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老天爺開了一個玩笑

作者: chinkuo (懷念 呈依)   2015-10-15 00:07:43
謝謝P大的建議,也謝謝版友的鼓勵。
我會不斷提醒我自己,2年、5年,
多少年都要一樣,別忘記她還在我身邊。
盡力去陪她。
老婆腦幹未受損,所以身體機能正常。
今天醫生跟我說,老婆的腦波沒起伏,
電腦斷層大腦一片黑,大腦細胞應該是死亡,
確定是植物人了。
如果有甲狀腺亢進的版友,
一定要按時吃藥,按時追蹤,
我老婆自己停藥10年,也沒追蹤,
一次引爆。
也請好好重新檢視自己的保單,真的很救命。
不是我們家要保險,今天我老婆有保醫療險,
提款卡密碼只有我知道,但我確實都會用在我老婆身上(收據會給岳母)。
但我岳母仍擔心我將錢做不合理的運用,
我父母為我覺得很不值,因為三個月來我陪在我老婆身邊(日夜),
卻仍然被岳母這樣的不信任,
尤其當我遇到老婆嘔吐、發燒、呼吸困難,換褥瘡藥的時候,
我岳母在哪裡?
當她開口要我找護理之家時,自己卻在辦理禁治產。
我相信有版友一定會說,歡喜做,甘願受。
但是那種感覺真的很差。
我真的很害怕一件事,
我害怕我和我老婆的點點滴滴,
因為我們的沒登記,因為岳母的禁治產宣告,
當我老婆離開的時候,
將我們的一切都奪走,所有物品,所有回憶。
或許有人會說,你岳母不會這樣做,
但當一個人將【錢】視為一切的時候,
是毫無情面可言的。
我說一件我岳母說過的事,
她說未來醫療險用完之後,要和我們家平均分攤,
"她一份,我一份,我父母一份。"
我很擔心,如果都給岳母做(不指望岳父),
她真的會好好照顧我老婆嗎?
唉!一切都是我自找的吧!
誰叫她是我老婆,是一個休克前還用力坐起來抱我跟我說,
"幸好,我還沒跟你登記..."
的寶貝。
我現在真的放不下,想到還是會掉淚...
我只能強迫自己回家睡覺(3個月沒回家睡,都在醫院),
生活趕緊回到正軌,趕緊工作,
只能放她在醫院讓看護照顧,
我們形影不離8年了,好捨不得她一個人在醫院...
真的很捨不得...
※ 引述《ptncku (魯蛇小弟)》之銘言:
: 真的遺憾聽到這樣的事...
: 但事情總是要解決的 是吧?!
: 腦部缺氧是不可逆的
: 變成植物人要醒過來的機會
: 醫師說得保守... 實際上連1/100的機會都沒有
: 99%以上 就是這樣躺著 過了5年 過了10年 過了20年...
: 直到某天全部的家屬拒絕急救了 才放手讓她走
: 7/12至今 3個月
: 你對她的愛可以維持多久?
: 2年? 5年? 10年? 20年?
: 就我看過的年輕植物人
: 到最後的看護者都是父母 而不是夫妻... ... 一 個 都 沒 有 !
: 只有父母對子女的親情才是永遠的
: 愛情 尤其是沒有任何回饋互動的愛情 你覺得自己可以堅持多久?
: 不是對你沒信心
: 只是植物人的照顧者 父母的比例 遠遠大於夫妻的比例
: 有更多更多的案例
: 是老公/老婆把保險金.財產都拿走了
: 過了好幾年 好幾十年
: 最後陪植物人拔管的 還是父母...
: 現在問題在於 "兩個家庭為了未來長期照護以及保險的問題起了紛爭"
: 我還是覺得$$$ 就全部給女方家長吧!
: 當然 法定的照顧責任也都是由女方家長來承擔 (還沒登記結婚 你也沒法律身分)
: 幾年內 如果你真的還有愛的話
: 就去幫對方家長多照顧個幾天 或者下午 或者晚上
: 沒有任何報酬的照顧...
: 讓對方家長可以稍微有喘息的空間
: 替曾經很愛的她翻翻身 拍拍背 灌灌食 說說話... 手腳按摩按摩 ...
: 我覺得可以做到這樣就已經很了不起了
: 發生這種事誰都不願意
: 但$$$的部分 還是給主要照顧者才是最合理的
作者: NT300 (sent from my BMW)   2015-10-15 00:11:00
性情中人 唉 想開點 人生其實沒幾年 很快的ㄧ切會過去
作者: juju1019 (snow)   2015-10-15 00:19:00
呃…連你父母都被算一份~= = 加油!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00:24:00
=_= 搞不懂怎麼會想要分成三分???唉 你加油
作者: s150114 (湯姐姐)   2015-10-15 00:25:00
原PO加油!!
