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婚後回娘家 要先生同意

作者: n810020 (Nicole)   2015-11-24 03:29:23
看完真是心有戚戚焉,
我是從桃園市嫁到花蓮市,一樣很遠!
先說背景,我家三個女兒,我排老么,
大姊長年旅居澳洲,已婚,
二姊今年剛新婚,和老公住新竹,
而我則是結婚2年半,育一女1歲,
新婚時每次跟老公說要回去娘家幾天,老公沒有一次是欣然同意,甚至我動之以情分析我
家現在只剩下2老,想多陪伴父母,但老公依舊不希望我「太常」回去,所謂的太常就是
一個月1~2次,1次大約停留3天2夜這樣。
原因是照他的說法是太常回去會被說話,但我的個性很硬,我私以為已經跟公婆同住,至
少你爸媽可以天天看到你這個寶貝兒子,那我爸媽呢?加上我本來就絲毫不在乎任何親朋
好友的多嘴,而且我公婆表面上也從未反對過我回娘家,而我老公的態度讓我從一開始的
尊重詢問他到之後我的做法就是直接訂車票,時間快到了再直接告知我這周末回娘家,根
本懶得再給無謂的尊重!
我老公也慢慢習慣了我就是這樣硬脾氣,但自從生了女兒之後因為寶寶太小不方便搭車所
以隔了3、4個月才回娘家,而我也依舊維持一個月回娘家1次的原則,只是天數增加為一
次停留5~6天,以往沒意見的婆婆卻開始有意見了,原因很簡單雖然她沒明說,但我知道
是捨不得跟我女兒分開那麼多天,不過我根本不管是誰來講,我回我家又沒錯!況且我父
母也會想孫,憑什麼就你們一家霸佔著寶寶!所以我直接爆氣嗆我婆婆說「為什麼不可以
?難道都一直跟外婆家不熟嗎」我婆婆就沒再提了!
我只能說這一家人都非要我直接表現出懶的理你們才甘願就是了!
原po想回家就回吧!只是回家而已,沒有一條法律規定回家需要「任何人」同意的!
作者: seefish821 (獅子兔一下)   2015-11-24 04:30:00
推你 我也是直接跟我老公說 我回去不需要誰的同意 那裡永遠是我的家XD 倒是婆婆都說要我多住,叫我老公不要急著要我們回去有些話一開始立場就說白,省得麻煩。回家為什麼需要別人同意呢?對吧
作者: cerenis (虐待動物不得好死。)   2015-11-24 07:34:00
這樣哪叫個性硬,我還以為妳要說那就半年住婆家半年回自己家,一人一半。妳個性柔軟又大方好嗎。
作者: sscatss (PEACE)   2015-11-24 07:52:00
很硬啊!版上一堆要回家還要請示婆家全家人的好嗎
作者: englebert   2015-11-24 10:47:00
原PO是太誇張了...如果男女對調 老公一結婚就回婆家13天...老婆不會生氣嗎 自己的小家庭也要顧吧
作者: acman (三喵演義)   2015-11-24 10:52:00
老婆每個月都回娘家住幾天很好啊!那就真的放假了
作者: likeastar ( )   2015-11-24 11:02:00
你的例子差很多 人家根本沒跟公婆同住 回家是哪個家?結婚以後家就只剩自己跟老公的家了 常常有人回文例子根本完全不一樣 = =
作者: eternal2500 (eternal2500)   2015-11-24 11:14:00
類比錯誤 想回家就回家是也沒錯 但是尊重一下先生很難嗎。更何況原原po根本沒住婆家
作者: lemoncoca (lemoncoca)   2015-11-24 11:26:00
幹嘛請示?直接告知就回家啦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1-24 11:29:00
妳的狀況和原po不同啊...該妳拍拍這種住婆家不給回娘家的真的是很過分
作者: bluevillage (inner child)   2015-11-24 12:13:00
請問妳有仔細看原文內容嗎??這篇跟原原po案例差超多光是有沒有住婆家/一次住幾天就差很大了= =||||
作者: Eous (Eous )   2015-11-24 15:59:00
結婚回娘家的確不需要對方同意,但尊重一下對方是很難嗎原PO結了婚還沒自覺不顧自己小家庭一直回娘家長住這種沒有婚姻自覺的,還是不要結婚殘害對方吧還有你根本就不是指引用原PO標題,一開頭就寫心有戚戚焉明明就類比錯誤,還硬凹什麼只引用標題
作者: englebert   2015-11-24 16:09:00
想回家就回家啊 想走就走啊 那幹嘛跟別人成家?
作者: boggylin   2015-11-24 17:19:00
推eous結婚要有結婚的自覺啊……
作者: FOSSIL (FOSSIL)   2015-11-24 22:10:00
誰叫妳要嫁那麼遠,結案
作者: eternal2500 (eternal2500)   2015-11-25 08:32:00
類比錯誤就類比錯誤 你結論也是叫他要回去就回去,你也沒說你狀況跟他不一樣 要他好好斟酌 不要硬凹好嗎
作者: JOE42172002 (JOE)   2015-11-25 10:00:00
推上面+1,例子根本不同,不知道拿出來講要幹嘛...
作者: noiretblanc (noir et blanc)   2015-11-25 11:02:00
推你
作者: hoyayato (yato)   2015-11-25 14:07:00
你前面說心有戚戚焉,結尾又叫原原po想回家就回家,結果你辯駁你只是說自己事情,這不是硬拗嗎?還說不是類比
作者: smallball529   2015-11-26 23:47:00
離婚就可以長住娘家囉。啾咪。基本尊重都做不到,還想養兒育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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