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房屋修繕金錢上的問題

作者: InooKei (伊野尾慧)   2015-03-16 13:02:38
先撇開將來誰分大間誰分小間的問題
B君現在的情況就是(比較有私密空間的型態的)住家裡
想要藉由隔牆和另建廚房,達到搬出去自己住的狀態
簡單地說
現在要進行的這些工程 都是因B君"搬出去住"的需求而衍生的
B君不自己付 誰要付?
負擔不起就乖乖繼續住家裡,要搬出去就自己想辦法,哪個小家庭不是如此?
今天付一點小工程款就可以"搬出去"自己住已經很幸運了
這一點費用還要凹姊妹幫忙付真的是吃相難看
再來說媽媽的口頭財產分配
假如真的按照媽媽重男輕女的邏輯和財產分配
今天應該是B君夫婦和媽媽一起住在大房子
小房子由姊妹運用處置
(不就是認為姊妹都出嫁,要由B君作為媽媽的主要照護者,才給他大房子?)
(現在不但沒同住,還想把連結的部分封死是?)
B君夫婦假如覺得小房子住的不舒服又不願自己花錢改善"別人的房子"
大可搬回"屬於他們的大房子"和媽媽同住
小房子使用權交還給姊妹
最後,B君負擔的1萬5孝親費,
住家裡用家裡(既然小房子沒廚房..是否也吃家裡?)負擔1萬5孝親費有很多嗎?
媽媽是疼兒子想把大房子留給兒子才找個藉口說兒子幫付大房子房貸,
真以為自己因此就沒佔便宜,把"公平"掛嘴上,就未免太好笑了...
※ 引述《JohnyDamon (JohnyDamon)》之銘言:
: 原來原PO是A女老公 第一,身為外人的你實在沒資格說話,因為你不知道前因後果.
: 第二,你已經將文章PO給B君,想必你已抱著不留後路的心理準備了,他真要謝謝你讓他認清原PO的真面目.
: 第三,B君不是沒骨氣出去買房子,只是B君從出社會30K的薪水,每個月奉獻一半的薪水給媽媽,只因媽媽說將來房子還有貸款,多拿B君一點,將來大間才能留給B君,不然你以為B君這幾年若只給5K,還存不到頭期款嗎?原PO的說法不知原委只憑片面未免
: 太武斷.
: ※ 引述《meegan (bj4)》之銘言:
: : 很簡單 誰住的誰付錢
: : 給孝親費是天經地義的事 誰有能力誰多出錢
: : 難道你媽會因為你是男的 就給你比較少花費嗎?
: : 少來 大家都心知肚明 不少男性大學時期追女友吃飯花的是父母給的錢
: : 不管有沒有對象 至少還要配備機車
: : 女兒反而很少跟父母要求交通工具
: : 目前房子兩間 一大一小
: : 不知道怎麼講的 一個人佔大間 其他兩個平分小間
: : 現在連自己住的房子要整修都還要手足平分 是誰耍心機?
: : 講難聽一點 現在都還只是口頭說而已 以後怎樣很難講啦
: : 現在只是講大的給兒子 以後說不定全部都給兒子女兒沒有
: : 你有骨氣一點就自己搬出去住
: : 不要老婆娶了媽媽不要 姐妹也不要
: : 現在住個房子要兩邊打死隔起來
: : 以後媽媽生病我看你也很難做到兒女該盡的本份
: : 已經可以預期 媽媽救醫推給姐妹、連個醫藥費都要平分的事發生了
: : 我告訴你 什麼叫耍心機
: : 跟媽媽煽耳邊風要求隔間 還要手足平分款項才是耍心機
: : 什麼叫愛計較?
: : 沒付房租連個裝璜費都要人家幫忙出的才叫愛計較
: : 愛計較的人才會指著他人說愛計較
: : 什麼叫興風作浪搞分裂
: : 為了利己不利人之事 要求他人配合 還要他人掏錢
: : 如果對方不肯還威脅要求並告狀分裂他人感情
: : 恰恰好都是你這種行為
: : 生氣嗎? 不爽嗎?
: : 有本事就帶著老婆搬出去 那至少我還會為你老婆替你喝采
: : 有骨氣就放棄你的繼承權 有需要的話我還可以幫你找律師擬定
: : 不過請持久 別過幾年又反悔更改
: : 不要在這當既得利益者又罵人吃像難看
: : 你媽還活著 目前只是媽媽私有財產 死了才叫遺產
: : 已經算計到媽媽財產還要求姐妹放棄遺產
: : 就算你媽死了 就算她簽定好遺產分配部份
: : 你姐跟你妹還是有資格要求她們該得的份
: : 不是你說了算!!!
: : 現在就算計小的以後是姐妹分不是你得
: : 現在就要求姐姐簽定放棄同意書是怎樣?
: : 你媽還活著 她還沒死
: : 你媽還活著 她還沒死
: : 你媽還活著 她還沒死
: : (很生氣所以說3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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