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夫妻間理財方式請益

作者: uki (老實樹)   2013-09-17 15:06:37
我覺得台灣女生對錢特別沒安全感,
可能除了台灣傳統觀念,
還有就是台灣法律不健全所造成,
不全是女人的錯。
我家的情況,老公給家用我們一起花,
我不過問他多出來的錢去哪裡。
如果要計較的話,真的計較不完,
因為我老公離過婚,國外法律跟台灣不同,
他必須要養他之前的家庭。
我覺得也很合理,因為表示如果我們離婚我也會受法律保障,
不用透過個人去跟他爭什麼,法律會保障我的權益,
不用因為我"現在"沒拿到他錢覺得不安。
平心而論,如果我賺的錢要給別人管,真的會覺得很沒自尊,
伸手要自己賺的錢,感覺還要低聲下氣,超級不合理,將心比心吧。
我不太有辦法為家庭去犧牲什麼個人的權益,
我也覺得任何人都不該在婚姻中失去自己、失去自由。
兩個人如果相愛在一起,自然就會為彼此的最大利益著想。
換句話說,男人難道不想問,
"你這樣控制慾那麼強,讓我很不快樂,那你是不是也不夠愛我?"
我是傾向各管各的,要對對方的錢負責壓力很大的。
台灣由於不太有贍養費、小孩的教育費用這種事情,
我看到很多女人都是老公一出什麼問題就是把老公戶頭清空,
這目前對台灣來說還是最好的辦法。
所以請不要責怪女人想要有安全感,
畢竟法律台灣兩性平權比較落後,
錢就真的的的確確是牽制男人的好辦法。
女人有權利爭取老公的理解,男人也有權利拒絕...。
沒有誰對誰錯,只是看誰先妥協吧...,畢竟忍久就習慣了。
作者: minnycat (小蛙)   2013-09-17 15:12:00
我覺得法令倒還好,你所謂的國外的法規應該是規定收入多的那個要給沒收入那個贍養費,所以美國很多女明星都要給
作者: minnycat (小蛙)   2013-09-17 15:13:00
老公贍養費。台灣的問題在執行力太差,必須給小孩教育費跟撫養費的那方,常都賴帳很難追討。
作者: uki (老實樹)   2013-09-17 15:16:00
為何不能跟國外一樣直接從薪水扣? 這是我覺得神奇的地方..
作者: h100733 (彩虹糖)   2013-09-17 15:18:00
我看美國電影,男主角一直拖欠贍養費,結果律師追到他家去跟他討
作者: Samurai (aa)   2013-09-17 15:23:00
法令還好吧,沒安全感是因為經濟能力普遍比男生差,才會想抓著男方錢,以免分開了一無所有
作者: amberyen (今天起多吃河蟹)   2013-09-17 15:28:00
樓上,也沒有耶。很多賺得跟老公一樣多甚至更多的女生,錢也是自己花,家用老公付外加管老公薪水
作者: Samurai (aa)   2013-09-17 15:37:00
樓上的不叫很多,叫少數,目前普遍就是女生經濟能力比較弱勢
作者: Samurai (aa)   2013-09-17 15:42:00
現在財產共有,女方也會分一半,哪來什麼問題?會怕本來就
作者: justplay258 (有情有義的小雀寶寶)   2013-09-17 15:45:00
沒聽過脫產嗎?打離婚案件很常出現的手段…
作者: Samurai (aa)   2013-09-17 15:49:00
脫產又不是男性專用,舉這例子是?
作者: h100733 (彩虹糖)   2013-09-17 15:52:00
于美人表示____
作者: Samurai (aa)   2013-09-17 15:55:00
……看不懂在說什麼,只是要說法令還算公平而已。想針對我再站內信,不回了。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9-17 16:40:00
妳的邏輯很奇怪耶。法令的部分差不多啊。是妳自己搞錯了吧?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9-17 16:41:00
什麼叫做【女人離婚一無所有】? 甚至分一半還不夠?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9-17 16:42:00
如果一方撫養小孩,另一方也是要給撫養費,妳知道嗎?
