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權] 有這種同事真的很暈

作者: tingx2 (籃球魂)   2018-08-15 07:52:49
唉,其實標題想打,誰來幫我嗆嗆他
跟他聊到同性婚姻,他居然開始講幹話
一看明明就骨子裡反同,
還裝作很理性很中立,然後開始扯一堆...高談闊論...
出去買個晚餐回來發現好多未讀,
https://i.imgur.com/8OGpOG1.jpg
https://i.imgur.com/9hgf5uZ.jpg
https://i.imgur.com/mzWrDZW.jpg
https://i.imgur.com/s7Ikc9P.jpg
一看就是破綻百出,我回要花不少時間了
(一定要回)
我現在已經不期望改變他的思想
只希望好好論述自己的觀點
大家可以說說我會綜合參考
感恩! Peace and Love
作者: msn622msn622 (hsiang)   2018-08-15 08:22:00
一看到利大於弊就讓人看不下去了,談自由還需要利嗎?這在台灣是基本人權吧?別人結婚干他屁事
作者: memorytsai (memorytsai)   2018-08-15 08:32:00
給他看看反同的言論...到底誰比較激烈,還外加扭曲咧
作者: tingx2 (籃球魂)   2018-08-15 09:16:00
https://i.imgur.com/C59oIon.jpghttps://i.imgur.com/VmUNb7H.jpg我覺得上傳圖片還要幫忙馬賽克好煩...這種人真的是腦殘還自以為自己思考比較優越
作者: msn622msn622 (hsiang)   2018-08-15 09:38:00
為什麼同性婚姻跟婚姻要分成兩回事?他講的這個資料來源在哪?
作者: Archisu (Archi)   2018-08-15 09:39:00
專法是為保障弱勢族群,在「所有人」都享有的基本權利上,另外制定法條保護他們的權益。例如原住民專法,並未剝奪原住民享有跟大家同樣法律保障(例如民法)的資格。而現在在談的同性婚姻專法,則是讓LGBTQIA+族群在沒有民法這個基本權利的保障下結婚,這實質上是一種歧視。民法的婚姻包含很多層面,牽涉到繼承、醫療、財產等,若執意修專法反而會造成挂一漏百的情況,絕對沒有比較方便,施行後每次發現有問題才對專法內容進行修改,反而更浪費時間與金錢。德國就是曾經經歷過這個過程最後才索性廢除同性伴侶法,直接通過同婚的。另外,他要是真的那麼在意離婚率,當初就該放棄民法保障,支持神聖婚姻專法,結了就不准離,皆大歡喜、可喜可賀XD
作者: msn622msn622 (hsiang)   2018-08-15 09:40:00
兩個相愛的人有法律保障好好的在一起這樣不是利大於弊了嗎
作者: honda1252003 (小金)   2018-08-15 09:45:00
太閒
作者: showshow7788 (秀秀仔)   2018-08-15 09:51:00
荒謬至極的言論,剝奪同志的基本人權還在扯利大於弊,異性戀結婚時有跟同性戀妥善溝通嗎?如果沒有憑什麼這樣要求,盡一樣的義務卻不能享有同樣權利,同性戀一樣要服兵役也要納稅,談到婚姻自由就變成要再討論??以離婚率增加來限制同性婚姻更是可笑,好像異性戀的家庭都很幸福美滿一樣,完全是個人歧視言論還要裝理性談話
作者: grassland123 (MONY)   2018-08-15 11:21:00
權利是有優先順序排列的自由權平等權都是公民權創制參政複決是政治權,優先順序是 有了平等的公民權 政治權的實現才有可能,參考 T.M.Marshall的公民資格這就是同事的盲點 他把創制權拿來和平等權做比較
作者: try66889 (小皮)   2018-08-15 13:01:00
完全看不下去(頭痛
作者: plusona (plus)   2018-08-15 13:34:00
直接修改民法跟立專法比起來,不就是利大於弊嗎
作者: elise0424 (Elise)   2018-08-15 21:48:00
說不懂為何有與異性婚姻相同權利還要爭改民法,因為不改就代表不是真正平等啊!是說我們溝通的還不夠多嗎,一直以來堅持己見的不是反方嗎??如果今天覺得我們過於激動,那也是因為我們忍了太久太久了(或太受不了白癡言論了)
作者: tingx2 (籃球魂)   2018-08-16 09:30:00
謝謝各位, 其實我後來還跟他講了很多, 只是傳圖片還要馬賽克實在太麻煩了。 但當他真的不停跳針還想要裝理性還說我激動的時候,我決定不理他了,未讀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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