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判決] marriage 板 YU5408 v.s kirchize

作者: smart1988 (蒼穹)   2014-03-27 21: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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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判決] marriage 板 YU5408 v.s kirchize
時間: Thu Mar 27 21:33:01 2014
申訴案由:3/27 YU5408 □ [申訴] 不服板主kirchize警告之處份
申訴人:YU5408
被申訴人:kirchize
申訴訴求:解除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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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1.維持板主原判。
  2.板主集中政治推文置底應視為執行板務之一環,建議撤銷警告以利板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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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主文:
一、板主執法可斟酌情、理、法進行一定程度之心證判決,
  唯不可過度曲解,或無視其他使用者之觀感。
  以本案言,其他政治推文多為隱晦用詞,除了諧音字外就是代名詞,
  僅少數人-包含檢舉人 YU5408 在內-以正名之方式推文,
  若未造成他人觀感不佳,則板主亦可選擇以玩笑為由帶過,
  但現下狀況已造成其他使用者之不快,進而檢舉之,
  則板主理當依板規處置,以免損及其他板友之權益。
二、板主公告將政治文置底統一,雖然此作法可議,
  但仍為執行板務之一環,為運作板務之可行且必要之手段之一,
  今板主順使用者之意撤銷該置底,並轉而以勸導方式濬通政治文,
  並不代表該行為不可為之。
  因本案提及板主發表政治置底文一事,組務方才介入說明,
  並非有任何使用者來關說。
  為使板務運作順暢,並釐清板主職權,組務建議板主撤銷使用者 kirchize 之警告。
作者: kirchize (起落是無常)   2014-03-28 06:06:00
謝謝 小組長釋疑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4-03-28 06:14:00
Yeeeee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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