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皮烤:別因推同性婚 就認為祖先和你沒

作者: justforyou0 (單單為你)   2017-04-08 19:53:09
(原Re文恕部份删除,原文置最下方)
本文重點在回應下方聯結的文章。
※ 引述《suefun (潮浪王子)》之銘言:
: 這篇文章某部份回應了邱部長的問題
: 有興趣的網友可以參考
: 內文談到祭祀的由來及其與傳宗接代的關係......
: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5515
標題截圖如下:
http://i.imgur.com/6FDO13J.jpg
這篇轉載的文章寫得真對!
這就是台灣
[甚至亞洲地區受漢(華人)文化影響諸國]
的現象:
~~~男子祭祖~~~
以致重男輕女。
華人父權結構和這種祭祖習俗有很大關係。
直到現代的華人社會,
幾乎每個懷孕婦女仍然會希望
第一胎生兒子。
若第一胎不是兒子,
就希望以後至少也要有一個兒子。
理由就是:怕死後沒人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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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過去發文談父權結構時
便曾提及華人祭祖問題。
當時在板上還引起嘩然~~~
見去年8、9月和板友議論
《所有的問題都是父權問題嗎?》一文,
本人Re文(部份截圖):
http://i.imgur.com/t4EHRnz.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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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後欣見法務部長提出「妣考說」,
讓台灣社會開始深思此習俗和
父權、性平、婚姻平權的關係。
期能藉這場台灣同志運動,
正視此問題,並解決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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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挺同團體
有必要一直檢討基督教嗎?
基督徒
因為相信上帝是萬有(含人類)之源,
因此無祭祖問題。
基督教的觀念是:
上帝是每個人類宗族、種族…的「主」,
所以:
只有「敬拜『主』」,
不用「祭拜『祖』」,
只要「紀念『祖先』」即可。
沒有祖先就沒有我們,
可是,
沒有上帝就沒有祖先。
上帝是萬有本源,
吃果子拜樹頭,
所以拜上帝即可,
拜上帝即拜到祖先。
基督教重視「孝道」,
孝敬父母是十誡之一,
只是重視的是「生時盡孝」,
而非死後用祭拜儀式表達。
基督徒因為沒有兒子要祭祖的束縛,
所以生女兒也很好。
不管是兒、是女,是其他,
不管聰明愚笨、美醜、健全殘缺……
每個孩子都是上帝賜給的寶貝。
家長只是管家,
孩子是上帝的。
所以要用孩子的「『天』賦」養育孩子,
不是用「父母自己的期待」來養育。
即使是又笨又醜又殘缺的孩子,
上帝也愛,上帝不離棄任何人,
只有我們不要上帝而已。
不符社會期待的孩子來到人間
也有上帝的美意,
因為上帝要人們學習去愛~~~
尤其是不可愛的,更要愛~~~
基督教不會講說:
你今生又笨又醜又殘缺是前輩子造業。
也不會說:
你此生身為女兒身是因為福報不夠~~~
↑↑↑
這些都是基督教的觀念,
內中便有「人權」的意識。
因為這種人權意識,
所以目前全世界,
只有信仰耶穌基督的地區
「人」敢跟「神(上帝)」議論。
這些地區國家,
也在全世界率先發展成民主國家。
民主國家社會成員能自由表達意見,
能參與各種社會議題的討論,
不用害怕政治不正確的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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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社會的普遍認知是:
上帝是一切之源,
上帝透過聖經說話,
凡事可來問上帝。
有關婚姻平權的問題,
同樣可找上帝議論→挑戰聖經說法。
在美影《扣押幸福》一片,
(我沒看過全片,只看過預告片)
有一幕(應是在法庭上),
一位黑人對法官說(我記憶不完全),
大意是:
「同性戀是不是罪?
