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針對引戰、鎖文及其他事項討論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10-25 08:16:06
大家日安,先前因為私事繁忙之故沒能打篇上任文汲取板眾意見,
倉促之間先是幫nunu板主鎖文,又是要求禁止回覆某一篇文章,
看到許多板友對於鎖文、禁回的標準有所疑竇,
趁今天是週末,終於有時間好好寫一篇像樣的公告文來和大家談談。
首先,什麼是鎖文和禁回,又為何要鎖文?又為何要禁回?
那些年我當板主、組長,看過的鎖文和禁回原因不外乎下列三點:
一、推文開始踩線,我都稱這種狀況為內戰,為避免骨牌效應,這會鎖文。
二、發文者和推文者開始筆戰,這是俗稱的釣魚,基本上鎖文。
三、回文主題偏離原本的文意,這是俗稱的歪串(推文歪掉叫歪樓),這種通常是禁回。
當然其他還有各式各樣的原因,不過上述三項是最大宗了。
從上述三項原因可以發現,如果是發生在推文的問題,通常是鎖文處理,
而若是發生在回文的問題,那麼就是禁回處理。
理由很簡單,因為鎖文了就不能推文,禁回了板友就不會回文。(我好像在說廢話)
那麼來談談這兩次風波的主角:我們姑且稱為「禁回事件」和「鎖文事件」。
禁回事件,起因為作者發表了一篇文章,內容主要希望板友可以給她一些意見,
但回文主要是拿她內容寫的自身條件和男方做比較,引起了作者修改文章,
但後續雪球越滾越大,回文者認為作者前後言論矛盾,並持續進行質疑。
好的,看到這邊一定會有人問我:「所以這就是板主公告禁回的原因?這算文字獄嗎?」
我的回答是:「敢發文就要有承擔責任的打算,誰會這麼無聊去禁回文呢?」
禁回文的根本原因有二,這是我考量的原因,各位姑且看看:
一、該篇回文已經開始發生發文者和推文者的筆戰,文章末段甚至還有「崩潰名單」,
  這種名詞真的是相當敏感,若名單中的任何一位決定回文反擊的話,
  我敢說有95%的機率是針對回文者進行回擊,而非對原文內容做反向論證,
  這是禁回的原因之一。
二、原文主要是問要怎麼應對婆家那邊的問題,但後續討論卻偏向作者本身職業,
  坦白講歪串歪得很嚴重,這是禁回原因之二,不過主要原因是第一項。
有人說板主這樣已經快文字獄了,可是我認為沒這麼嚴重,
歪樓要導正,同樣地,歪串也需要導正啊,
禁回該篇的本意就是希望板友回歸原文的議題做討論,
而不是因為作者的要求就去大殺特殺,就我個人來說,我還沒這麼心軟過啦。
也有人說筆戰是論壇的一個普遍價值,民主論壇的好處就在於可以說出自講想講的話,
沒錯,我舉雙手贊成這項論點,而我個人也認為筆戰事實的存在對於看板有著好處。
不過,我請各位設身處地想想:「那為什麼要有板主、組長這種東西存在呢?」
簡單來說,只要有筆戰就會有受害者的存在,而部分受害者希望得到公評,
長久下來衍生出板主這種具有裁決能力的使用者權限,
而板主的主要工作,就是控管看板內的各項紛爭,減少受害者出現,或是替受害者公評。
就這一點來看,板主到底應不應該去禁止一篇已經筆戰很久的文章回文呢?
