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筆記] 2017/04/23「擇愛成家-同志收養座談會」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7-05-16 20:48:42
手腳太慢,被搶先了。(炸)
不過還是可以補充別的資訊--
同家會因與兒福聯盟有議題合作,
故應是較多人知曉的同志友善收出養機構。
勵馨雖具基督信仰背景,
但早在2014年即有倡議專員即有發文表態
支持多元收養(單身/同性伴侶收養),
支持非一父一母的家庭組成,
並主張收養家庭型態的多樣化,
有助孩童利益。
基督信仰團體或許普遍對同志不友善,
但個人還是覺得盡量不先入為主認定基督信仰=同志不友善較好,
多些資料查找,或許會意外發現對方是默默低調支持的。
延伸閱讀:
http://www.frontier.org.tw/bongchhi/archives/24635
收出養不再男女有別
節錄:
綜上所述,雖然國人在收養小孩這件事情上
已逐漸沒有重男輕女、傳宗接代的傳統觀念,
然而許多一線社工坦承,目前在收出養上面臨的
最大挑戰是「身世告知」。
囿於華人社會傳統上仍將小孩視為「財產」的觀念,
收養人大多不願對收養的小孩告知身世,
一方面可能暴露自己不孕的事實;
二方面也怕告知身世後,小孩會選擇
投奔生父生母的家庭,認祖歸宗,離自己而去。
這樣的恐懼也和傳統社會對家庭的想像有關,
傳統上認為,家庭是由一男一女組成的一夫一妻核心家庭,
只有一個爸爸和一個媽媽,而且父母與小孩之間有血緣關係。
若我們能打破這種所謂「正常家庭」的框架,
不以血緣做為組成家庭的基礎,
而是以「愛」做為家庭的構成要素,
如此一來,同時有生母和養母、生父和養父的家庭,
就不會再被視為異類或不正常,當社會普遍能接受
各種多元家庭的類型,收養人對小孩告知身世就不會再是難事。
勵馨在收出養事務上一直鼓勵「愛能克服一切」以及「愛的延續」,
出養家庭是基於愛小孩,盱衡小孩的最佳利益,
而將小孩出養給別人;而收養家庭也是基於愛而收養小孩,
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特定目的,或視小孩為自己的財產,
不能有自己的意見或獨立意志。當愛成為組成家庭的核心要素時,
父母與子女間便能同時在關係中又保持獨立的存在,
這種自由的愛才能改變家庭的定義,並讓家庭關係真正的延續下去。
(作者為勵馨基金會倡議專員)
※ 引述《bettordoe (杯特豆)》之銘言:
: 2017/04/23「擇愛成家-同志收養座談會」
: 由 nightblind 在 一, 2017-05-08 23:00 發表
: https://hotline.org.tw/blog/1162
: http://i.imgur.com/gAzv6vj.png
: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以下簡稱同家會)與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以下簡稱熱線)於4
: 月23日週日下午共同舉辦的同志收養座談會,邀請了國內兩大收出養服務機構-兒福聯盟
: 及勵馨基金會共同與會座談。
: 首先由同家會Amy整理了近年報章媒體所報導過的同志家庭收養故事作為開場(詳見延
: 伸閱讀1),在同志運動現場多年,爭取的多是同志社群的權益,接觸收養議題之後才發現
: ,在這個議題首先要維護的其實是兒童的最佳利益,邀請大家一同來瞭解收養的概念。接
: 著由勵馨基金會王淑芬處長介紹國內現行收養流程,最後由兒福聯盟白麗芳處長分享目前
: 國內同志收養人接受服務的現況。
: 勵馨基金會早期服務未婚懷孕少女因而踏入收出養服務
: 勵馨基金會在2009年正式投入收出養服務,早期是因為青少女懷孕服務而發現有這樣
: 的需求。2011年修法之後除了法律規定的近親、繼親關係之下,其餘無血緣關係者,已禁
: 止了私下的收出養形式,需要透過專業收出養服務機構媒合。
: 勵馨基金會每年約辦理2~3場的說明會,會內已有兩位單身收養人法裁通過。現行同
: 志伴侶在法律上未能擁有合法配偶的身分認定,即無法共同收養小孩,同志在收養人的身
: 分上甚至不是一個身分別,只能視為單身收養。
: 收養是為孩子找到一個合適的家庭
: 勵馨基金會在申請流程上會讓出養人選擇收養人的身分,並安排三方會面,因為在法
: 裁之前,出養人還是可以中斷出養程序,目前只遇到兩名出養人願意接受同志家庭的收養
: 人。
: 在等待收養的過程中,收出養服務機構都有提供出養童的安置照顧,因此收出養服務
: 機構會向收養人酌收相關費用,整個流程從資料審查→準備課程上課評估→評估家訪→資
: 格審查→媒親配對→先行共同生活→法院裁定,目前情況約需要1年半至2年左右的時間。
: 兒福聯盟接觸同志收養人的契機
: 兒盟在台灣已經有25年的收出養服務經驗,同家會因為服務同志家庭,因緣際會找到
