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 三重溫馨雅房分租(已出租)

作者: viola2266 (哲哲)   2017-09-27 14:38:50
聯絡人:哲
聯絡方式:站內信
房屋地點:三重區近中華路,附近有超多美食喔!
鄰近交通:就是有夠方便~
《U-Bike》步行3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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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車》步行3~5分鐘達下列公車站,搭299約10分鐘,只要一站就到台北車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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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 運》騎U-Bike5分鐘到菜寮3號出口
所在樓層:5/5(非頂加),頂樓超大露台可曬棉被,好天氣30分鐘就乾了~有陽光的味
道超舒服喔!
格局:3房2廳2衛2陽台
租金:$7,000
(水電、瓦斯、網路費依照帳單,按入住人頭分攤)
租期:一年(11月可入住;也可提早~短期勿試~感謝!)
押金:兩個月共$14,000
雅房:約3坪多,附雙人床架、床墊、桌子、椅子、衣櫃
公共設備:鞋櫃、儲藏區、47吋LED電視、大小茶几、兩張沙發床、流理台、烘碗機、洗
衣機、大冰箱、烘焙用具、鍋碗瓢盆都很齊全!
備註:入住邁向第三年,很喜歡這邊的環境~交通飲食與生活機能都很便捷,最幸運的是
能與很棒的室友同住,生活點滴都能互相幫忙、照顧,希望入住的您也能共同維護生活品
質!
我們是兩對卡波同住,有養兩隻可愛的流浪貓,偶爾會邀朋友來家裡小聚,不煙小酌,有
兩張沙發床可以讓朋友留宿~我很喜歡下廚與烘焙點心,若有興趣也可以一同交流喔!~
期待您的來信~^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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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mpty0307 (empty)   2017-09-27 14:43:00
很溫馨的感覺
作者: Amber118 (梭哈人生)   2017-09-27 15:41:00
推~好想住喔
作者: qqgina0920 (像鋼鐵一樣的女子)   2017-09-27 15:45:00
好乾淨啊...... 推!!
作者: qq0522   2017-09-27 16:19:00
室友人都很好,環境很棒!
作者: ttfor (ttfor)   2017-09-27 17:38:00
推推~
作者: illbebetter (小小角色)   2017-09-27 17:40:00
作者: viola2266 (哲哲)   2017-09-27 18:11:00
嗨~樓上的~不知道您貼這文章是什麼意思?房東有寫授權委託分租管理書喔~您可能找錯人啦
作者: illbebetter (小小角色)   2017-09-27 18:18:00
我曾經認識你們 我清楚我在回覆什麼 拿到授權書了恭喜你們 只是提醒板上的人不小心按到推 板上不能重複推文 噓回來
作者: viola2266 (哲哲)   2017-09-27 18:26:00
歡迎大家前來了解真相~不說夢話!
作者: hony221 (GOODJOB)   2017-09-27 18:51:00
這邊有住過喔~雖然之後因換工作地點不得已搬家,但是很想念這邊的室友跟生活環境喔!大家都很好相處,生活機能也方便,推推
作者: a1071008 (LightLiu)   2017-09-27 20:11:00
絕對推,室友好相處,環境又很棒,重點生活機能跟交通非常方便!並非像ill大說的那樣,子虛烏有。
作者: zhaochasel (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2017-09-27 20:22:00
推推!!
作者: myworld8 (myworld)   2017-09-27 20:25:00
我也記得i大那件事件,只是當初po文的是另一個帳號。剛剛看照片還覺得很眼熟,原來.....蠻不屑當初的他們在拉版這樣搞的,拿別人租金cover自己的房租
作者: qqq9478ppp (9478 玖是狂)   2017-09-27 21:05:00
推推~有房東委託授權管理與室友的推薦最實在~
作者: mottmottmott (全職種香菇)   2017-09-27 21:08:00
推推~有房東委託授權管理與室友的推薦最實在~
作者: ca74f (ca74f)   2017-09-27 21:10:00
推推~有房東委託授權管理與是有的推薦最實在
作者: dogora (餵鹿人)   2017-09-27 21:28:00
拿租約出來看就知道了啦XD
作者: Meoi (貓帥)   2017-09-27 21:57:00
為什麼推文這麼像直銷啦XD
作者: hasara   2017-09-27 22:03:00
回 myworld8 大大 這位是原本那位的女友喔又推到 我在幹嘛= =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7-09-27 22:34:00
0..0 誰說不能重複推...
