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拍] 結婚後跟誰住呢?

作者: unknowid (...)   2015-03-13 10:25:04
給有可能即將成為新手人妻的你~
首先請容我先說結論:跟老公在新竹兩個人住 跟老公在新竹兩個人住 跟老公在新竹兩個
人住(很重要所以講三遍)
以下是分述要點(如果你覺得對你有幫助你可以把要點回去轉述給你男友聽)
1. 關於土地:
因為你文中沒有寫得很清楚,家裡的長輩是誰掌權分配土地的
但是其實是誰都沒有差別
只需要去釐清兩件事情
假設一則是你男友的爸爸本身有繼承權-那麼縱使分配土地的人因為你男友沒有回去
台中而立遺囑不分配土地給你男友的爸爸,掌權分配土地的人歸西以後依然可以依"特
留分"(後面詳述)的規定請求可以繼承的部分
特留分是什麼呢?
以你說的這個事件來說,我儘量說成白話文
簡單來講就是法律規定凡是有繼承權的繼承人(你男友的爸爸),有個最低的繼承比例
所以縱使掌權分配土地的人不願意分給你男友的爸爸(通常是以立遺囑的方式)
依然可以依法請求應繼承的部分
只是拿到變少而已
如果是掌權分配土地的人死前就把土地分配好而沒有分給你男友的爸爸
就要視情形是否適用歸扣的內容,這個等到遇到再說
假設二則是你男友的爸爸根本沒有繼承權那就更簡單了
也就是原本不是你男友的爸爸的-拿到是賺到,沒拿到是剛好而已
那麼去在意土地有沒有拿到手做什麼呢?
但是如果是這樣的情況比較需要探討的不是土地的問題
反而是掌權分配土地的人的想法的問題
通常這種人都習慣用某種利益去掌控其他的人行為,想法和生活
易言之就是控制慾極強
而且又是要求要回去台中"大家住一起"
也就是說他想要把每個人都綁在身邊
那麼~你覺得你和你男友就這樣乖乖的回去
會有多好的生活?
我敢說不是你先瘋掉要不然就是你最後受不了離婚
這樣的結果有比較好嗎?
那麼為什麼不現在就開始抗爭到底呢?
明明知道一定會發生的事情為什麼還要閉上眼睛考慮東考慮西?
回去台中根本不是在選項內的事情
2. 經濟問題(包含孝順問題一併解決):
你說你男友一個月月薪八萬
假設你也有工作好了(如果你沒有工作麻煩你趕快去工作)
那麼再不才你們夫妻倆一個月的薪水也有10-12萬左右(或者更多)
目前你們又沒孩子閒錢應該有
回去台中重頭開始等於是說薪水沒著落
所以回台中的狀況面臨了-1. 經濟不穩的壓力 2. 面對一大堆人需要讓你當瑪麗亞
服伺 3. 要被很多莫名其妙的指手畫腳管東管西沒有絲毫隱私和自由
怎麼看都是待在新竹強
那麼不孝怎麼解決呢?土地其實就是財產=錢
依照第1點來看有繼承權只是分的少 沒有繼承權就是沒有土地
終歸一句就是利益得失
所謂錢可以解決的事情都不是問題
你和你男友一個月薪水10萬+
孝親費養不起你男友的爸爸嗎?
你和你男友把他爸爸生活照顧無虞那麼何來不孝順?
再不濟把他爸爸接來新竹一起住好過你跟你男友回台中一堆人一起住的強
如果真的到這個地步,你男友的爸爸也不見得要來跟你們住(那就是你男友的爸爸自己
選的)
至於還有一種狀況就是老一輩的人都覺得分配到土地是祖產的問題
祖產怎樣都要守住
如果有這層顧慮那也不用擔心
既然掌權分配土地的人都可以不分配給你男友的爸了
他需要留什麼情份說要守祖產?
何況你男友的爸沒分到的也是分給其他同宗族的人
誰守不都是一樣嗎?
所以 到頭來只是看你男友的爸是不是死要土地而已
你男友的爸爸如果不在乎那個土地你男友根本不需要煩惱
只要養得起他爸就好了不是嗎?
如果你男友的爸不是因為生活過得去沒也不是因為守祖產的問題
那我肯定的告訴你就是99%大家都要綁一起的親情勒索而已
如果是這個原因 傻子才要理他
親情勒索只會讓你和你男友的小家庭一起陪葬而已
除非你男友非常想跟他家人住一起
否則說之以情 動之以理 誘之以利 皆是住新竹完勝
所以麻煩你跟你男友溝通
其實只需要"告知"(完全不需要考慮他爸的決定)他爸爸利益得失和法律相關問題
然後你和你男友心安理得的繼續住在新竹成家立業
皆大歡喜
是不是很簡單易懂呢?((灑花~
※ 引述《yiwen0423 (Nico)》之銘言:
: 想請問大家結婚後會跟男方家人住,還是女方家人,或兩人自己住呢?
: 我是新竹人,男友(長孫,台中人)工作在新竹,我們也在這裡認識,男友原本答應婚