作者: icebabe (icebabe)   2015-10-15 00:32:00
加油。自己的身體要顧好~
作者: limingche (dddooo)   2015-10-15 00:34:00
腦部沒有任何訊號,他就是...唉 要我講的很難聽嗎....她就是一個沒有自我意識的有機體。找安養中心吧,傷痛之後,重新過你的人生吧
作者: lvstr (lvstr)   2015-10-15 00:36:00
加油!自己多保重,身體健康才能照顧病人
作者: limingche (dddooo)   2015-10-15 00:40:00
照顧她不是你的責任,是社會和政府的責任。你肯出錢讓他去照護中心,就已經是功德無量了。這種機構南部很多,我也去過。就只是生命的存續而已。也不用太感傷,植物人是沒有感覺的,他就像睡著了一樣,只是會睡幾十年甚至到臨終。你還有精彩的生活要過,放手吧,過年幫她綁個紅包就好
作者: kristen86 (kris)   2015-10-15 00:41:00
加油!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00:42:00
量力而為 不要整個攬下來 植物人照護 親為很辛苦 = ="會磨滅賸餘的感情...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5-10-15 00:44:00
除了分三份那段看不懂為何要將令尊令堂算入外,其餘的部分我覺得岳母很務實。現實是你不可能自己長久顧下去,你總至少要去上班,最終還是要找別人協助照顧(安養中心、看護、外勞)。太太跟你的回憶相關物品應該在你家吧?這部分其實岳母很難動到。站在岳母的角度,跟你有感情、信任你的人是你太太,你對她可能是個比普通朋友還不熟的人,她會做那樣的處置對她來說是保護女兒。好好注意自己的身心狀況,長期照護是場馬拉松賽,不要用跑短跑的態度去面對,加油!
作者: BURNFISH (é­š)   2015-10-15 00:46:00
加油 我前陣子停藥半年 指數又變紅字了 你太太症狀可能不明顯才延誤
作者: mocimocy100 (笑也是笑你是個白痴)   2015-10-15 00:59:00
加油 照顧好自己QQ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10-15 01:03:00
辛苦你了
作者: Jerusha (小助理)   2015-10-15 01:09:00
分三份我也不懂。老實說,不關你父母的事。
作者: LilacSnow (販劍 製杖 持盾)   2015-10-15 01:17:00
好感人;你們都很為對方著想。先顧好自己,真的。她一定會體諒你的。
作者: peine (peine)   2015-10-15 01:19:00
加油了,很心疼...但是說個比較不好聽的話...如果我是她,我會寧願你們讓我走...
作者: tina0724 (小比)   2015-10-15 01:29:00
為摯愛的人獻上祝福是最難的,而她願不願意放下,關鍵點也許也在你身上。這是你們此生最後一個共度的功課。短時間要平靜很難,但是最真的愛最大的愛,也許是祝福你的太太,也許是領導她看開這關卡。你的這篇,這我想起我阿姨跟叔叔他們二人,在阿姨最後一個關卡時,那般的不捨,想起我在她的耳邊告訴她,妳此生很值得,老公愛妳,兒子上進乖巧,朋友都稱讚妳為人真心用心。我在她的耳邊謝謝她,但是我們捨不得她一直折磨著,如果菩薩來了,要跟緊,要放下,不要執著。這真的很難,我現在還是好想阿姨,但是我知道她沒病痛了!那天在安寧病房待了一下午,看到老了很多的叔叔,看到靈魂被困在無法自主的軀殼裡,覺得,人好渺小。人生到最後求的是什麼?有尊嚴的離開!