作者: Chelsei   2017-09-27 22:58:00
我是她們前室友,看著她們租了空房,買齊整層房子的所有家電(冰箱洗衣機電視沙發等多項用品),當沒人承租時要承擔無人分租的風險,且房東早在她們承租前就口頭同意她們分租出去呦~夢歸夢,別拿夢矇人
作者: viola2266 (哲哲)   2017-09-27 23:05:00
說一個事實~而非不用負責的夢話!我是天底下最白癡的二房東~負責公共區域一切傢俱與家電設備的費用至少花費20萬以上~負責跟房東簽約承租一間空屋~然後一對情侶以租金$7,000簽約住進來後,承租的是公共家電齊全的雅房,聽到另一位剛畢業待業中的房客負擔了較便宜的租金,心生不滿~跟我殺價$5,500~我不接受~他們就當月違約搬離~當下也諮詢了房仲法務經理:1.公約明訂需提前告知~可收取一個月違約金~但我們白痴沒收2.跟原房東承租金額與其他房客租金如何分配是雙方兩造合意,簽約白紙黑字明定~空屋與含傢俱的租金原本就會不同3.房子是由我本人與房東簽約,房東一開始就知道我們是跟朋友分租,很感謝此情侶的提醒,我們當下就跟房東反應需要有紙本的同意書對分租的房客才有保證,此情侶也有看到房東的同意書以上諮詢法務經理的所有資訊,此情侶都知悉~之前不想對夢話回應~就讓我清醒的說說真實案例跟大家分享~
作者: Chelsei   2017-09-27 23:13:00
真的替她們很不值...大家自由心證囉嗚少打~真的替她們*感到很不值...大家自由心證囉
作者: sphereyo (Canary.)   2017-09-27 23:30:00
希望某樓放下吧~ 合則來不合則去、好聚好散(?)
作者: vaseline (沒有人)   2017-09-28 00:35:00
溫馨美房推推,祝妳們早點遇到好室友!
作者: peiqua (瓜瓜瓜)   2017-09-28 00:46:00
作者: WHENILIVE   2017-09-28 01:03:00
推 要不是離公司太遠也想租
作者: zhaochasel (如果我們不曾相遇)   2017-09-28 08:23:00
推 好聚好散!!
作者: exogeneous (user)   2017-09-28 15:58:00
我覺得不管怎麼樣騙人就是不對 還說的義正嚴詞就算買了很多家具又如何 要不要給對方用要怎麼用還不是買的人說了算 對方想要買自己的家具也不行因為空間已經被占據了提醒要承租的人要注意 不是他買了放在那妳就可以隨便拿來用的我也當過很多次二房東 也都負擔沒人承租的風險但不代表我就可以欺騙新的承租人我原始的出租價格
作者: hony221 (GOODJOB)   2017-09-28 17:44:00
樓上E大好激動喔~你有好好看文章嗎?沒人提到欺騙新的承租人捏!i大跟另外一個房客是兩間不同的房間喔~租金本來就是依房間不同也不一樣呀!既然E大當過二房東也應該要知道吧!我當初找房首要希望找到設備齊全的房間,省了很多力氣,能不能使用設施當然一開始要看屋租屋就會講清楚呀!這應該不是什麼問題吧~E大你說呢?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9-29 09:17:00
說不能重複推的應該是在說板規8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0:38:00
當事人願意說明很好,但推文太多護航看到很膩,二房東不是不可以,但是用分租包裝滿瞎的,一開始說清楚不就好了?如果真那麼心安理得,有什麼好不能說的?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1:35:00
簽約是跟原房東簽還是跟板友簽?板友跟房東簽空屋的約,森77板友跟板友簽滿滿的家電家具好溫馨的房子的約,價錢不一樣很難理解嗎?想租便宜就去找沒有對外窗頂加空屋租啊,當初要租不就是覺得cp值夠才會租?還一直到處撒潑實在是很淘氣耶~
作者: huhu88876 (便祕女)   2017-09-29 11:56:00
如果簽約的時候,版友有出示跟大房東簽約契約,上面沒有“不得轉租”,那其實轉租沒有不合法,注意一下二房東租約期限不能超過跟原本房東的期限。重點是資訊透明吧,之前的爭議是,整層月租15000,分租卻是8000,7000,7000,代表另外兩間房吸收大部分的房租,承租人應該也有知曉的權益,不是伴隨著分租好溫馨的名義,實在不用一直拿添購的物品多麼齊全來混淆主題。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3:34:00
c大法律常識如此薄弱還要說別人撒撥,我真的覺得好笑,板上法律同業不少,我也就不獻醜了,實際上就是如樓上h大所說,合約當然合法有效,但對於房客欠缺保障,二房東和房東的合約期限及轉租限制都會影響二房東的履約情形,這些Google都查得到,要護航就拿點護得了的,加油!另外,如果ill大說的"二房東曾要求如果空房租不出去要分擔空房租金"為真,請問這有寫在雙方合約上嗎?不然這要求真是好嚇人的溫腥。
