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以下理由:
1.娘家(台北市)登記我名下(因貸款條件較好),加上我父母和兄長還健在。
2.之前我們買房子(新北市)登記他名下(他2/3+我出1/3),
然後吵架時他竟說出要自行處分房產等話,我當初因為信任故沒有去做設定。
3.娘家以後應該會留一小筆購屋的款項給我,說是希望幫助我以後買房養老。
為什麼我想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1.因為...我覺得以目前未婚夫的心態而言,
如果財產共有,我娘家莫名其妙他也有分,對我家人沒保障,
2.還有,吵架時,以後他要去處分他的資產,也與我沒有關係,
新北市那間就算了,雖然房子是我找我談我決定要買的,
但他覺得他出錢較多他是老大,名字登記他的他最大,我當花錢看清,不計較~
之後若有機會換屋,我一毛都不會出了。
(當初刻意讓他多出只是為了讓他可以比較有面子...是,我錯了!)
3.以後娘家留下的錢其實是我年輕時都拿回家付房貸的錢(所以至今我無積蓄),
現在家裡有經過換屋比較過得去,所以我媽說那筆以後會留還給我,
我不想我爸媽特地留下來給我的錢,到最後如果我們怎麼了,還要分一半給他。
講很直白 但錢這種東西還是婚前分清楚點好
我的薪水也會拿出來負擔我和先生這個家的費用
從交往開始我買東西100次有99.9次都是自己付錢
如果兩個人幸福快樂過日子當然OK
但有個什麼意外 我不想最難看的事情發生
我們訂婚了 但還沒登記 我沒有不想嫁給他 但希望可以去辦夫妻分開財產制
因為我要保障我家人 以及 如果以後我們有什麼閃失 之後的路
想當然爾
他不會願意
因為我本身蠻勤奮賺錢的
身上又有綁台北市房子
跟我分開財產制對他沒有好處
但如果我堅持要分開財產制呢?
Q1:
請問要先辦登記結婚 才有資格去辦分開財產制
還是可以先辦好 再去登記結婚?
Q2:
是不是登記之前的房產其實都跟他無關?
如果是這樣那至少我擔心的第一點可以平安...
Q3:
有沒有成功說服另一半去辦分開財產制的版友可以分享經驗?
以上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