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拍] 一個月3萬4的房貸…喔 是房租

作者: gaudi (^__^)   2014-05-13 01:31:49
其實我覺得原PO如果敢的話
直接跳過老公、小叔、婆婆
跟你公公談最快
因為顯然從拍桌買房事件看起來
這個家最有權力決定事情的是你公公
自己想好怎麼講
你的苦~你的擔心~你未來的顧慮
想好用怎樣的話去講比較適合
甚至說明白
一個月上繳3萬4
基本上你內心很累~覺得生養小孩不可能了
等等之類的
看你自己敢不敢講
和怎麼聰明的講
其實從拍桌買房事件就知道
只要你公公同意、願意
不管是賣房、同意你們夫妻少繳、或其他決議事項
反正
你公公才有權力決定
其他人~算了吧
妳老公~心理上的愚孝怎麼可能改~你又沒跑掉~你老公手機還能上網、三餐也沒餓到
你婆婆~沒收入~尊老公~洗腎身體又不好~就算你說動婆婆了~還有公公那關啊
你小叔一起分擔~喔~做夢吧~人家有爽日子過~幹嘛理你
所以回到第一句
看原PO敢不敢跟公公直接談
如果不敢~
那就忍一忍
30年後房子應該是你們的(保留好匯款證明)
這樣想和期待就好了
※ 引述《divina (callas)》之銘言:
: 這件事其實很簡單
: 和你老公與小叔說,房貸三萬四他們兩個一人一半,
: 因為爸媽財產是歸他們,大家薪水都是三萬多一點,他們一人一半很公平。
: 然後水電瓦斯網路費你付,當做租金,要是老公有意見,就三萬四他自己全給。
作者: beccadream (居家的貓就是我的貓)   2014-05-13 17:31:00
作者: smallwind (cccc)   2014-05-13 20:27:00
這個例子保留匯款單也可能沒用的,房貸是婆婆繳給銀行
作者: ruting   2014-05-13 21:16:00
我實在不懂 為什麼 兄弟 要負責同一間房子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5-14 11:02:00
匯款單會被凹成孝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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