我個人認為,若是很明顯已經是一顆未爆彈,那麼就是應該的。
當然,非未爆彈的同串文章不一定要禁,這次就是一個例子,我只針對一篇文章禁回。
再談到鎖文事件,以我個人立場來說,我偏向該篇不一定要鎖,
因為還沒到吵起來的地步,內戰和釣魚都稱不太上,
所以我選擇了跟那一串跟到凌晨兩點多才睡,用緊迫盯人的方式而非鎖文。
但換個角度想,nunu板主的想法也是正常的,那個議題坦白說有歪串的跡象,
原文講的是作者老公如何如何,又是怎樣怎樣對待作者,導致現在離婚,
到這裡一切都正常,但這一切都是在男方親屬出來發文之前的事情。
男方親屬出面發文後,議題已經變成「男方到底有沒有OO,女方說的XX是真的嗎?」
就我個人來說,這能不能算是歪串有到商榷,但別的人不一定要跟隨我的判定,
事實上這能不能算歪串,我必須說:「可以」,
兩造雙方講得內容早已不是板友能介入的了,弄個不好可能還會變成爆料大會。
爆料大會可是很恐怖的,或許對使用者來說有戲看何樂不為,但是板主須顧慮到雙方啊,
我知道大家很想看姑姑的文,老實說我自己都很有興趣,
但是nunu板主決定不公開那篇文,就代表那篇文不適合公開給大家看,
請大家別忘記了,代發文規定裡面有一條是發出後不得要求板主砍除喔...
鎖文也是,板主這邊往往會接到持雙方意見的使用者寫信過來講些五四三,
對於事件的走向往往會看得比板友透徹,有硝煙味也會聞得比板友來得早,
你們真的相信板主都是聖人,聖人模式一開連看戲都懶嗎?
當然不是啊,肯定是覺得接下去一定會出大事才這麼做的。
說了這麼多,結論就是希望板友們給予板主信任,
我不會剝奪你們自由發文的權利,會出手是為了維持看板正常運作,
我不會說要把這裡打造成溫馨的婚姻板,因為這通常難如上青天,
不過我會盡力把這裡打造成對於發文者和回推文者都很舒適的環境。
有任何意見或提問的話,我都很歡迎,若我沒有回,應該是我出去溜搭和喝喜酒了!
祝各位有個美好的一天。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5 08:39:00
nunu不要說為了保護女生而不代PO 基本上不會有太多人質疑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08:40:00
我有疑問(舉手):之前只要有多次連噓,版主會在下面警告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5 08:40:00
今天罵男方親友團們一堆 加上指責男方外遇 來一個保護女生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5 08:41:00
根本有問題 更不用論 文章底下噓的那些文能看嗎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10-25 09:01:00
看完這篇我確定板主的立場擺明太偏,#1KI7FDfL下面的噓文很清楚是固定某些ID在那邊瘋狂連噓,而這行為在版規中是要被板主警告的,而板主明知有此情況卻選擇忽視同時,名單中的人本來就沒有半個人提出見解作反向論述從頭到尾都在打稻草人進行攻訐,結果現在講成好像那批人好無辜,板主怕那些人"回擊" <= ????????????打從開始就是那群人主動圍上來,根本不打算進行辯論耶更別提你的理由二,婆家的問題就是基於原po的收入而產生,結果原po對自己的職業收入描述卻是前後矛盾不一這明明是直接有關的東西你卻說是歪樓?我可以合理懷疑你是為了護yes99而放任那些瘋狂連噓並協助進行消除曾經貼出的矛盾資訊嗎?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09:17:00
一般人一開始在敘述事情,通常只會說個大概,當其他人開始質疑就會不斷補充,當然不乏會有人捏造細節或者避重就輕硬要抓住一句話直接全盤否認後面的補充,那也是個人選擇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10-25 09:21:00
前後完全矛盾跟追加細節可是兩回事又特別在最重要的癥結之處完全相反翻盤更是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09:23:00
很癥結嗎? 看來對你跟你文章來說 的確很癥結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10-25 09:23:00
更別提不是抓住一句話,而是抓住整篇原文如果只是要拍拍那的確不是癥結,那也隨你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09:25:00
抓住原文?XD 對我來說,那篇文章大問題是 她急於討好婆家卻又不甘心,才會發那篇文章。這是我的重點,不代表別人也得想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10-25 09:28:00
你大概沒注意到我回文主文內容就直接提要怎麼解決他婆家的問題,雖然他婆家的問題在補充之後完全大翻盤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09:30:00
唉 就說每個人重點都不同,我說不同的東西不代表我沒看你文章或不認同你的所有說法你認為那是重點、那是矛盾、那是矯飾,就這樣吧我無意改變你的想法 或者進行辯論版主可以請教阿狼版主,如果nunu版主很忙的話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10-25 09:32:00
你的重點放在po文原因心態,但我的重點放在挖出真實原因才能開對刀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09:33:00
