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婚姻裡的選擇性傳統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7-15 12:05:14
推 netfly: 這個論點我之前神主牌就說過了,故意等一堆女性主義狂噓, 07/15 10:50
→ netfly: 等我申論之後全部消失無蹤,本來就是要從自己做起,自己 07/15 10:50
→ netfly: 辦不到,別勉強任何人,新生小孩不是財產 07/15 10:50
看到這推文,我不禁笑了
之所以不再回,是因為覺得討論下去沒有意義
正如我在該篇 #1LdiDGfu 最後推文說的: 如果沒辦法接受別人的意見,早說嘛
因為我不會多費唇舌,還被揶揄說「乖」zzz
但莫名被冠上女性主義者XD
還是得出來講幾句
1.在我的角度
政府之所以修法,讓夫妻共同決定姓氏
是為了讓男女雙方都有小孩命名權
而不是約定俗成從父姓,之後就得照這傳統走
結果
有人提出:「要小孩從母姓,就得自己從母姓」
這樣論點的出發點是女性得先從母系傳承下來姓氏,才可以完全從母姓!
問題是 現在百分之九十九點九九九九...都是從父姓
也就是 你的母親幾乎一定是外公的姓
反變成 女性必須有外公的姓氏才可以享有小孩命名權
否則就得無異議從先生的父姓
也就是說 女性要嘛一開始就姓外公的姓,不然就得改姓
才能擁有「讓小孩跟自己姓」的門票
不覺得很荒謬嗎?
(並且前者機率之低,目前來說,照偉大版友的要求,女性一定都得改姓才行)
同樣的,當男性必須改姓才能要求小孩跟自己姓,我也會覺得荒謬至極
憑什麼法律沒規定的事,有人可以堂而皇之要求別人得改名才能決定自己小孩的名字
還冠上「這是做人原則」的莫名帽子
難道有人在幫自己小孩取名
你都要去插一腳?說父母不可以憑自己喜惡命名
照這樣說 小孩必須有自我意識才能有名字,因為父母不可以任意取名啊 zzz
以後只能看到「嬰兒a」、「嬰兒b」
(想想不對,只能說「嬰兒」,因為你哪知道他/她愛哪個英文字母,或者喜歡數字呢)
說真的
若無重大疏失(例如日本有爸爸要幫小孩取[魔鬼],我就覺得不妥)
父母為什麼不可以憑自己意願,兩人共同幫小孩取名?
難道對某些人來說 從母姓跟魔鬼一詞同樣可怕?
推 netfly: 人總是只會找對自己有利的點 07/15 10:53
→ netfly: 如果自己都不認同長大後改成母親的姓,為何小孩就有義務從 07/15 10:53
→ netfly: 小接受? 07/15 10:53
2.人當然都是找自己有利的點
就等於 你完全忽略推文說的 改母姓跟從母姓的概念是不同的
而是不斷自說自話,蔓延出這些似是而非的論點
改成外公的姓氏才符合諸位網友心中的標準?
不是吧
就算母親願意改成外婆姓氏,也是徒勞無益,因為外婆也是承襲外曾祖父
母姓傳承根本不存在
不符合諸位的社會正義原則
那又得怎樣呢?
除非祖宗十八代都從母姓,不對,是從有姓氏開始就得從母姓
不然都還是父姓的彰顯
根本沒人可以讓自己小孩從母姓,還可以讓偉大網友稱讚
→ netfly: 這個與男女無關,是雙方課題,也是永遠不可能公平的焦點 07/15 10:53
因為不可能公平
所以也不要爭了?
那男性也不要抱怨 為什麼要有聘金? 為什麼要出錢?
為什麼社會對他們的期許和女性不同?
別開玩笑了
這種論點 和 反對太陽花學運的聲音 有什麼不同?
「幹嘛出來鬧事」、「乖乖吞下去啊」
太有既視感了
不管男女,自認不公平的事情就有爭取的資格
爭不爭得到、爭不到又該如何妥協、如何消解 則是另一種課題
但每個人都有選擇權
選擇之後的責任也必須一肩承擔,而不是哭哭哀怨:這不是我要的
先瞭解自己想要什麼?能為此付出多大的代價?自己的底線又到哪?
這才是真正的成長
而不是一味盲從
→ netfly: 別扯什麼法律因素,法律是允許的,自己能否搞定家長呢? 07/15 10:53
→ netfly: 爸媽大家都愛也都還健在的狀況下,自己辦得到嗎? 07/15 10:53
你可是在該篇文章先扯到法律XDD
就說 人只會找對自己有利的點
如果爸媽不准你離家,不准你生小孩,不准不准...
那你能搞得定家長嗎?