作者: viwa (YA!!)   2013-09-17 16:45:00
或許說対自己沒自信,覺得抓住錢,老公就不敢離開了
作者: uki (老實樹)   2013-09-17 17:15:00
只是想說我認識的離婚都沒得到贍養費、小孩扶養費而已
作者: uki (老實樹)   2013-09-17 17:20:00
另外我用一無所有是因為板友用一無所有,不是說一半不夠
作者: uki (老實樹)   2013-09-17 17:21:00
本來就該一半,兩人結婚後所有對於財務的重要決定正常都會互相討論,一半並不會有誰比較佔便宜。不要講得像是大恩大德一樣
作者: uki (老實樹)   2013-09-17 17:23:00
I大認識的有得到扶養費只能說她個人是幸運的少數。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9-17 17:30:00
妳是自己嘴巴嗎?妳老公不就離過婚然後都付贍養費跟撫養費?真不知道妳討論事情的邏輯在哪裡啦。。。妳舉例反駁自己耶
作者: uki (老實樹)   2013-09-17 17:32:00
我老公是美國人....不適用台灣法律...仔細看一下好嗎~?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3-09-17 17:37:00
好手好腳的,為什麼離了婚,就一定要贍養費才能活?
作者: uki (老實樹)   2013-09-17 17:38:00
不是贍養費,是扶養小孩的費用,不該付嗎~?
作者: uki (老實樹)   2013-09-17 17:39:00
贍養費跟撫養費是兩回事....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3-09-17 17:42:00
本來就兩件事,提"贍養費"說不公平的,也是你自己啊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3-09-17 17:43:00
扶養費還得看小孩是誰扶養的,哪方給哪方錢可不一定
作者: uki (老實樹)   2013-09-17 17:46:00
我寫在哪裡啊,重複看都沒看到。可以指點一下你說哪段嗎~?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3-09-17 17:48:00
你自己提了幾次贍養費,自己搜尋就知道了,
作者: uki (老實樹)   2013-09-17 17:49:00
前面有板友提到贍養費,我說我認識的都沒有這種東西,沒公不公
作者: MOKANI (cony)   2013-09-17 17:49:00
我不覺得需要贍養費 兩個人都有賺錢的話 除非一方是家庭主
作者: MOKANI (cony)   2013-09-17 17:50:00
婦 但是話說回來 本來是家庭主婦 若是離婚 也該想辦法賺錢而不是完全依賴前夫前妻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3-09-17 18:00:00
"我也會受法律保障","法律會保障我的權益",
作者: iterator (rotareti)   2013-09-17 18:01:00
"畢竟法律台灣兩性平權比較落後"所以這些你指的是哪個費?
作者: minnycat (小蛙)   2013-09-17 18:06:00
原po要不要去認真瞭解台灣的法律之後再來談阿?只是講身邊的人離了婚就一無所有,這個太籠統了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3-09-17 20:45:00
真是看不懂你的邏輯,前面說法律不健全,中間說男人得養另一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3-09-17 20:46:00
個家?那這種法律不健全不就是讓男人吃悶虧而已嗎?女人在"該"什麼?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9-17 20:52:00
拜託妳用心看啦,好嗎?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13-09-18 01:13:00
不要把女人的一無所有都歸咎到法律...~"~
作者: uthily ( )   2013-09-18 11:49:00
你確定你有搞懂台灣法律嗎? 以法令來說兩性是平權的我比較認同一樓講的執行力問題
作者: uthily ( )   2013-09-18 11:50:00
那才是你認識的人沒得到贍養費、扶養費的原因所在
作者: uthily ( )   2013-09-18 11:54:00
不要用自己身邊的例子去反推法律內容...親自看看法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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