版規二最底下也有針對連噓的處置方式你認為那是重點、那是矛盾、那是矯飾,就這樣吧我無意改變你的想法 或者進行辯論
作者: color821   2014-10-25 09:34:00
這種版規感覺好像所有有爭議的文章都會被鎖我不太贊成碰到有爭議就鎖文,版主可以出面提醒版有自制
作者: afria (阿法)   2014-10-25 09:38:00
還是看不到標準,界線在哪裡。。。。。
作者: color821   2014-10-25 09:38:00
或是接受檢舉,自於有人要口出惡言面對可能被告的風險那是他家自己的事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5 09:39:00
版主你們顧慮太多了 你們不是板友的父母家長還要有保護誰的責任? 網路上哪個不是文責自負?你以為你同情的受害者 是真的受害者嗎你以為你限制的加害者 是真正的加害者嗎誰出言不遜、人身攻擊 或有明顯洩漏個資的 按規處置就好誰說版主的主要工作 是「減少受害者出現,或是替受害者公評」 你給自己安一個這麼大的帽子 你保證你做的對做的好嗎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5 09:42:00
文章矛盾 真實性就下降了 那還管得她的心態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5 09:42:00
你幫誰公評了啊說說看 這裡面哪個是受害者?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09:43:00
你不想管心態就不要管啊XD關於鎖文部分,版規好像沒有這方面的標準,要不要重新檢視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5 09:45:00
要求發文章沒有矛盾處… 鼻要歧視作文能力不好的人呀!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5 09:48:00
你們就自己選邊站了啊 先定義出誰是「加害者、受害者」你們兩個人就決定了
作者: zorroptt (毛毛鼠)   2014-10-25 09:49:00
男的發言權都沒了 媳婦版不意外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5 09:56:00
所以被稱為媳婦版無誤 不用管真實XDDD 只看心態 哈
作者: chalon (火星先生)   2014-10-25 09:58:00
早說了齁y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09:59:00
抱歉,我只是想表達每個人看法不同,為何可以扯到媳婦版呢那請問我們又能確定哪個部分是真實呢? 還有那只是我個人重點,並非是其他人的重點,用一人想法推演出其他人想法並不妥當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5 10:00:00
文章都不斷修改 前後矛盾 還在說心態 哈 不錯啊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4-10-25 10:00:00
其實講起來如果把男方文放出來可能還是幫了女方呢....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10:01:00
不錯啊 那請問如何推論到[媳婦版]y呢?其實筆戰最討厭的不是邏輯辯論,而是語氣。真理或許可以越辯越明,但往往在對談當中就因為語氣而失焦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5 10:06:00
幸運夫人(握 也許給版友戰—戰 省去打官司(大誤)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4-10-25 10:06:00
我覺得是版上女生多,最後語氣跟敘事方法會變得比邏輯重要。板主說一個為了保護女方所以不放,嗯,反而大家會覺得其中有問題啊!是對方講話裡暴露了多難聽的隱私還是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10:08:00
這樣說好像只有女生不管邏輯或者 男生不在乎語氣XD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4-10-25 10:09:00
什麼,至少我們知道現在完全剩下女方片面之詞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10:09:00
這部分也很奇怪,因為看公告 好像版主的姑姑文已經被版友代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4-10-25 10:10:00
重點王我對妳很失望。XD 甲覺得A比B重要最多只能說甲受A影響比B大,不能說不管B。XDDDD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10:11:00
po 但又說不能放出來 好像是多了細節部分,如果是個人隱私違反版規的話,不代po是對的,但沒有違反就可以吧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5 10:12:00
隱私哪有那麼嚴重 把洩漏個資疑慮部分拿掉不就好了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10:12:00
我有加[好像]一詞咩XDD 我錯了去罰站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10:13:00
