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不想要讓另一半從事的工作(合法)

作者: bebehome (bebehome)   2015-09-08 09:58:52
※ 引述《feeks (菲客絲)》之銘言:
: 閒聊,有什麼工作你們不想要讓另一半從事
: 請討論合法的工作,明星,藝人,演員,歌手這種比較遙不可及的工作也不要討論
: 我的話,無法接受老公當軍警,會擔心。
: 還有提一點我剛想到的:健身教練
文青咖啡店吧檯(拉花、調飲)
我之前在某大學門口開咖啡店,因為某些跟吃無關的特色算小有名聲
每天來來往往都是14~24的小女生
我們櫃檯的進來只要是單身,3個月內保證死會,死會後保證常吵架
但跟教練一樣,即使知道客人有醉翁之意,也不能明白拒絕。
我想服務業都一樣吧...自己定心最重要。
P.S.
話說我現在跑到一間只有男外勞的工廠去,老婆跟我說她現在每天心情好好XD
作者: woodsun (猛)   2015-09-08 10:29:00
看到最後一句笑了~
作者: yihsiu (皮梅)   2015-09-08 10:32:00
最後一句XDDDDD
作者: katherinetao (凝璇)   2015-09-08 10:39:00
推最後一句XDDD
作者: runtolove (開心)   2015-09-08 12:26:00
哈哈 非常讓人放心的結尾
作者: McCain (長髮馬尾控)   2015-09-08 22:42:00
最後一句XD
作者: cacaokca (橘子)   2015-09-09 04:44:00
哈哈!尊夫人好可愛的發言!
作者: deepred1202 (Joy)   2015-09-09 15:28:00
尊夫人好可愛XDDD
作者: wadekimo (Tu m'aimes?)   2015-09-09 18:31:00
結果您因此開發了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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