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報稅季為了錢吵架

作者: jungjungjung (jung)   2014-06-04 17:47:07
: 原PO出不出那三萬二,我想並不是重點,
: 原PO其實也可以出得起,我相信她只是想要感覺到老公的"心意"
那她自己的心意在哪?
: 這一切在我看來,都是父母愛女心切惹出的爭端,
: 誰對誰錯,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看法!
: 但是我想說的是,
: 我身邊有認識的長輩,名下房子一堆,卻一間都不想給孩子住,
: 讓孩子們在外面租房子過日子 (有的甚至租在附近卻不讓住)
: 長輩怎麼想的?
: 給孩子住孩子又不一定感激,給孩子另一半住就更不一定會感恩~
最應該感恩的是女兒
她有得住以後又是她的
: 但是!!
: 長輩的想法也不見得有錯,畢竟那是他們努力一輩子得來的成果,
: 跟兒女友什麼關係? 把孩子養大就已經很好了!
: 而原PO的爸媽就比較傻了! 把房子給孩子住,稅也幫忙繳,
: 賣屋所得甚至也想付(岳母沒有要叫女婿付的意思),
賣屋所得是女婿拿走的嗎?
: 從購屋到裝潢都是父母一手包辦,只能說真的很疼女兒!
所以女兒更應該表示
: 但是女婿感覺到的可能不是如此,現在為了3萬2爭吵,
: 實在有點不值得!
: 有些人覺得房子又不是老公的,為什麼要付稅金?
: 這個邏輯很奇妙
: 第一: 房子已經逐漸轉移到老婆的名下了不是嗎?
所以" 以後 "是老婆的
: 第二: 住了這麼久,難道不應該付嗎?
女兒不該付嗎?
: 假設今天你沒錢買車,親戚好心借你一台車,
: 你天天開、避免風吹日曬享受車子帶來的便利,而且開了3-4年了
: 那車子的稅金,好意思叫親戚付嗎? 只想拿好處不想盡義務是嗎?
那車子以後還要給女兒
根本是女兒該付
: 如果覺得不公平,夫妻都有用到車,那稅金一人一半總行了吧?
: 同理,
先前文章說
收入各管各的, 每月管理費&水電費&吃飯&日用品大小雜支由老公支付
那這些要一人一半嗎?
女兒說這房是嫁妝
所以我認為根本應該女兒自出不就好了
東西以後是她的
她是不是更應該出
: 為什麼房子住的是你們,繳的稅金卻是媽媽出呢?
: 不管原PO夫妻夫妻間的金錢怎麼調配,
作者: generally (滾來滾去)   2014-06-04 17:48:00
因為如果沒離婚+原PO不幸早走,那房子會變老公的
作者: fox999 (fox)   2014-06-04 17:48:00
有小孩的話 正常都會直接給小孩 一筆遺產稅*省
作者: Bluemonday3 (不玩愛情遊戲)   2014-06-04 17:56:00
其實我沒有覺得女兒不該付哦!!我是覺得長輩何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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