如果搞得定,不用網友多心
如果搞不定,又何必結婚,就算結婚也只是前途多難
而這男女皆適用
最後
請不要一聽到異議,就隨便扣戰男女的帽子
也不要從單一性別看事情,世界會寬廣得多
作者: cutegirl5566 (可愛女孩舞溜)   2015-07-15 12:11:00
推重點王
作者: norikko (水妖)   2015-07-15 12:25:00
有人真的是你不跟他吵,他還以為他吵贏了,zzzz
作者: adapt ( ￾  N)   2015-07-15 12:28:00
作者: skat (汪汪之亂 XD)   2015-07-15 12:31:00
推2F
作者: ohalal (ohalal)   2015-07-15 12:33:00
作者: adapt ( ￾  N)   2015-07-15 12:33:00
補推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5-07-15 12:34:00
plus 1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7-15 12:34:00
推 那從母姓的男人生的小孩要跟誰姓 扯到環保筷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yaokut ( )   2015-07-15 12:36:00
推2F,不如都不要從父姓或母姓好了,看喜歡哪姓改哪個 XD複姓也不錯,感覺超帥氣的(咦?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15-07-15 12:39:00
可以停了嗎?吵這種事好無聊....其實我覺得,能不能從母姓跟家事分配一樣,兩個人講好就好了,如果你連自己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15 12:40:00
以上申論了無新意。直接天馬行空,不用父姓也不用母姓如何,用小王的姓好了,誰也不吃虧。這麼在意就趕快付諸行動,希望日後子女不會問妳為什麼
作者: iloveannasui (坐看雲起時)   2015-07-15 12:40:00
的另一半都無法說服,那上來PO文又能解決什麼問題?對不起,不是"吵",是"討論".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15 12:43:00
我的發文都已經如此中立,也說出原因了,某人還可以戰性別,真是佩服
作者: JillG (茶香)   2015-07-15 12:44:00
大推2f阿!!!
作者: yaokut ( )   2015-07-15 12:45:00
那個,發文是否住中壢~不是自己說得算啦 XD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7-15 12:48:00
明顯某人中立的標準跟大多人不一樣啊XD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15 12:50:00
新的方案1.請找同姓聯姻 2.請找阿美壯漢3.領養 4.絕育 5.請自行發揮 完全沒這些困擾!夫妻討論好,知道改與不改的優缺點,日後不會後悔,根本不用來戰一些自己立場也站不穩的內容。如果妳有原住民血統,強烈建議改母姓,我舉雙手雙腳加隔壁全部支持,在台灣不會有人反對。
作者: ANNE0103 (ANNE)   2015-07-15 13:00:00
而且孩子出生是"從"父/母姓,女生那樣是要"改"父/母姓
作者: oxoxooxx (oo)   2015-07-15 13:03:00
推,都寫成這樣了,還是有人繼續在推文秀下限,真可憐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5-07-15 13:06:00
推二樓。某些人真的一看就知道性別跟結婚了沒。
作者: sevenqueen (冬眠眠)   2015-07-15 13:11:00
人類最早是母系為主耶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15 13:14:00
原始人是看上眼就打昏再打包帶走欸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5-07-15 14:11:00
從母姓從父姓都可以啊 都說從父姓佔99.9% 那想讓小孩從母姓的女性們 是不是應該在結婚前先談好權利 找個有共識的對象 找到是最理想 找不到怎麼辦?逼對方妥協還是就別生小孩?有種婚姻叫入贅 可以讓女性朋友們體會反傳統的角色 我尊重這種關係 但請重視每個人的意願
作者: yaokut ( )   2015-07-15 14:25:00
話說,為何能只選擇嫁進去或者入贅呢?不能選擇結婚嗎?@@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7-15 14:26:00
既得利益者的邏輯吧 "有本事就去找個入贅的"這種概念
作者: Anglomania (千年草精)   2015-07-15 14:31:00
推樓上。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5-07-15 14:32:00
隨便都好 雙方有共識才重要 不能逼女方順從 也不能逼男方順從
作者: yaokut ( )   2015-07-15 14:34:00
這邊有任何一個人認同要"逼迫"對方順從這檔事嗎? @@
作者: sweetJ (嗯...是我)   2015-07-15 14:38:00
只是不順從就會被說是不願改變的既得利益者而已XD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5-07-15 14:45:00
99.9%從父姓 所以男方的確是佔有優勢 我尊重大家爭取改變傳統 若哪天變成50% 那也該是有共識互相尊重為前提
作者: Resd (不容青史盡成灰)   2015-07-15 14:47:00
找個沒中文姓名的老公不用爭取就可以從母姓了,我還考慮讓小孩跟外婆姓呢~~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7-15 14:48:00
同意互相尊重 所以別再叫女生去找入贅/阿美族男/自己先去改姓吧
作者: JillG (茶香)   2015-07-15 14:52:00