代po不能隨意拿掉部分吧 這其實有法律問題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5 10:13:00
版主以前代PO時 有主動拿掉過啊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4-10-25 10:13:00
其實這很難耶,要是刪掉所謂違反版規處改變了原文的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4-10-25 10:14:00
語意,那這篇文到底能不能代表原作的意思?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10:14:00
代po注意事項 有說違反版規就會拒絕po文
作者: bbbing (無)   2014-10-25 10:14:00
兩串文章的論點有點混在一起了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5 10:15:00
其實真要戰 資料也夠版友了。但男女合議離婚的!不甘心放手的是男方親友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5 10:15:00
文責自負 還是基本的 就算是隱私暴露 對方不在乎誰管的著不接受的話 可以請版主處置 或直接提告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10:18:00
代po可以拒絕,但鎖文 就真的有爭議,尤其是鎖文理由「版友
作者: ladyluck (Luck be a lady)   2014-10-25 10:18:00
(我搞不懂的是都這麼討厭女方了離婚不是剛好嗎?)大家繼續。XDDD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5 10:18:00
問題是 這個CASE 根本不知道哪些所謂個人隱私會被揭露
作者: kent (老肥宅)   2014-10-25 10:19:00
版主有其裁量權 他們心中有他們的一把尺 這也無可厚非哪些要保護 哪些不給討論 他們有權限 只是也要被公評就是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10:20:00
但鎖文的尺 我看不透啊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10-25 10:20:00
板主受公評這是當然的 所以我才會出來和大家討論不過不同板主有不同的尺 所以我在自己的公告文內不能把自己的尺作為共識 這點請大家理解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10:22:00
恩 這點可能要等兩位版主討論好,再做說明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5 10:28:00
但這次鎖文smart比較像跑堂的啦~推藉用這篇討論的善意
作者: betterone ( as long as i know)   2014-10-25 10:38:00
所以推回文風向不是版主心證合格的就能依權力禁鎖?我也遇過有版主就算兩派在推文爭執不休,有版友吵不贏要求鎖,版主回應都無謾罵行為,還可接受。s版主請好好深思,民主社會不應箝制言論自由,出現謾罵人身攻擊自由自有版規甚至法律處置。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10-25 11:03:00
看了好幾篇就是標準不一
作者: freebaby (就是這樣)   2014-10-25 11:04:00
不如乾脆禁噓怎麼樣?避免某些板友對"噓"過份敏感,不論噓文內容就回文攻擊,扭曲,錯誤解釋噓文者原意,板主應可注意到是何時以及為何造成連噓
作者: hhua (Kay)   2014-10-25 11:15:00
一直死咬別人矛盾也很莫名。po文者有沒有可能說謊,當然有;
作者: freebaby (就是這樣)   2014-10-25 11:15:00
要質疑原原PO的矛盾點,已經有可供討論的文章,其他回文者的回文則是提供了其他可討論的方向,但某ID仍是跑去推文強調他所謂的矛盾點,網路是一言堂嗎?
作者: freebaby (就是這樣)   2014-10-25 11:23:00
那是不是以後都讓某ID發文就好了,而且還禁止連噓他某ID在文章和回文內容不停的且重複的批判原原PO沒有上進心,已經涉及人身攻擊,原原PO的委屈可想而知,板主不警告這種言詞,反而是警告連噓者明明某ID引戰及引噓的行為和意圖之明顯,禁止回文後,他也仍是修改文章,批評其他板友給他的回應,但板主仍是警告連噓者?
作者: color821   2014-10-25 11:55:00
我對版主要不要代發文沒有意見因為出法律問題版主要承擔對鎖文標準比較有意見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4-10-25 11:59:00
好溫馨好河蟹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5 12:13:00
拜託 講人家姑姑沒性生活 男方外遇 言之鑿鑿 怎麼沒看到這麼正義的言論
作者: saapf222 (天真)   2014-10-25 12:48:00
版規就是禁止同一個人連噓,也沒有只有該作者不能連噓而是所有文章都不能同一個id瘋狂連噓
作者: carpfish (小魚)   2014-10-25 12:52:00
版主請你解釋一下, 為甚麼我PO伊珊是聖文的幸運之星要被刪除, 這也是婚姻事務不是嗎?
