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連署書務必本人簽名

作者: rainfalling (藍天白雲)   2018-08-26 09:44:53
知道大家心很急都想拼三十萬,但提醒一下代簽是違法的,即使當事人允許也不代表就可
以喔。
除了其他資料欄位可以代填外,請記得簽名一定要讓本人簽!
麻煩請要連署的人互相提醒親友,今天也請志工們多加注意了。
大家一起努力,謝謝!
作者: Amber118 (梭哈人生)   2018-08-26 10:47:00
作者: JenderRay (Ryan)   2018-08-26 10:53:00
違法不代表是錯誤的事,知情且同意的代簽沒什麼不好
作者: prinspu (S)   2018-08-26 10:57:00
推,另外噓二樓。規定就是規定,什麼叫做違法不代表錯誤的?!神邏輯
作者: jinsanity (畜生瘋)   2018-08-26 11:50:00
想詢問 如果能委託人和受委託人有另訂契約表面授權 一樣違法嗎?謝謝
作者: traintravel (淡定號)   2018-08-26 11:54:00
很多在國外唸書的同學因此都不能簽,規定應該要有替代的方案才合理啊…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8-08-26 12:18:00
除了親自簽名外,另個選項是「蓋章」,至於委託我記得是不可以的。
作者: benniechen (十津川侯爵)   2018-08-26 12:20:00
請問什麼樣的方案才叫合理?
作者: lifesosweet (Eva)   2018-08-26 12:29:00
二樓真的神邏輯欸
作者: s3330303 (華麗的挑戰)   2018-08-26 12:32:00
代簽就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啊!
作者: peacesignv (小聲音)   2018-08-26 14:29:00
那幫忙刻印章蓋可不可以..
作者: prinspu (S)   2018-08-26 16:34:00
樓上,那也是偽造文書喔
作者: JenderRay (Ryan)   2018-08-27 00:42:00
所以照你們的邏輯,社會運動常用違法手段衝撞法律,是錯誤的嗎?
作者: prinspu (S)   2018-08-27 03:39:00
樓上你還好嗎...?違法手段就是不對啊,照你的邏輯殺人放火傷害偽造文書都「不一定」是錯誤的嗎?你根本是選擇性遵守你自己想遵守的法律而已。
作者: surflove (U may say I'm a dreamer)   2018-08-27 08:54:00
沒有損害他人應該不會有什麼,再者,如果是經他人同意,他也不會去提告,而且偽造文書主要是要有致生損害!已經徵由當事人同意的話而且無損害他人權益就不會去提告立書人。有代寫的也不要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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