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跟婆婆同住之孝親費問題

作者: ytwu (願 天佑全球)   2014-07-22 13:17:51
有回文說把房子過還給婆婆,房子的錢算清楚,搬出來住以後孝親費另給
我個人認同這樣的做法,可以切乾淨,大家(含其它兄弟姐妹)最不會有"長短腳話"
我要回應的是萬一不能這麼理想,還是維持現狀的情境
通篇看下來,我覺得你們把「孝親費」、「婆婆出的屋款」、「生活費用」混在一起談
所以才會這麼混亂,雙方(婆婆和小家庭)都覺得自己吃虧
對婆婆來說,她出了300萬屋款,其中有150萬是借款,就算自己存的150萬可以送你們
那借的那150萬好歹也要有錢讓她還吧?
如果真的一個月給她一萬,就算全拿去還,她也要還12.5年
她都70歲了,有生之年能不能還完都不知道
建議可以針對「孝親費」、「婆婆出的屋款」、「生活費用」逐一檢視每個月合理的金
額:
1.婆婆出的屋款:
 a.跟親戚借的部分
作者: eling215 (你看不到食物~~~看不到)   2014-07-22 13:24:00
我想問賣掉房子的錢去哪了?
作者: fairytalee (幸福又快樂)   2014-07-22 13:36:00
原本公寓的貸款是誰付的,賣掉後就對分囉~各自要怎麼用,就各自負責囉~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4-07-22 14:34:00
推,很清楚
作者: salem713 (RedFa)   2014-07-22 14:46:00
這麼搞起來,又太複雜了。小孩都要出生了,負擔婆家的部分又需要全面涵蓋。就算真是搖錢樹也遲早垮。
作者: fivecake (fivecake)   2014-07-22 15:40:00
真的要切割就要確實算清楚。不然大家都覺得自己吃虧阿~
作者: MOKANI (cony)   2014-07-22 17:57:00
很清楚+1 我也覺得150萬就要登記女方名下 其實跟婆婆差不多
作者: bbbing (無)   2014-07-23 10:04:00
我也覺得那個150萬,像是要先生付剩下的390萬(不管裝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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