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恐怖勿入?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15-08-25 03:21:23
露色卍: 呂律師,你也懂恐怖勿入?
呂律師: 略懂。
呂秋遠 FB
https://goo.gl/AyQ1Mz
你想清楚沒有?
一開始,我確實以為是婆媳問題,但是當你提到老公已經跟你搬出來
,我的心中就有些忐忑,因為可能不是,一個媽寶,不會因為老婆與
媽媽鬧翻,所以願意搬出來。
我已經記不得你告訴我跟婆婆之間的衝突是什麼了,在我印象中,你
最不爽的問題是婚禮,她認為結婚應該辦婚禮,你認為不必。是啦,
站在女性自主的角度,我贊同你認為「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何必順
從他們家人,我討厭婚禮的送往迎來、繁瑣禮節」,但,很遺憾,我
並不是性別意識這麼健全的人,如果我是你,「犧牲一天的時間,可
以換來先生的壓力不要這麼大、婆婆的認同可以加深」,我會勉強我
自己。無論如何,我覺得婚姻是很現實的一件事,以後過得好,比起
當天過不好,要好太多了。
然而這件事情引起我的興趣,我覺得你的問題不會是在婆媳,根本就
是在「你不愛他」。他母親或許是討人厭的阿姨,但是,我問了你一
句話:「就算你先生為你反抗他媽媽,難道你就不會想離婚嗎?」當
答案是我想的那一個以後,那麼一切就沒什麼好說了。
你,不愛他。這是事實,你就乾脆的承認吧!不要什麼事情都推給他
媽,問題根本就是在你身上。
為什麼說問題在你身上?當我問你,為什麼要結婚?你的理由是因為
有小孩。這理由我勉強可以接受,但是我不喜歡這個答案。兩個人有
了小孩,最大的悲劇就是奉子成婚,因為很快就會有很多問題產生。
如果有小孩,你可以獨自生下來,可以決定不要生,但是不應該為了
生而結婚,這兩件事根本就不應該放在一起討論。你以為結婚以後就
會一切進入自動化時代,感情變好、婚姻變好、親子關係變好嗎?爛
泥就是扶不上牆,結婚也一樣,你可以理解嗎?婚姻是需要經營的,
沒有什麼事情會自動發生。
有小孩問題也不大,但是你決定生下來的理由讓我只有八個字形容:
「大開眼界、匪夷所思」,你怎麼會因為可以請育嬰假而決定生下來
?雖然你後面補充,這只是部分的原因,但是根據「案重初供」的原
則,第一次講的最接近真實。你應該有聽出我的訝異與不滿,哪有人
因為育嬰假而生小孩,因為生小孩而結婚?
最後,你問我離婚可不可以分他的房子,但是這是他媽媽送他的。根
據民法規定,繼承與贈與的財產不納入剩餘財產分配,所以恐怕你得
死心了。我聽得出你的失望,可是,我想問你,結婚不過一年,你到
底憑什麼要分他的財產?你生小孩、你結婚,通通都是你的決定,你
現在因為所謂的婆媳問題,想要離婚,這也是你的決定。你怎麼可以
理所當然的認為,他媽給他的,你也要?分配剩餘財產的目的,並不
是讓你可以不勞而獲對方的財產,而是要鼓勵辛苦持家沒有在外面賺
錢的另一半,你會這樣想,也讓我有點不知道該如何回答。
我強烈的建議你要想清楚自己要什麼。你現在的婚姻出現狀況,與婆
媳問題一點關係也沒有,你只是不愛你老公,所以拖他老媽陪葬而已
。這個時候,你應該認真的想想,你要什麼?你要的東西有沒有正當
性?你討厭的人是不是真討厭?你愛的人是不是真愛?沒想清楚,就
來問律師,別人我不曉得,要是我,肯定會被我罵的,因為我只想解
決問題,而不是想要偽裝自己很女性主義,然後成為某些特定族群的
救世主。我沒這麼先進,也沒這個本事。
而你要相信我,我剛剛話中的不滿,如果你有聽出來的話,是因為我
覺得你可以更好更圓滿的面對你的人生。
你想清楚沒有?人生的難題,能用法律與金錢處理的,都是小問題啊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5-08-25 04:06:00
哪來那麼多勇者,根本就只是做人基本的道理....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5-08-25 07:43:00
在這版這類文會被噓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5-08-25 07:47:00
這種律師,今天找他諮詢,明天就要有被他寫上臉書的準備
作者: sexymuse (偏不說)   2015-08-25 08:27:00
打翻一群人的臉。就是不愛了啊,只剩下計較
作者: cyh33   2015-08-25 08:43:00
我總覺得他文章很多只為了嘩眾取寵,可能也是到處網路上看來的別人經驗分享,被他當成話題寫寫吧
作者: shadow2002 (幸運を祈る)   2015-08-25 09:31:00
這種評論媳婦的文章,八成會被噓,補血先~
作者: smi1e (smile)   2015-08-25 09:32:00
愛的時候談感情,不愛的時候看人品呂秋遠的文章都是用感情來要求人品XD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5-08-25 10:04:00
真的是嘩眾取寵,搞的像上談話節目的藝人一樣
作者: skat (汪汪之亂 XD)   2015-08-25 11:13:00
聽說 很多(自認為)法律人的點評也是 嘩眾取寵 XD
作者: Recipe (跳草裙舞)   2015-08-25 11:39:00
作者: heart3517 (小白)   2015-08-25 11:43:00
沒有想好就結婚真的是悲劇,不愛幹嘛結,理由也很可笑
作者: icolee (icolee)   2015-08-25 11:47:00
其實這年代了,這樣的女人感覺還真是不少結個婚生個孩子無限上綱母親犧牲真多,所以要的東西很多,而且是理所當然的要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8-25 14:47:00
有時我覺得進入婚姻後,愛,是自我的修練與信仰。不可能遇到100%滿意的人的,但就是學習接受,欣賞不同。
作者: marklaiw (漂亮的房子)   2015-08-25 15:29:00
立場不對,這篇在這裡會被罵翻...
作者: HayaSan (哈雅)   2015-08-25 23:09:00
沒想好就結婚根本自作孽
作者: semind (Lee)   2015-08-26 00:18:00
目前比數:0噓。
作者: TNTKK (喜歡得冬天快來)   2015-09-02 16:09:00
很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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