作者: Chelsei   2017-09-29 13:51:00
若按照原屋主空屋價,一間房算5500元但舉凡冰箱洗衣機電視烤箱沙發等,各種她們買的用品都不能使用;再來7000元照二房東的轉租價,所有家電齊全,是否多數人願意選擇較貴一點但方便的的選項呢?(好奇)畢竟使用者付費呀,我覺得合理,大家覺得呢?
作者: jolinxxx   2017-09-29 13:59:00
那個廚房好美,我可以!~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4:00:00
現在是在爭執資訊是否對等問題,合理就可彌補不對等嗎?如果一開始就揭露清楚,也不會有ill大的文吧
作者: jolinxxx   2017-09-29 14:04:00
是說二房東應該沒有必要主動告知原先空房租金是多少吧?沒主動告知應該不等於欺騙?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4:11:00
首先,他有說他自己是二房東嗎?用分租來掩飾自己是二房東的心態為何?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4:13:00
阿她不是有說原房東有同意她轉租?懂法律是指有去估狗二房東看到第一篇的商周文嗎?那有看到第二篇提到的當二房東的風險嗎?另外,依照我鍵盤法律系估狗相關條文,查到了這個:依民法第443條規定,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但租賃物為房屋者, 除有反對之約定外,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出租人得終止契約。所以依照民法規定,到底哪裡有問題?畢竟我也只會估狗,估狗功力又很弱,是否可以請真楫k律系板友為我解惑一下,是不是還有其他相關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4:21:00
會貼條文但是不會貼連結嗎?XDDD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4:34:00
所以妳只找得到這個點嗎??法律系快來說說還有什麼邪惡的二房東法條?(順便噓自己重複推)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4:47:00
如果我上面的白話推文及疑問,c大都看不懂也無法回答,連個連結也不貼(不貼的話到底誰知道你在說哪一篇啦),只會護航,那好像也沒討論的必要XD
作者: Chelsei   2017-09-29 14:48:00
好了好了,兩位版友冷靜,剛剛得知房子以租出去了,大家以和為貴*已* 嗚嗚錯字,兩位冷靜,沒事了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4:50:00
恭喜租出,希望這次是資訊透明,雙方說清楚是對雙方都有保障。再看一次推文發現7pupu的c大真是個好朋友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5:24:00
法條都貼出來了,估狗關鍵字也有了,覺得心累啊......人家都說房東知道也同意了,真的硬要說可能就是一些道德瑕疵?7pupu森77的應該不是我啦,妳可能看不太懂語意?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5:46:00
看不懂,喔不,裝肓的是誰呢?依據ill大的說法及本篇主文,感覺就是分租吧?和ill簽約時,他有說是自己是二房東嗎?這到底是道德瑕疵還是欺騙呢?我想板友的眼睛是雪亮的,推文也不只有我有這個疑問,是說我也理解有些人的道德標準本來就比較低落,所以選擇性失明,整串7pupu一直跳針也是滿可憐的。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6:00:00
所以有人覺得分租是把整間房子的家電家具全部買好佈置好然後給空手來租房間的人用喔?天啊這道德標準也太高了,口袋也要很深耶!請問r大什麼時候要分租房間給森77的板友啊?我想應該很多人都需要喔
作者: Chelsei   2017-09-29 16:04:00
兩位要不要互加line聊天啊@@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6:06:00
c大真的是擅長模糊焦點的朋友呢,我從頭到尾有對當二房東這件事提出疑問嗎?沒有的話你一直辯解這部分是想和我閒聊還是閱讀能力障礙找不到重點?
