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kyqiu (珊瑚小天)》之銘言:
: 因為用手機Po文,所以讓大家誤會了
ok,你這篇提的內容跟前面差很多,所以前篇作廢
: 1.我們是交往兩個月的時候決定"結婚"這件事
: 2.一開始我們探過彼此父母的意思,
: 都很樂意我們結婚才昭告天下
這是問題所在,因為男方母親顯然不太同意
按描述刻意逼退的可能性大於七成
: 5.我現在跟我男友在同一個科技廠當助理,一個月大概是22K~25k
: (但我之前在台北工作 是育幼院的保育員 今年一月才決定逃離台北這個鬼地方XD)
: (但習慣當初一個月3.5萬 換去當安親班老師及做客服都無法習慣那樣的上班時間及薪資)
: (就乾脆到我男友的公司一起上班 上下班一起還能省油錢)
: 所以我們的生活費(買菜、水電之類的雜費)是我負責
: 再扣掉每個月我自己孝親跟保險及定存
: 其實就差不多打平
如果加上你的25K,錢不夠用的問題顯然不存在
也就是你們夫妻兩人扣掉房貸生活費後,還有兩萬餘額可花用
接下來是真正的重點來了....也是我常說的
「經濟自主就能講話大聲」
: 6.從頭到尾我只有不能接受我男友的媽叫我懷孕後要把貓丟掉
以前有曾經有個案例是婆婆要求媳婦把她的鸚鵡丟掉
問題是該媳婦月收入只有3K,夫妻倆還得靠婆婆提供房子半救濟狀態才能生活
經濟不能自主,講話聲音就小了
但你們情況不一樣,你的先生已經達到完全的經濟自主
現在說話最大聲的就是你先生,只要你先生一句OK,愛怎麼養就怎麼養
: 7.我男友心中不滿真正爆發的點是
: 他無法接受他都開口跟他爸媽談,請他爸媽不要住台北市搬來跟我們一起住
: 他媽媽說好會搬過來卻還是要一年40萬
同上,經濟自主就能講話大聲,既然連房子都是自己買的.....
如果是男友自覺而不是你示意,那他想給多少自己就能決定
(想當年給我媽養住她房子時我也只能聽話,等她給我養住我房子時就不同了)
但如我先前所說,你們兩個目前生活費還是綽綽有餘
不要展現出兒子一娶老婆就不給孝親費的形象
日後用小孩為藉口把孝親費慢慢砍掉,就不會落人口舌
: 8.房子是我男友在我們交往前就買了 所以房貸才會由他負責
: 房子頭期都是我男友自己存錢自己買 並沒有花到他父母的錢
: (他爸媽以前是做生意的 生意不好收掉後 也沒多餘的存款也沒有負債)
房子自己買的,經濟自主,決定權就在他身上
: 可是我男友的媽卻只想叫我們登記
: 不要花錢最好
他媽根本是想逼退你
: 但我男友認為 婚禮一定要 他不想委屈我
: 可是他媽媽就是不願意
: 所以我男友才會開始用他的行動讓他媽媽知道他是認真的
: 而我有幸能跟到一個事事都替我著想的男人
如果是這樣,你們根本一點問題都沒有
既然男方也這樣想,那直接硬幹結婚然後找個藉口理由減少孝親費
他媽再怎麼反對都沒有用,經濟自主的好處就是這麼大,大不了結婚少一桌
但你還是最好多去討好一下他媽,因為你男友曾經是願意孝親40萬的男人
越是展現出積極打好關係的態度,你男友會更願意無視他媽的反對
: 我就覺得很幸福了
: 所以我也很願意跟他一起孝順他爸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