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
最近在處理一批公立圖書館的舊雜誌的報廢
這批雜誌以前是有合訂成一本本精裝本
但因為長官說現在有電子雜誌可以看所以要報廢
後來發現這些舊雜誌之前是用設備費有列財產的
翻了財產單後發現之前是按有收到的雜誌逐月付錢及列財產
現在問題來了
1.那我現在要報廢的都已經是好幾本合訂成1本,
可是那1本精裝本裡有好幾本單獨的雜誌...也就是有好幾個財產編號
那我要報廢1本精裝本,是不是要找出所有單本的財產編號1本1本單本報廢?
2.如果雜誌日後還是要合訂成精裝,也是要這樣列財產嗎?
不知版上有無有經驗的人可以提供做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