作者: alpha008 (Evolution)   2015-10-15 01:48:00
身為局外人 也只能說如果可以還是放下吧
作者: shounyuh (shoun)   2015-10-15 06:36:00
勸你趁著醫療險還有錢,把戶頭提款卡密碼都拿給岳母吧,或是趁機換回屬於你們的紀念物,岳母擺明不信任你,但要分攤費用的時候又要抓親家當分母,說不定太太就是預自己媽貪財會佔人便宜,才會慶幸你們未登記
作者: tong0131 (彤瞳)   2015-10-15 07:31:00
他會希望你放下他去重新過你的人生的,不要把自己父母也拖下水..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5-10-15 07:49:00
其實我會建議你漸漸學習放手吧。
作者: mindy0728 (mindy)   2015-10-15 08:35:00
辛苦了~
作者: cyh33   2015-10-15 08:51:00
回憶是你的物品是身外物,記憶才是最重要.別人奪不走的
作者: miayao417 (mia)   2015-10-15 08:56:00
醫生講得很含蓄了...大腦細胞都死亡了放手讓她走我覺得也是她心裡面想做的她一定也不希望你自己一個人孤苦守著她幾年幾十年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5-10-15 09:04:00
還沒登記,你真的無權侵佔對方財產。放下吧,別用照顧的責任當藉口
作者: kittiequeen (珍珠妹妹~)   2015-10-15 09:05:00
我家有個默契,如果發生這種意外,就是放棄治療,人都有走到終點的時候,只是有人走得長有人走得短,讓雙方都好過吧。
作者: penny1984510 (Penny)   2015-10-15 09:14:00
珍惜曾經擁有的美好,然後好好的過自己往後的人生吧相信你的太太會希望看見你重新好好過日子的錢的事就依法行事吧!你可以陪在她身邊已經很好了
作者: THANN (Taiwan Made Candleshop)   2015-10-15 09:17:00
推樓上
作者: wowowe (奉兒)   2015-10-15 09:32:00
幹嘛噓阿 有付錢的義務 沒有管錢的權利還真爽
作者: eppie   2015-10-15 09:44:00
幸好還有你!
作者: kitty22586 (菁菁)   2015-10-15 09:48:00
噓的人有事嗎?那沒登記原po也可以不要付錢啊,他家還付兩份
作者: O12 (多喝水有益身體健康)   2015-10-15 10:02:00
法律是很殘忍的 女方父母再沒良心一點 到時是對原po不利收據記得留一分影本
作者: pinkjia (哈哈)   2015-10-15 10:04:00
鼻酸,加油,但是她愛你一定也捨不得你受苦,放下吧
作者: can14 (暴躁的人生旅途)   2015-10-15 10:07:00
宣告禁治產和你們的回憶有什麼關係啊? 感情這東西又不是只有金錢/物質上的東西才能感受到...
作者: masayori (瑪莎馬殺)   2015-10-15 10:13:00
宣告禁治產其實很正常,怕錢被你拿走又離開真的撐不住這種狀況本來考量的就是現實面. 其實別怪你岳父母如果可以放手讓他走是最好, 但是現在機能正常又年輕是一場硬仗啊,,,
作者: eve28x (吾實彼娘之非思為)   2015-10-15 11:04:00
其實尊夫人說幸好沒登記真的是為你想好了這樣你才能在法律上無牽無掛,很容易重新開始她已經放手讓你走了。你也要加油。
作者: AppleAlice   2015-10-15 11:15:00
認真的建議你錢給女方家,看你的心意和能力能照顧多少就多少,不行就放手,法律上你是毫無關係的人了,扯到錢的事情就是這樣,搞到對簿公堂你未婚妻也不會安心的你們的回憶和物品岳母是拿不走的(紀念性的物品她也不會想拿吧??),你可能覺得岳母太現實,但是照顧一個植物人家屬就是一件非常現實的事情
作者: mindy0728 (mindy)   2015-10-15 11:23:00
也許原PO有難言之隱,女方家裡可能沒有很和睦。
作者: mraznice (mraz(馬滋))   2015-10-15 11:39:00
放手吧…
作者: chy1982 ( )   2015-10-15 11:55:00
推kitty大,噓的人跟那些鍵盤孝子一樣,明明都老公在顧如果是真的愛自己女兒,最好都丟給老公去顧
作者: anergyst (anergyst)   2015-10-15 12:16:00
看了好難過...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10-15 12:23:00
所以你們之間沒有登記就是?
