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婆結婚後就買房子(買老婆的名字且無貸款)居住新北市,我的爸媽住在離我約走
路8分鐘的地方,我是家中獨子,上面有2個姊姊已結婚,我老婆從生第一胎後就沒有出去工
作在家帶小孩,我是在自己家中的工廠上班,每個月的薪水也是直接給老婆,老婆是屬於比
較強勢的人,2014年11月底,因為夫妻意見不合吵架,之後岳父母建議我們分開一陣子我也
同意,老婆就帶著3個小孩(4歲+1歲半雙胞胎)回高雄娘家,這中間我每月有給她生活費(金
額由她決定),一直到今年2015年3月我寫line給她說我要去接回小孩回台北跟我爸媽住一
陣子,她要不要回來隨便她,她卻說她無法再跟我生活再一起,也沒打算讓我把小孩接回來
因為她不想跟小孩分開,隨時歡迎我跟我爸媽去高雄看小孩,但我爸爸有癌症末期,醫生推
算只剩不到1年的時間,我老婆也知道,有時看到爸爸想孫子看著照片流淚,請問我該如何做
才可以把小孩接回來.(我跟她的問題短期內可能無法達到共識,甚至有離婚的可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