: 兒盟合作同志收養議題。
: 不論何種類型的申請人,目標都是要成為父母,因此收出養機構舉辦了非常多元的主
: 題課程,但也會因應收養人的個別需求辦理個別的教育、諮詢。兒盟也開始邀請對同志議
: 題熟悉的審查委員加入審查、製作收出養服務工作指引等方式幫助評估工作。根據會內統
: 計資料,目前出養人對於同志收養人的接受度,已經從2014年的0%增加到2017年的13%。
: 同志收養的議題,回到法律層面牽涉到同性婚姻是否通過的影響,婚姻平權法案未通
: 過的情況下僅能以單身身分收養,未來通過之後,兒盟的立場則希望如果同志選擇進入婚
: 姻,就要與伴侶共同收養。
: 到底有多少關卡? 你準備好就不是關卡,你沒有準備,處處都是關卡
: 麗芳處長從事收出養工作25年,發現愛可能不能克服一切,但可以陪著孩子一起走。
: 一般收養人要面對的身世告知議題,同志收養人還要面對出櫃議題,另外,華人文化對於
: 親生、收養關係所存在的差距,恐怕仍然需要充分的心理準備來面對。
: 在面對收出養機構的審查及評估,建議收養人能夠真誠的面對社工訪視(豆按:亦即
: 不要隱瞞同志身份),如果在評估的過程中過度的隱瞞,會讓社工覺得怪怪的,難免影響
: 了評估的真實性,就算審查通過了,往後遇到問題,比如怎麼因應社會對收養和同志家庭
: 可能有的歧視等,也無法和機構社工討論,恐怕損及出養童的權益。
: 結語
: 這場關於同志收養的座談會,是同志機構首次邀請媒合機構一同與談,現場有近百名同志
: 朋友前來了解收養制度與流程,並且熱烈的發問交流,此場座談會除了提供同志族群及收
: 出養服務機構對話的機會,也意外發現有其他收出養專業機構工作者到場參與,聆聽及交
: 流國內同志收養的現況,顯示出同志收養的議題在實務現場已經越來越常見,收出養服務
: 機構也開始敏感到此議題的重要性,期盼同志成家的途徑可以真正越來越多元,我們對家
: 的想像及理解可以更有彈性,看到不同的家庭結構底下共同的愛與辛苦。
: 延伸閱讀1:同志收養大事件 https://hotline.org.tw/blog/1159
: 延伸閱讀2:同志收養懶人包 https://hotline.org.tw/blog/1151
: ====
: 阿豆筆記:
: 同家會 Amy
: * 大龜周周:沒姻親關係的收養 + 缺乏出養的原因(原本的家庭沒有功能的問題)。
: * 現在存在有原住民部落社區,以社群的儀式認可收養關係,但仍沒有法律關係。
: * 同志收養的重點是以孩子為中心(以孩子利益為中心,仍然可以證明存在「同志收養」
: 的必要性);不是為收養家庭找孩子,而是為孩子找收養家庭。
: * 鼓勵同志出櫃多讓機構的社工認識,增加彼此的了解提升社工的友善程度。
: * 重點不是外界歧視的有無,而是家庭有健全的功能,足夠撐起、支持孩子在外面受到的
: 委屈。
: * 希望有伴侶的同志可以一起參與收養前的課程,甚至會希望由伴侶擔任孩子的「備位監
: 護人」。
: 勵馨基金會 王淑芬處長
: * 現在台灣有9家收出養機構。
: * 未婚懷孕出養比率變少。
: * 2011才開始規定要媒合(兒少法15-17)。
: * 「先抱回去養造成既定事實」是無助於審理的。
: * 收出養要輩份相當。
: * 夫妻收養子女應共同為之,但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因此造成現行法規下,同
: 志無法共同收養。
: * 出養不是拋棄,是勇氣。如何道別,如何協助孩子看待(雖然有遺憾但不會後悔)。還
: 有收養方對不孕的失落,都是需要被關心的。
: * 身心障礙、罹癌、家族史、癌症標記等等,都容易被扣分,因為是為孩子找收養家庭。
: 相較於年紀輕輕就癌逝的媽媽,孩子有權利選更好的。
: * 南區有兩對單身收養的案例,不知道是否為同志,他們並沒有出櫃。
: * 目前出養童比想收養的大人還少,還是會有孩子等不到父母而出養到國外。
: * 孩子本來就有可能有罕病,要有心理準備,而非奢望收養100分的孩子。
: * 出養方和收養方的1對1媒合,只有2位出養人有勾選願意給同志收養。
: * 機構社工本身是認同同志可以收養,但因為經驗不足,還無法更具體的處理這件事。
: * 「寄養家庭」非常缺乏,審核條件沒有收養嚴格,單身專業人士可能滿有機會的。寄養
: 可以體會照顧孩子的困難,而且需要寄養的情形通常更困難(吸毒坐牢受虐障礙)。
: * 未來是否發展「寄養轉收養」?!但要避免變成從寄養開始挑小孩。
: 兒童福利聯盟 白麗芳處長
: * 不是只有同志家庭才會被孩子回來質問「為何把我送到這個家庭」。
: * 已為同志收養更改表格流程,並邀請友善審查委員。
: * 嘗試建立「同志收養指標 / 工作指引」。
: * 同志要不要對機構出櫃?不出櫃在訪視過程會很奇怪,建議還是要出櫃。
: * 兒盟:13.4%願意給同志收養(2016)。
: * 被收養的孩子心裡的失落與創傷,不是愛就可以彌補的。但雖然如此,還是可以陪著他
: 一起走。
