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分享一個故事,這是長輩的故事。
她是一個能力不錯的女人,在她那個年紀能唸到高商真的很厲害了。
結婚後就幫忙著先生家裡的事業,也生了幾個孩子。
然而,也許是因為她能力太好,所以她要理家之外還要幫忙家族企業裡的事情。
當他們的孩子逐漸長大,她的先生在這時在外也有了孩子,
她沒有離婚,也許在那個時空背景,男人在外交際應酬,逢場作戲,都被視為應該。
只是,這交際應酬,逢場作戲,卻有了個孩子(簡稱B)!
最後,她讓先生收養了這個孩子,沒有讓這孩子的父親欄是空白的。
在那麼多年我知道這事後,我除了心疼這長輩的傻之外,也佩服她的心胸如此能包容。
(因為我壓根做不到,若當時她不想離婚,就不要讓先生收養那孩子)
就這樣子,先生二邊跑,至於她與孩子的生活是怎樣,我沒有多問,
現在孩子都成家立業,她也當了好幾個孫子的奶奶了。
在先生往生時,出現另外一個孩子(簡稱C),而看來原配應該也是有讓先生認養C,
B的母親竟然說小孩C的媽媽很不要臉,搶別人的先生,(可笑!)
B的母親說,就是因為大房能力太強,都只有顧著工作不夠溫柔,所以孩子的爸才認識她,
C的媽媽帶著孩子回去分了些財產,因為C還很小,只有國中而已,未來是需要錢,聽說
母子二個人在外租屋。(B與C相較起來,C這邊真的弱掉了)
B呢?B的媽媽在初期已經拿了不少,不論是玩樂還是房子金子銀子,都沒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