達不成共識抽籤阿~怎樣會沒共識就只能從父姓呢?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5-07-15 14:58:00
達不到共識可以生小孩啊 幹嘛生了再煩惱可以'不'生小孩
作者: yaokut ( )   2015-07-15 15:00:00
要達成共識,再生,還是不達成共識就生,也是兩個人的事情啦~ 不需要幫忙決定順序 XDDDD
作者: JillG (茶香)   2015-07-15 15:15:00
default父姓,沒談好就不能從母姓。既得利益者的邏輯阿~從法律上來說姓氏是雙方共同決定的,所以你要小孩從父姓可是要老婆的同意的呢^^法律很貼心阿~總是會出現生了才煩惱的狀況,連抽籤這個好方法都準備好了~不用煩惱:D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7-15 15:20:00
連抽籤也不願意 不是既得利益者是什麼(攤手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5-07-15 15:21:00
推 老婆不同意也不能從父姓 兩方同意抽籤就好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07-15 15:26:00
自己說自己中立有點可愛 XD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5-07-15 15:27:00
怎麼姓沒那麼簡單 牽扯到家庭的長輩 長輩怎樣都不妥協怎麼辦?鬧分家嗎?我個人很願意為女方著想 會努力扮演協調者 互相尊重包容才是正解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07-15 15:33:00
現況就是某些事情社會風氣之下不容易達成,硬要扯成齊頭式平等真的很讓人啼笑皆非
作者: JillG (茶香)   2015-07-15 15:34:00
所以搞不定長輩的話只好搞定老婆阿,結婚很多事情都是需要溝通協調的不只是姓氏,都搞不定的就惨了=.=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07-15 15:34:00
反之男生普遍被認為主內是沒出息也是一種不平等各種不平等都有其細部的問題和解套方式硬要糊成一團來討論才真是讓人參不透啊!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15 15:38:00
找個「願意」的人結婚就好,一直來跳針爭取自以為的法律權益是如何,趕快去改掉小孩的啊,到底執行了沒?無論給任何誠心建議,或是給胡搞的建議,就只懂得噓與反駁。祝婚姻幸福美滿,心想事成,無論什麼都能得到。以上回覆內容不限男女,內容均相同
作者: JillG (茶香)   2015-07-15 15:38:00
總之不要那種端著傳統的架子覺得ㄧ定要怎樣怎樣的... 覺得ㄧ定要從父姓,ㄧ定要回婆家吃年夜飯...拜託世界早就不ㄧ樣了好嗎...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7-15 15:39:00
哇 好中立呀(拍手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5-07-15 15:40:00
從父姓的理由眾所皆知了 但女方要小孩從母姓的原因是什麼?長輩要求嗎?還是為了女男平等?為了長輩要求應該找個入贅的男方 為了女男平等要牴觸傳統男性負責家庭傳宗接代的壓力 個人覺得可以雙方尊重包容 溝通在其他方面多彌補女方 甚至可以女權至上 這是各退讓的平等吧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7-15 15:41:00
法律權力還有自以為的 2015都過一半了耶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15 15:43:00
感謝拍手啊,趕快去改小孩的吧,不用改自己的喔,也用不著從小孩的角度出發來分析得失,免得喪失既得的「利益」,反正改就對了,just do it !! NIKE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15-07-15 15:49:00
請先說明小孩從母姓的原因?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07-15 15:51:00
是法律賦予的權力呀
作者: spmimi   2015-07-15 15:52:00
推二樓。可以選擇從母姓到底關入贅什麼事啊??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15-07-15 15:56:00
法律賦予的權力我懂,但是從母姓的原因是什麼?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5-07-15 15:56:00
入贅是將傳統婚姻中男女角色互換的一種婚姻 可以解決女性對婚姻中不平等的不滿
作者: spmimi   2015-07-15 15:58:00
時代進步 應該是盡量去除婚姻中的不平等,而不是反壓迫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15-07-15 16:00:00
再問個好玩的問題,請問孫子要跟誰姓?
作者: spmimi   2015-07-15 16:01:00
孫子當然孩子夫婦決定就好啊~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15 16:01:00
代母群體回應,因為法律授權可以改,這是權利,懷孕很久母愛偉大,我自己的肉為何看起來像要是別人的,自己媽媽當初沒爭取,所以被老爸搶走了,這一次一定要幫代理老爸的自己爭一口氣,不用管社會氛圍與眼光,免得輸給那個別人家。無論用什麼角度說明得失,要爭的總是有話說,但是到底付諸行動了沒啊?別再遲疑了,自己生的孩子屬於自己的才踏實。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15-07-15 16:02:00
跟婆婆姓還是跟媳婦姓?如果是下一代決定,那又何必堅持母姓問題又回到,小孩從母姓的原因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15 16:03:00
just do it !!