: 在新竹住,但今天陪他回台中後,家裡人說要給他土地,蓋在家旁邊(他們大家庭一起

: ,阿嬤、大伯、二伯),但我是不想去的...一方面我無法煮給大家吃,也無法打理這

: 多人的生活,還有我完全聽不懂台語,但他們家都只說台語...我沒把握住在一起能夠

: 處融洽...但是長輩說我男友不回去的話,土地就不分下來,等於他爸分不到土地...我

: 友又覺得不回去很不孝,但我們都想留在新竹(男友在新竹月薪約8萬,回台中要重頭

: 始),很擔心男友真的要回去住,但我又沒辦法接受而分開...
: 原本規劃好的未來都被打掉了...感覺怎麼做都不對...好想哭喔...
: 如果讓你們選,你們會怎麼決定呢...?
作者: loveducky (簡單生活)   2015-03-13 10:29:00
不管怎麼分都不是女生的份
作者: pingkol (媽寶板板主-蕃茄媽~)   2015-03-13 10:29:00
專業推!
作者: loveducky (簡單生活)   2015-03-13 10:30:00
除非變成「老公的遺產」根本沒必要搞得是天大的恩賜
作者: WI82 (peace)   2015-03-13 10:55:00
專業
作者: YMSH205 (^^)   2015-03-13 11:04:00
用心專業推!!!!!!!!!!!!!!!!!!!!!
作者: ALENDA   2015-03-13 11:54:00
作者: ciyan (Lin24 我很幸福:))   2015-03-13 12:06:00
你好棒棒!推啊……
作者: Reecoo (即期品)   2015-03-13 12:46:00
法律一回事 有沒氣到去告又是另一回事 很多重男輕女家族就是只分男 也相安無事 告了就全翻臉了
作者: berusaiyu (ベルサイユ)   2015-03-13 13:00:00
原po只說到土地繼承的部份 又沒說只有還有沒有其他遺產特留份只是講"總遺產"的繼承比例 不是特指某個遺產假設遺產當中還有現金什麼的 特留份也可以只給現金就好被繼承人只要不侵害繼承人的特留份 可以土地通通給某個子女 其他子女給現金(首飾、黃金、車子)也未嘗不可
作者: coldinfall (天涼好個秋)   2015-03-13 14:30:00
推理性分析 人家一威脅就跟進的話 以後只有吃苦的份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15-03-13 15:13:00
男生都想回去了還算到男方的錢?靠自己比較實在啦
作者: IF0721 (Verbena)   2015-03-13 17:37:00
推有理性的分析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5-03-14 15:25:00
我需要你的xx份xx份內容也可以留言嗎?被法律問題跟法院通知搞得很煩(炸)
作者: skytowerlll (東尼)   2015-03-16 10:18:00
特留分可以考慮,依照土地所有者的控制欲,應該不會生前就全部以贈與方式贈予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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