作者: moonpaper (以色事人者,色衰而愛弛)   2014-10-25 13:03:00
被刪文可以上法院告版主阿(O
作者: mtyc (mttttttt)   2014-10-25 13:12:00
版規禁止連噓,版主理當在推文勸導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10-25 13:13:00
我認為該兩篇文都帶有政治色彩予以砍文 第二篇要解釋成討論婚姻事務亦可,只要不會歪樓的話就可以發稍後將原文回寄給您吧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10-25 13:31:00
我只問一句話: 請問妳把版規放在哪裡?如果版主覺得"板友要相信版主的自由心證"就好,那麼還需要版規嗎?
作者: pplilian (小奎好可愛我快爬牆了)   2014-10-25 13:35:00
要嘛就把你們的自由心證放到版規裡,不要搞的每次要鎖文就理由一大堆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10-25 13:37:00
在版規之下執行板務,在公告內敘明版規,這是很基本的吧?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10-25 14:34:00
基本上除了水桶及退文必須明列於板規內 並且於懲處時必須公告之外 站規有賦予板主心證的權利 這部分端看每個板的作法如何 公告禁回屬板主正當作為 但既然板友不太能接受這種作法 那麼也是有討論的空間不過牽涉到修板規的部分嗎 需同nunu板主商議後決定
作者: tzou09 (最新進度~請Q我)   2014-10-25 14:53:00
嗯哼~~~
作者: betterone ( as long as i know)   2014-10-25 15:31:00
那之前蒸秋葵變成廚藝分享的推文也算歪樓必須禁回嗎?或是鎖文?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4-10-25 15:51:00
版規在哪???
作者: julia761029 (啾)   2014-10-25 16:56:00
也就是說除了水桶和退文有實際規定以外其他都隨版主高興(要說自由心證也行)?那還要板規做什麼?就都看板主當下的心情呀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10-25 17:03:00
版主加油~ 把暴民都水桶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4-10-25 18:12:00
請問"站規有賦予板主心證的權利/公告禁回屬板主正當作為"是出自於哪裡? 可否貼出來讓大家瞻仰一下?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4-10-25 18:49:00
當自己版皇了?
作者: ice0110 (ice)   2014-10-25 18:53:00
........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4-10-25 19:52:00
基本上,我是不投未婚人士來當婚姻版主。而且你真的不懂婚姻版的狀況~~~~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10-25 19:54:00
樓上的意見我會斟酌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10-25 19:58:00
其實我覺得S板主態度比較起來算好的了至於小元爸對所謂心證是站方賦予板主的權利那兩樣好像不是只有一個板主這樣認為 有去組務申訴過就會知道有的板主會用這個當冠冕堂皇的理由 smart相較之下態度算軟的而且有的板主 對回覆公告的做法事直接水桶 水桶三十日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4-10-25 20:44:00
講一下有建設性一點的建議。我個人認為啦,婚姻版充滿了負面情緒,稍一不慎往往公親變事主的燒到版主,這應該也是婚姻版主最難當的地方。(以上是我的猜測,因為我沒有當過)從本篇文章來看,smart1988是以「管理」的角度來處理婚姻版的事務,但是婚姻版就像是別人的婚姻一樣,我們外人只能動動嘴皮子給建議,不應該真正的介入他人的婚姻中;介入
作者: scpx (早忘了)   2014-10-25 20:47:00
h大的推文讓我有政治話題的聯想..抱歉..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4-10-25 20:47:00
不好,反而會受魚池之殃。所以,婚姻版歷任待超過1年以上
作者: scpx (早忘了)   2014-10-25 20:48:00
自由心證我覺得是板主的權力沒錯 但同樣的就是會受到挑戰
作者: djboy (雞尾酒)   2014-10-25 20:48:00
的版主,多是用「疏導」的方式來處理版務,而不是強力去介入版友的討論。雖然都是刪、鎖、禁文,但是初衷不同,往往結果也不同。再次強調,我沒有當過版主,只是喜歡話唬爛請版主自行斟酌。
作者: scpx (早忘了)   2014-10-25 20:50:00
加上該依板規走的沒走 板主心證先行發揮 自然..
