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美法院:聯邦民權法保障同志免於職場歧視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2017-04-06 14:32:44
美法院:聯邦民權法保障同志免於職場歧視
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http://www.rti.org.tw/m/news/detail/?recordId=336241
史上第一次,美國聯邦上訴法院4日裁決,聯邦民權法保障男女同志、雙性戀者以及跨性
別者(LGBT)雇員免於在職場遭受歧視。
儘管意見不一,位於芝加哥的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這項裁決,代表同志權利運動獲得重
大的司法勝利。
這項裁決也讓印地安納州的一件訴訟得以繼續進行,該案的原告海夫利(Kimberly
Hively)表示,她因為是女同性戀者,而失去在社區學院的教職。
同志權利法律機構「浪達法律」(Lambda Legal)代表海夫利發佈聲明,海夫利在聲明中說
,「這麼久以來我一直要說,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是不對的、也是非法的。」
上訴法院裁決,恢復進行海夫利2014年的訴訟案,該訴訟先前遭印地安納州地方法院擱置
。上訴法院裁定,「1964年民權法」(Civil Rights Act of 1964)第七條當中關於反性別
歧視的保障,保護民眾免於因為性傾向而遭到職場歧視。
上訴法院全體合議庭的這項裁定,推翻了先前該院部分法官所組成較小型委員會的裁決,
先前的裁決支持地方法院所做對社區學院有利的裁定。
上訴法院以8比3的比數作出裁定,推翻過去數十年來的判決。過去的判決認為同性戀不受
1964年民權法的保障,因為該法並未明確提及同性戀。
作者: hsiflow (hsiflow)   2017-04-06 20:44:00
推推太好了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7-04-06 23:56:00
我們的某些立法比較進步,不過執行面又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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