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婚前買房

作者: Crossbearer (該隱)   2014-02-26 11:40:16
沒想到造成各位先進的爭執,小弟真是過意不去
想先聲明,小弟本身是公務員(今天正好休假,真的,別批我,拜託)
單位在中南部,物價較低,所以背房貸不會向大台北地區這麼沉重
如果好好做的話,未來20年應該不至於會被洗頭路
另外抽租金部分,因為女友那家舊房長久以來都沒在管理
小弟在原文提的折衷方案,簡單整修完後自住一段時間
將來找到自己的房子搬出去,舊房又能順利出租的話,以後維護管理都由小弟來負責
水電有問題小弟負責,瓦斯有問題小弟負責,漏水問題小弟負責
而女友父母可以放輕鬆又另有一筆收入(這是小弟的原意)
與其說抽成,我會想說是收管理費和將來的維修成本
有剩的當賺到,不夠的我來想辦法(這還是建立在租的出去的前提下)
大家都說老房子很堅固,可是小弟的業務正好就是營建修繕
對三十幾年的老房子管路和防水真的沒啥信心,那時候的房子都是鑄鐵管
一爆就得切管重換,如果是壁內管還得打牆找漏水點
這一打有時候真的打到天涯海角去了...
所以小弟真的不是想要貪圖她們家什麼,「租金抽多少」這也打算叫女友自己跟她父母談
多少能補貼就好了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2-26 11:46:00
所以我覺得你可以先和女友同居,一邊帶女友去看房子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2-26 11:47:00
你還是先別想太遠,公務員最忌諱插手不屬於自己的業務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2-26 11:48:00
有些價值觀的問題還是得先溝通好再結婚比較妥當呦
作者: Max11 (從來沒有)   2014-02-26 11:49:00
老屋往後如何處置,還是由女方父母決定,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2-26 11:50:00
然後...這真的單純是我個人感覺啦,我覺得你是很「認真」的人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2-26 11:51:00
可能是習慣性用「把話說在前頭」來消弭內心的不安,不過真正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2-26 11:52:00
成熟的人,考慮事情除了事先模擬狀況之外,事後的應變能力也很
作者: pastoris (tu es ma came)   2014-02-26 11:53:00
久無人居水路要修換就大工程。既然是中南部 先同居—二年再買房+1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2-26 11:53:00
重要,不然容易事情一不如自己想的就整個慌掉負面思考,慎之~
作者: Cauchy2008   2014-02-26 12:10:00
推你的想法,三方都盡量考慮到了!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2-26 12:13:00
之前在房板看到 有個學這方面的說 教科書上寫混擬土年限50
作者: Belinda16 (棉花糖:D)   2014-02-26 12:17:00
實際上會計算折舊是用56年算真的能用多久沒得準吧= =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2-26 12:17:00
bwl 未雨綢繆沒甚麼問題 防範未然不代表不注重應變能力
作者: moknaa (呆呆)   2014-02-26 12:18:00
回到你信箱了,我家和親戚家都是買老屋裝潢出租的管線,其實不用太擔心,又是透天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2-26 13:42:00
j大,同意你說的。我只是提醒一下原po,因為認真的人會給自己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2-26 13:43:00
很多不必要的壓力,說不定自己想的完全都不會發生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2-26 13:45:00
有時候放輕鬆一點,理性的面對事情,再做出選擇,會比較快樂~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2-26 13:47:00
不用在結婚前就想把所有事情一肩扛,有時置身事外一點,會發現
作者: yiro (小峱峱分身的orz 我現在)   2014-02-26 13:48:00
推你的理性
作者: bwl (孤獨不等於寂寞)   2014-02-26 13:49:00
沒有自己的幫忙,其實別人也能夠處理得很好呀...
作者: s958256 (安卓)   2014-02-26 21:07:00
推你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2-26 21:39:00
別碰那間房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2-26 21:45:00
先不論$$$的帳怎麼算,如果岳父母要一套鑰匙三不五時巡房呢
作者: sunnycatt (.....)   2014-02-26 22:36:00
同意別碰那間房子
作者: meisister (最美好的時刻)   2014-02-26 23:57:00
不要碰那間房+1 就算書面契約都寫清楚,到時候和岳父母起
作者: meisister (最美好的時刻)   2014-02-26 23:58:00
爭執,書面契約也是廢紙一張(除非你未來的老婆挺你).反正
作者: meisister (最美好的時刻)   2014-02-26 23:59:00
你本來就不貪那棟房子,倒不如就不要碰.省事省麻煩又省錢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2-27 00:16:00
碰了那間房,就好像岳父母算是股東一樣,你們小家庭(公司)的大小事(公司治理),岳父母要過問(股東權益),你就頭大
作者: RockBoy (搖滾男孩)   2014-02-27 19:35:00
態度蠻好的 對方不領情就算了 還有你做事的態度很好
作者: RockBoy (搖滾男孩)   2014-02-27 19:36:00
做事情本來就要先全盤預估所有可能狀況 臨時應變才不會慌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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