作者: Agneta (阿妮塔)   2014-10-25 21:09:00
禁止連噓是既有板規,板主處置連噓哪裡有問題?
作者: huzzah (哈囉~你的格調呢)   2014-10-25 21:11:00
我也會質疑看板板主管板的作風,但我認為PTT看板板主跟政治人物有個很大的差異就是板主是義務管板,沒有支薪(不是要講政治,回應板友推文而已,希望沒違規) 所以只要不過份(當然,每個人對過份的定義不同),我認為沒必要嚴苛要求例如有的板主制訂板規完全沒徵詢看板使用者意見,公告後引來許多質疑,這個我雖認為不妥,但我並不會質疑申訴但說明一下板規執行標準,讓使用者有所依循是避須的,可是再怎麼說明,也無法周權或讓所有人滿意,所以我覺得沒太誇張的情況下,向板主提出疑問時沒必要搞得像質詢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5 21:23:00
文字感受大不同 版主的確有可以心證的地方 但尺度難以拿捏
作者: scpx (早忘了)   2014-10-25 22:25:00
h大您誤會了我想的是"其實別的國家還武力鎮壓咧 我們好多了"太污辱人了..我會被板主告吧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10-25 23:42:00
我不認為未婚者不能管板,理由可以參考#1Hiyd95o 板友的發文假設未婚者不能管板,那麼這裡理應改為"已婚板"並且將此項列入板規中。再來就是每件事情都有適應期,要求板主馬上到位又是依據哪條板規? 當然每位板友都可以提出疑問,或是指出板主哪邊不對
作者: bbbing (無)   2014-10-25 23:50:00
那就只有____能當板主,因為這裡是____板(跑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4-10-25 23:50:00
所謂適應期是錯了可改正不要太過苛責,但這跟將錯就錯是不一樣的兩件事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10-25 23:53:00
我不知道咄咄逼人的態度是否為有效溝通,只知道酸人無濟於事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4-10-25 23:53:00
久沒來,世界如常在運轉,怎麼這個板還是沒變XD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10-25 23:56:00
s大說的沒錯(點頭) 所以應該是給兩位板主時間修正和改正
作者: leprosy (上班好辛苦)   2014-10-26 02:00:00
懶人包來一下吧!!
作者: yeahr (yeah)   2014-10-26 19:03:00
為什麼未婚人士不能當婚姻板板主?女板板主生魚片是男生還是很好啊!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10-26 23:44:00
懶人包是:婚版疹~時間到了會發作一下 XDD
作者: ardice (ardice)   2014-10-27 07:49:00
這個...對版主管版方式有大量質疑且意見很多的版友;想必對管版一定相當有想法。要不要請出來自己競選當版主?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啊~
作者: Ol234567 (89)   2014-10-27 08:34:00
樓上的意思就是大家一直批評選舉候選人,大家應該要自己出來選我現在宣布 我將投入2018台北市長選舉
作者: arrio (沒人玩接龍T_T)   2014-10-27 09:00:00
修正沒 改正沒 還是跟馬皇一樣 每次都檢討XD
作者: chianaiying (chianai)   2014-10-27 10:33:00
OI234567的推文讓我笑了XDDD
作者: PttCraft (WOT NA 怒伯)   2014-10-27 11:54:00
狀況外的態度好
作者: aqwe (亂世小書僮)   2014-10-27 12:02:00
終於有人放大絕 不然你來選XD
作者: Afei (... )   2014-10-27 12:33:00
跟到凌晨兩點多 卻對違規的連續需文跟人身攻擊視而不見?看板的管理不就是依循著版規嗎? 要交接甚麼?如果現任版主群不認同現有版規 那就修改阿不過修改前應該也是要依照現有版規執行吧還是要直接公告廢除現有版規 改由版主自由心證?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10-28 02:48:00
連板主執法都會轉彎,那也難怪雙重標準的板風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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