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婚合法化 接下來爭取育兒女權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2017-05-31 10:49:14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529inv016
文|劉志原
大法官宣告同婚合法化,但同婚人士認為這只是兩性平權的開端,聲請同婚大法官解釋的
同運人士祁家威,在獲得初步勝利後認為,同婚者能收領養小孩,才是真正的兩性平權,
這其中《民法》關於收領養子女及《人工生殖法》中借卵借精生育的規範是否也一併修改
,讓同婚者也能擁有子女的家庭生活,是同婚者接下來要努力的目標。
目前《人工生殖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明訂此法是為了保障不孕夫妻而訂的法律,也就是
僅開放讓不孕的夫妻,透過借精借卵或借精的等人工人殖方式擁有子女,對同性別的二個
人結婚後,是否就是此法所指的不孕夫妻,目前法界認為,同性婚姻並不適用《人工生殖
法》,若要擁有子女,僅能以收養方式進行。
去年立委尤美女版本的婚姻平權草案,除將《民法》第九七一條之一的婚約當事人由男女
改為雙方,還在第一零七九條之一收養相關條文中,由現行的「法院為未成年人被收養之
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增列法院不得因收養者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等理
由而有歧視對待,就是要讓同婚者能更容易擁有孩子。
但部分反同婚者認為,小孩子由同婚家庭收養,可能會影響孩子的身心發展,對此,有一
名家事法官認為,現行不少孩子是在單親家庭中成長,雖然成長過程中少了父愛或母愛,
但並不因此而無法成長或有不好影響,這位法官認為,單親家庭的小孩有時反而比雙親家
庭更獨立,若將來開放同婚,被收養的孩子擁有「雙親」,可以透過法院的把關,不以收
養者是同婚或異婚當成評估條件,由法官為被收養的孩子,找出最適合的雙親。
作者: a9974tw (liao)   2017-05-31 12:35:00
加油!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5-31 12:42:00
人工生殖法修法,勿忘有代理孕母需求的女性。
作者: i82850978 (咻咻)   2017-05-31 15:24:00
既得利益者是誰..
作者: babeby (0)   2017-06-01 04:37:00
把事情想複雜了~同婚只要依民法通過就一切造異婚辦理了因為是民法爭取民法就是為了不要有區別~大家都一樣~結了婚待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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