作者: spmimi   2015-07-15 16:04:00
我支持女性有投票的權利,跟我要不要去投票是兩回事啊。姓氏應該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沒說死孩子要姓誰的姓啊
作者: sashababie (Sasha)   2015-07-15 16:07:00
因為是賦予的權力所以父母親應該可以自由決定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15 16:07:00
小孩一樣親,不過自己的姓才有歸屬感
作者: paopaotw (pao)   2015-07-15 16:16:00
奇怪了 從個母姓也要解釋原因 怎麼從父姓就不需要解釋?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5-07-15 16:18:00
妳們如果從父姓 可以回家問問問爸媽為什麼我要從父姓?其實提問者應該知道原因吧如果很多事都讓女方不平等 那我個人絕對撻伐 希望能互相包容才是正解舉個例子吧 工作上如果做很多卻沒得到該有的薪水 ㄧ定很甘很不公平 老闆體諒想辦法發獎金滿足你 這樣還是覺得不公平 那就離職吧 但如果老闆不鳥你 也是離職吧 本來就沒辦法什麼都是你想要的 所以互相包容互相支持才是正解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5-07-15 16:35:00
做任何的決定,不要只從自己的角度出發,要多方考量利弊得失。既然怎麼分析都沒用,還是硬要套入性別公式,那我只能再度重申一句勉勵詞just do it !! NIKE
作者: mavisQ (cheshire cat)   2015-07-15 16:43:00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5-07-15 16:48:00
終於下課了 準備回家 最後講完就閉嘴了 世上不只兩性不平等 任何事都ㄧ樣 除非你中頭獎 遇到不平等很無法接受嗎 溝通清楚取得共識 用方法彌補 能接受不就好了 不是只針對某一性別 兩性都ㄧ樣 如果男方接受不平等 女方請用盡方式補償 反之相同 若某方堅持什麼都要依自己 或者互相在各方面退讓沒辦法滿足 那也不用再這討論了
作者: yaokut ( )   2015-07-15 17:33:00
瞎到爆 +1
作者: hkm1020 (快樂是自找的)   2015-07-15 17:44:00
我的確離題了 我認為是蝦爆 自己的姓氏是賦予我們生命的父母決定的 沒理由要改變才能為自己小孩改變我承認我會要求自己小孩從父姓 所以別戰do it 若孩子的媽媽感覺不平等 我會盡力在其他事情讓彌補 也可女權至上的付出 對於任何要小孩從母姓的媽媽 我百分百認為合理也尊重
作者: tyt1124 (...)   2015-07-15 18:40:00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5-07-15 18:45:00
還行動咧 我支持同性結婚 難道我也得先去跟女生結婚才能支持嗎 可笑的邏輯
作者: viwa (YA!!)   2015-07-15 19:29:00
推本文,噓某跳針人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5-07-15 19:59:00
你認真了 XDDDD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5-07-15 20:17:00
...我錯了
作者: sunnycatt (.....)   2015-07-15 21:16:00
何必跟他認真 就讓他一直自我感覺良好當日行一善吧
作者: haines (haines)   2015-07-15 22:14:00
作者: liebemond   2015-07-15 22:17:00
推這篇,某些拿現實上不可能平等當理由覺得這種事很無聊的論點,是混淆技術上層次跟應然價值的問題。要人家先改姓才能說話跟要人家先當總統才能批評總統一樣,是一個沒有論述的論述。
作者: lodestar   2015-07-15 23:12:00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07-16 02:01:00
作者: castin (**天佑台灣**)   2015-07-16 02:28:00
無法從這代做起,but以後我孫子我不會要求他一定要從x姓推這篇!!
作者: aassddff (波心盪 冷月無聲)   2015-07-16 03:11:00
為你有耐心跟這種人說理拍手,你太了不起了,社會需要你的存在
作者: woods0598 (~三重奶黃包~)   2015-07-16 08:14:00
簡單呀 觀念不同就不要生 或離婚
作者: JayceLai (深紅)   2015-07-16 08:49:00
作者: tmpuauee (鬼靈精)   2015-07-17 01:21:00
作者: weibeta (Man in Mirror)   2015-07-17 16:15:00
只能推二樓 某人真的是幼稚阿Q心態耶~我吵贏了~我贏了妳輸了妳小狗 叭叭 ...喔,所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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