耶穌沒說過……
耶穌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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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呀!耶穌沒針對此事講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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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看過電影的板友們,
雖然有很多人不了解基督教,
但,至少要對這件事感到好奇:
在歐美社會的法庭,
受審者可引用聖經或
上帝說了什麼來為自己辯護。
法官還會慎重考量。
但在台灣,
我們不會拿佛經或佛祖說什麼
講給法官聽,來為自己辯護。
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我們的「宗教信仰」和「法律」是兩回事:
我們信的是我們祖先的宗教信仰,
用的卻是歐美社會傳來的法律。
而歐美社會的「法律」源起於「宗教」:
他們信他們祖先的宗教信仰,
用的也是源起於他們宗教信仰的法律。
我們會有和法律無關的「妣考說」出現,
他們不會,
他們在法律與宗教間有著一以貫之的思考脈絡。
關於歐美法律起源的探討,
在「法哲學」的範疇,
有興趣的板友們不妨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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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裡的上帝,祂說話,
也允許人們向祂議論,挑戰祂~~~
這是教會歴史在經過幾世紀黑暗期之後
會發生「宗教改革」運動的理由之一。
「宗教改革」運動拒絕教皇這種
「以人取代上帝」的制度。
拒絕教廷掌控「聖經詮釋權」的絕對權威,
假神之名壓迫善良百姓及挑戰其權威者。
因而16世紀「宗教改革」後
在18世紀產生新教~基督教會的復興運動,
為人類近代文明帶來跨時代的超越的進步。
美國,這個以基督教立國的國家便是誕生於此世紀(西元177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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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歐美社會成員
在植基於共同宗教信仰的
社會集體意識下,
討論「婚姻平權」議題時,透過:
發生某些事件~~~產生社會溝通、對話~~~
再發生某些事件~~~再產生社會溝通、對話~~~
又發生某些事件~~~又產生社會溝通、對話~~~
如此循環,經一段時間,
當社會大多數成員對新觀念習以為常後,
便可謂「議論成功」。
新的社會價值觀建立,
於是「彩虹」便覆蓋了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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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現代華人社會,
仍守著幾千年祭祖習俗。
若有人「不祭祖」,
不但會被全家族罵不孝,
甚至被詛咒下十八層地獄。
怕揹負不孝罪名,又怕下地獄,
所以明知莫名其妙的事,
也不敢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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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同志運動的朋友(尤其男同志),
不妨先對抗祖宗牌位的綑綁,這樣,
或許婚姻平權之路會走得比較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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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述《esasin (玫瑰色)》之銘言:
: : 邱太三:別因為推同性婚 就認為祖先和你沒關係
: : 自由時報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28739
: : 2017-04-07
: :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上午接受廣播電台「POP radio」訪
問?
: : ,主持人黃光芹問到日前邱在憲法法庭辯論後,被網友稱「妣考邱」的看法時,邱表

: : 對不反同,但身為法務部長,需要務實面對同性婚姻修法後的利弊和配套方案,邱表

: : 向全國民眾、特別是天龍國的人喊話,「不能因為要推同性婚姻,就認為祖先和你都

: : 係。」
: : 邱太三表示,他在北中南地區都當過副市長,還當過三屆立委,可說是「接地氣」的

: : ,絕不會天馬行空討論議題,如果支持同性婚姻就應修民法的婚姻制度,但也要考慮

: : 婚姻可能衍生人工生殖法和祭祀公業法等法律的問題,這些法律不是法務部主管的,

: : 關也應一併檢討。
: : 邱太三澄清,法務部對同性婚姻的意見,沒有事先和總統蔡英文及行政院長林全報告

: : 為這是法務部的權責。
: : ▄▄▄▄▄▄
: : 最後一段翻譯:了不起。負責
作者: loversdating (;))   2017-04-08 20:09:00
不懂變通的宗教人士不管信哪個教都一樣讓人翻白眼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7-04-08 21:24:00
還來
作者: top111111111 (塔波)   2017-04-08 21:29:00
請問 您是自己引用自己的文章嗎?是的話,真的非常幽默
作者: billykin   2017-04-08 21:39:00
哎喲,還以為是思辨呢!可以先理理其他篇版友的回應嗎?(需要點歌簿?)
作者: pan0800 (pan)   2017-04-08 23:11:00
你去跟全台灣反同婚的教會說去教會不吭聲了,相信DPP高層就會像推一例一休般的努力
作者: ceemok (屁蛋了現在<3 )   2017-04-08 23:21:00
我覺得我們應該推派賈斯佛油零去面對護家盟,應該可以無限鬼打牆消磨耐性很有成效
作者: pan0800 (pan)   2017-04-08 23:27:00
說服去年11月那群在立院前表演 不 祈禱的300牧師更有用
作者: Edwardlai (==)   2017-04-09 01:33:00
沒上帝沒祖先?要引用電影台詞或橋段,,至少要看完電影吧!!
作者: HiFuMi291 (一二三)   2017-04-09 11:20:00
身為有兩個哥哥兩個姐姐的小老么(還是女的)覺得自己沒因為重男輕女被墮掉實在感謝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