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下方一樓說:「還是不分好。」
以我個人經驗,死床是不分類的啊!
我跟前女友都是不分,可以一起穿裙子逛超市,短髮時走在路上像兩個T(笑)
但在床上呢...
第一年:爭取攻方權
原因很簡單,因為彼此過去交往的都是比較陰柔的女生(或是P)
這時候就是比誰力氣大和誰願意屈服了....
好,我承認,我就是身高和力氣都不如對方,所以很成功的被開發成受方
但我也會想要攻佔對方啊!
不過問題來了,對方不給碰,試過幾次陰道進入她,她說她很討厭異物感
好吧,有時候獲得許可,我攻她的模式最多就是刺激外陰部,最多一次。
她拒絕被服務的口交,曾經試過幾次,每次不到三十秒就喊停
第二年到分手....:死床期
這時候變成從事親密行為像辦例行公事
要先提早預約,到了約定時間心照不宣的洗澡,做該做的,睡覺
從第一年的三天一次,變成一週一次,再變成半個月一次、一個月一次、半年一次...
看了一些死床文章,很認同某一篇寫的:比起死床更討厭性愛時被敷衍的感覺
那種感覺之差是一種被羞辱的惡劣感
這個問題,跟時任女友的她提出來討論過許多次
a)她認為我當攻方的技巧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