作者: u8803023 (河馬)   2015-10-15 12:39:00
無緣的岳母真削貪
作者: rabbit829 (猜不透)   2015-10-15 12:55:00
沒登記就放手吧,你女友也不希望你為了她賠了ㄧ生,把她交給和她有法律關係的媽媽吧,小心她媽之後告你
作者: frommars03 (認真的生活)   2015-10-15 13:06:00
沒登記在法律上不是夫妻,沒有任何丈夫的權利,快放手吧
作者: shungperson (懶洋洋)   2015-10-15 13:06:00
推原po有情義 但錢還是通通給女方母親吧沒道理你們家要出2/3 他們只要出1/3 欺負人啊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5-10-15 13:32:00
T_T
作者: sariellu (晉級的人生)   2015-10-15 13:55:00
好令人鼻酸...你要加油!堅強點!人生還有好幾個8年要過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5-10-15 14:39:00
chy1982你站在旁邊看了嗎?講得妳很了解似的法律就是這樣看證據說話。我不否認原po的深情款款,但是真的也別這麼苦情而掩飾了他沒有權利的事實。喔,這個噓,給你的氾濫同情。
作者: tina0724 (小比)   2015-10-15 15:17:00
何必在人家傷口上灑鹽呢?chy沒站旁邊看,那樓上這位版友又如何知道原PO是用照顧的責任當藉口來侵佔對方財產??你的那個噓,就剛好是女生家人的想法與態度!而這也是讓原PO心裡覺得難過的點
作者: tinabjqs (光)   2015-10-15 15:20:00
還是感謝你在心痛之餘po文分享心情,也讓得這病的板友們別輕忽追蹤和自我停藥了…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10-15 15:46:00
干你父母什麼關係?太誇張了!
作者: chy1982 ( )   2015-10-15 15:47:00
好啦我同情心氾濫,那我改支持原原po放棄無緣的老婆好了,反正沒婚姻關係,這樣有沒有比較理智?
作者: meegan (bj4)   2015-10-15 15:49:00
給樓上 同情心要用對人 日後不需要同情的人請別浪費時間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15:51:00
沒有結婚的夫妻 你要他怎麼站得住腳 這不是理智是正
作者: tina0724 (小比)   2015-10-15 15:51:00
人生的盡頭say goodbye,真的是一門很大的功課呀!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15:52:00
視問題....叫他不離不棄 真的很好 這是真愛 是重感情可是他連出決定的資格都沒有欸 = = 他又不適法定的夫妻...他要有所準備思考自己能投入多少 因為到頭來可能會很難看搞得很噁心 = = 不離不棄 但還是可以被告
作者: chy1982 ( )   2015-10-15 15:54:00
嗯,最好保險金也不要拿都給女方父母,一邊自己賺一邊顧沒法律關係的老婆,才合所有人心意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15:56:00
照顧到脫褲還可以被女方方家長告 這誰都不樂見吧還是說這才是和你的意呢??? 真的好棒 犧牲吃官司
作者: density (Cleo Zeng)   2015-10-15 15:58:00
你老婆說的話,就是慶幸不會拖累你,希望你自己好好過QQ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15:58:00
這個作者犯罪大錯誤就是沒有去登記 沒有"結婚"
作者: chy1982 ( )   2015-10-15 15:58:00
對啊,所以鼓勵離開她,讓她父母去煩惱啊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5-10-15 15:59:00
就這樣己 這無法逆阿 他已經錯過那個機會了 難道還要怎麼辦 最好的情況是不要吃官司了 先找律師討論吧你現在裁白海豚轉彎阿 好棒棒 XDDD
作者: chy1982 ( )   2015-10-15 16:02:00
奇怪勒,我說我意見要被罵同情心氾濫,那配合沒同情心一點又要說我白海豚,不然先教我怎麼說比較正確好了?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5-10-15 21:07:00
婦人之仁,愚婦。浪費我的時間而已
作者: amyg812 (ant)   2015-10-15 22:09:00
要加油
作者: bencheming (斑鳩明)   2015-10-16 08:16:00
sexymuse 請注意用詞 警告一次
作者: FANNYFISH (愛睡覺的魚)   2015-10-16 08:35:00
原po看一下issac大的文,那才是正解,法律真的是冷冰冰,依法面來看媽媽應該有詢問過律師,做法完全合乎法律程序,以情面來看家屬害怕對方錢財全拿走,情份耗盡後棄植物人女兒不顧,畢竟這是一條漫漫渺茫希望的長路,真的為你難過,但放手吧,對你/女方才是最好的選擇
作者: F04E (Fujitsu)   2015-10-16 10:54:00
你好像被吃個夠夠...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10-16 12:53:00
這個案例,就算已經結婚我還是支持保險金全數交由父母並由父母負責主要的照護工作。男方年輕,工作能力與餘命長。再來人性上,無子嗣的婚姻關係要一個年輕男人不得離婚有違生物人性本能耶。猤少人覺得就是因為沒登記所以無法替伴侶做重大決定。可是重大事故就算能做決定也無法改變醫療現況,婚約部分僅多能得到財產權。對當事人本身並沒有實質上的巨大差異性呀。
作者: mayday0304 (OH A OH A)   2015-10-19 16:45:00
蠻難過的 QQ
作者: lylianna (dn.)   2015-10-20 10:47:00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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