女當他朋友就對啦。
抽菸不要制止、翹課不要抓馬、騙念書其實跟男友過夜不拆穿,記住管教不是你的責任
你們絕對會相處得很好很好~
4. 等過完青春期(高中or大學),你們可能也有個小孩了,有個姊姊幫忙照顧你會很開心
萬一國中時期走歪了,那也只是搬出去跟這個妹妹分開就好,記住這間是婆婆的房子
本來就不屬於妳們的。
(對了,我弟小我16歲,也剛過青春期。其實方法用對不會難帶...別把自己當媽就對了)
作者: bb101 (101)   2015-12-03 11:37:00
就我個人經驗是絕不要跟小姑做朋友 當不熟的親戚就好了你一跟她熟 小姑有什麼不好婆婆全部來問你 甚至有可能指責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5-12-03 11:38:00
如果要說房子,那就搬吧~
作者: bb101 (101)   2015-12-03 11:38:00
你是怎麼做人嫂子的
作者: niniokita   2015-12-03 11:44:00
自己的弟弟和先生的妹妹應該是會不太一樣尤其青春期女孩.....
作者: maymoon (maygo)   2015-12-03 11:46:00
教不好就變原原po的責任了
作者: Abbyabbie (got it)   2015-12-03 11:46:00
如果跟男友過夜結果大肚子了呢?這種事情不要講得這麼輕鬆或是蹺家不見人影呢?然後先生跟婆婆怪罪妳在他們不在的時候沒有管束好小姑,這種責任也太重了
作者: eve28x (吾實彼娘之非思為)   2015-12-03 11:50:00
而且原原po是老師,公婆一定期望她能把小姑管教得循規蹈矩親姐姐跟像姐姐的嫂嫂完全是不同定義的東西
作者: liao5469 (一天又一天)   2015-12-03 12:00:00
住外面就可以不用顧老公妹妹了嗎?那寧可搬出去租房子吧!
作者: piyobearman (*~我愛熊愛我~*)   2015-12-03 12:15:00
該來的躲不掉,不然離婚阿
作者: Zeena (兩廳院之茶花女)   2015-12-03 12:19:00
推 : 房子是婆婆的,妳沒有拒絕的理由
作者: ASH2012 (機率就是個賭字)   2015-12-03 12:20:00
天真...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2-03 12:20:00
房子是婆婆的很簡單啊,搬出去住
作者: july1991 (july1991)   2015-12-03 12:34:00
怎麼想起了劉庸的某本書,其中一篇就是好心幫朋友照看青春期女兒,結果管不動長歪,女孩回去怕被罵不知跟她爸媽說了啥,結果朋友變仇人
作者: kawaii98 (kawaii98)   2015-12-03 12:49:00
唉,看來看去怎麼老公都置身事外,好像妹妹不是他的一樣外包孝道啊!
作者: snap007 (snap)   2015-12-03 15:53:00
出事了就算不明講,私底下也會把過錯怪到原原PO身上公婆連女兒都可以推給別人照顧,出事的責任怎麼會自己擔何況青春期又是最難控制的時期,怎麼看都是屎缺
作者: ireneu6vm06 (行程滿滿)   2015-12-03 20:50:00
親姐妹跟姑嫂其實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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