作者: Chelsei   2017-09-29 16:06:00
R大,我前室友一開始跟那兩位情侶簽約就是另外簽約喔~不是情侶直接跟大房東簽約的,明顯是二房東,根本不需要提吧...兩位就別鬧了,也無關兩位的事呦~乖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6:09:00
大C大,那要看租約內容,才知道可否從簽約而明顯得知是二房東吔另外,我還真的沒聽過二房東要求房客分擔空房租金,這到底是真是假。
作者: cyhtac ( 阿哈~)   2017-09-29 16:36:00
哇已經有人願意跟超邪惡並花大錢把房子弄的功能齊全溫馨舒適只想騙錢(?)的二房東租房子了r大,掰掰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29 16:48:00
c大失明情形不是普通嚴重吔,房子已出租不是大C大早寫在推文了?建議儘快去看眼科,另外好心建議你不要攻擊原ok,整串也只有你說他邪惡&騙錢,就事論事很難嗎?情緒性發言感覺很中二,祝你早日長大。※原po
作者: mrdan0824 (蔚藍天空)   2017-09-30 00:44:00
紅明顯,兩邊文都有看,我是照文章兩邊的說法想了一下,大家火氣不要那麼大,參考看看,而且我覺得即使事不關己。但有爭議在版上的話可以大家拿出來討論一下,畢竟版上也蠻多租屋相關的,生活中也可能遇到,大家討論討論當個經驗也不錯。我認同V大說空屋跟附傢俱價錢不同的觀點,可是我會覺得如果一開始有說清講明,或許i大就不會有事後知道的情形,也就不會有後面的不愉快了,所以我覺得這個部份真的應該有講清楚的必要性後續i大因為知道真實房租然後殺價不成就隨即退租,確實是有些過頭的做法,應該是再跟V大協商看看,縱然心裡多少可能因為知道真實租金的事情不開心,但畢竟彼此是成年人,既有租約,也不該造成彼此困擾。不過我有問題問題想提問,就是關於I大指控V大說一開始V大說整層租金是22000但實際是15000這個部份,V大是否真的有說過呢?以及當初租金分配時的金額真實性,如果V大方便說明的話我是想既然兩方都有各自觀點及說法,應該要把有疑問的地方一起說明一下,這樣大家也不會被哪一方的說詞誤導,至於事情的對與錯,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作者: illbebetter (小小角色)   2017-09-30 01:31:00
樓上好認真 而且講話很溫和 有條理 剛好我正想趁週末把事情完整的一一打出來 不過應該會發在rent-exp板吧畢竟到後來好像快缺乏拉點 變成租屋經驗分享了......
作者: mrdan0824 (蔚藍天空)   2017-09-30 01:59:00
希望i 大還是能發在拉版,如果不願意也沒關係,只是發文可以通知一下嗎?我覺得你我的身份以及彩虹公寓相關的事情就是拉點呀,這裡有很多希望能組成彩虹公寓的版友,應該是沒有違反板規啦,而且我相信這裡應該有很多人也跟我同樣關心這件事情,所以才有那麼長的討論串,i 大你再自行斟酌,我就不多言了我只是覺得事情發生了,了解事情的始末,看看是否哪裡造成問題及誤解,最後解決跟避免才是最重要。
作者: hony221 (GOODJOB)   2017-09-30 02:34:00
很期待i大的新po文喔~終於可以看到i大提出的證據而非空口說夢話了,會好好關注的喔!
作者: zerok (zerok)   2017-09-30 05:11:00
期待新的出租文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7-09-30 10:07:00
希望ill大發文後,v大也能親自回覆,不然老是看到親衛隊模糊焦點,對事情也沒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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