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惱] 分居後的衣物

作者: bigmi (大米)   2014-01-07 21:25:20
小弟有個朋友甲跟他老婆乙
甲乙已分居二年
頭一年分居是因為乙申請家暴令,期效一年,現已失效
家暴令失效後甲寄存證請乙回家履行同居義務
不過乙一直不回去
乙不回去就算了,就這樣分手也好啊~
但是乙自分居搬離原夫妻住所後,其衣物書籍等均遺留原處
東西超多又雜很佔空間(乙是國中老師,課本參考書有的沒有超多)
打電話或是寄存證請乙回來處理也不甩
結果房子整個變成倉庫
而且甲還要繳房貸,現在房子租不出去也賣不掉
讓甲感到很頭痛
甲就問我怎樣處理乙的這些物品比較適當?
我給他二個建議
1.幫她打包後寄放在付費倉庫,然後繳三個月費用並通知乙自己處理
之後就不管
2.打包後寄到她公司
想請教鄉民,還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作者: ASH2012 (機率就是個賭字)   2014-01-07 21:27:00
所以你朋友會家暴?
作者: Kukuxumusu (Kukuxumusu)   2014-01-07 21:31:00
聯絡太太的娘家阿...
作者: drama (林月如)   2014-01-07 21:34:00
我覺得第一個選項就OK了
作者: REALLYLIFE (真實)   2014-01-07 21:34:00
第一次之後分居當然就是最後一次 不然早被打死了吧~
作者: ASH2012 (機率就是個賭字)   2014-01-07 21:40:00
存證信函通知後可以直接丟棄嗎?
作者: uwmtsa (補刀)   2014-01-07 22:30:00
問律師順便辦離婚
作者: chianaiying (chianai)   2014-01-08 01:05:00
不履行同居義務可以訴請離婚吧?
作者: cuculibear (運動就對了)   2014-01-08 12:10:00
其實這個問律師最快,順便把離婚辦一辦
作者: babycu (Elaine)   2014-01-08 13:06:00
先離婚吧~會打人的男人一輩子都改不了~然後東西收一收寄到他家就好啦,寄公司也太醒目了吧~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4-01-08 13:34:00
打人雖然很不對 但我也看過忍不住動手 然後知情的人對動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4-01-08 13:35:00
手者很同情的例子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4-01-08 13:37:00
可不可以打電話給乙 說不拿走只好郵寄到工作地大概只要寄一大包衣服 就夠讓乙再學校頭痛了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4-01-08 13:38:00
東西再多 慢慢寄分批寄也寄得完的
作者: ccas (昆蟲不一定會飛)   2014-01-08 13:40:00
直接寄到乙他家就好了~~不用寄到公司吧?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4-01-08 13:45:00
寄到公司有妙不可言 居心叵測之功效 人家爸媽也不想插手啊不要為難老人家又把老人家捲入
作者: rattenn (rattenn)   2014-01-08 13:46:00
且如果我壞心眼的方式有用 在收到電話時就應該來收東西了
作者: color821   2014-01-08 16:11:00
重點應該是房子是誰的,女方要爭房子東西自然不會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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