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有關婚前協議書

作者: duuwoif (燎原火)   2015-09-21 08:34:27
※ 引述《ee112 (海海人生)》之銘言:
: 是這樣的 打算結婚了
: 丈人拿了一張切結書給我簽 內容大概就兩筆
: 1.婚後不得過問老婆的存摺
: 2.不得動手 或有家暴
★婚後不得過問老婆的存摺:這條只要你老婆同意你婚後過問其存摺就無效了!
另外老婆的存摺你本就無權過問,不管如何都要
經過你老婆同意.
★不得動手或有家暴:依家庭暴力防治法,這條本來就被禁止,無須另立契約.
而且現行家暴法防治的成效很差,尤其對失去理智的加
害人無效.(民事保護令仍有其限制)
★結論:恭喜你!你丈人暴露出他法律常識"鴨蛋"!你就簽吧..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9-21 08:50:00
法律常識跟會不會拿這個當話本是兩回事
作者: vegafish (科科大宅男)   2015-09-21 09:26:00
簽與不簽,與會不會把這個當話本,也是2回事。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9-21 09:27:00
如果都鬧到會拿切結書出來講, 有沒有話本都差不多了啦簽這兩項根本沒有實質性的好處第一點不如就簽夫妻財產分離, 第二本來就有法律保障了
作者: firelin (小林)   2015-09-21 17:06:00
簽了丈人爽才是重點!!!
作者: fox999 (fox)   2015-09-21 19:51:00
第一點 婚後財產 夫妻間互負報告義務 哪有什麼無權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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