: * 收養需要承擔一個風險:萬一孩子想離開呢?
: * 同志收養的關卡:和原生家庭的關係若原本是疏離的,要努力出櫃處理,養孩子有父母
: 相助還是容易許多,但可能面對「我可以幫你養自己生的,不要幫你養外面抱來的」。
: * 如何教孩子面對同志雙親的性傾向、面對外界眼光。
: * (經歷大風大浪仍然熬過來的)同志的生命歷程其實本身就是很了不起了,對孩子的身
: 世告知、性向告知可能會更上手。
: * 關於國內出養年紀分佈,三歲以上出養較困難(有自己的想法)可能就會送出國外。
: ==== 同場加映:關於媒合的相關法條 ====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 【修正日期】民國104年11月27日
: 【公布日期】民國104年12月16日
: 第15條(媒合服務者之核定及規定)
:   從事收出養媒合服務,以經主管機關許可之財團法人、公私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
: 機構(以下統稱收出養媒合服務者)為限。
:   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應評估並安排收養人與兒童、少年先行共同生活或漸進式接觸。
:   收出養媒合服務者從事收出養媒合服務,得向收養人收取服務費用。
:   第一項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之資格條件、申請程序、許可之發給、撤銷與廢止許可、服
: 務範圍、業務檢查與其管理、停業、歇業、復業、第二項之服務、前項之收費項目、基準
: 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第16條(收出養之委託及評估義務)
:   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對其兒童及少年盡扶養義務而擬予出養時,應委託收出養媒合
: 服務者代覓適當之收養人。但下列情形之出養,不在此限:
:   一、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相當。
:   二、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
:   前項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於接受委託後,應先為出養必要性之訪視調查,並作成評估報
: 告;評估有出養必要者,應即進行收養人之評估,並提供適當之輔導及協助等收出養服務
: 相關措施;經評估不宜出養者,應即提供或轉介相關福利服務。
:   第一項出養,以國內收養人優先收養為原則。
: 第17條(收出養之評估報告及法院認可要件)
:   聲請法院認可兒童及少年之收養,除有前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情形者外,應檢附前條第
: 二項之收出養評估報告。未檢附者,法院應定期間命其補正;逾期不補正者,應不予受理
: 。
:   法院認可兒童及少年之收養前,得採行下列措施,供決定認可之參考:
:   一、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其他適當之團體或專業人
: 員進行訪視,提出訪視報告及建議。
:   二、命收養人與兒童及少年先行共同生活一段期間;共同生活期間,對於兒童及少年
: 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收養人為之。
:   三、命收養人接受親職準備教育課程、精神鑑定、藥、酒癮檢測或其他維護兒童及少
: 年最佳利益之必要事項;其費用,由收養人自行負擔。
:   四、命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調查被遺棄兒童及少年身分資料。
:   依前項第一款規定進行訪視者,應評估出養之必要性,並給予必要之協助;其無出養
: 之必要者,應建議法院不為收養之認可。
:   收養人或收養事件之利害關係人亦得提出相關資料或證據,供法院斟酌。
作者: pan0800 (pan)   2017-05-16 22:50:00
好文推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5-16 23:19:00
推推~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7-05-17 04: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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