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突破同婚的同溫層:民調數據告訴我們的事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2017-03-30 15:10:34
【黃益中專欄】如何突破同婚的同溫層:民調數據告訴我們的事
來源:風傳媒
http://www.storm.mg/lifestyle/240728
法務部長邱太三在同婚釋憲的憲法法庭上,提到同婚爭議在中南部衝擊很大,不宜貿然修
改,同婚修法後會有祖先牌位算「考」還是「妣」的問題,認為民法沒有違憲,不足之處
可立專法彌補。
這種說法當然禁不起檢驗,民俗專家溫宗翰就打臉邱太三「耍白癡要適可而止」,家族神
主牌是全部祖先都會寫入神主牌裡,所以牌位會寫「堂上X姓歷代祖考妣之神位」。即使
家族裡有幾對同性婚姻的祖先,神主牌還是得寫上考妣。至於單獨牌位也不會有考考/妣
妣問題,寫上「顯考X公OO」、「顯妣X媽OO」就可。
無知歸無知,「妣考邱」部長的一席發言,倒是提醒了挺同婚者過去忽略的地方觀點。邱
太三說,有立委告訴他,同性結婚的立法速度不要太快,同婚爭議在保守的中南部衝擊很
大。
反對婚姻平權,自2013年以來都是由保守基督教極右派主導的「護家盟」、「下一代幸福
聯盟」掛帥阻撓,他們反同婚立場從來不曾改變。然而根據《2015台灣基督教會教勢報告
》統計,台灣基督徒佔全台人口比僅為6.53%(加上天主教則為7.62%)。也就是說,就
算所有基督徒都跳出來反同婚,也不到一成人口。何況許多基督徒是挺同婚的,真正反對
者顯然佔比更低。
那為什麼歷次民調,反對同婚有時大於支持同婚,有時則是雙方打平,這裡顯然不只有極
右派基督徒在反對。《中國時報》今年(2017)3月24日所做的「同性婚姻合法化」民調
解答了我某些疑惑,在708人的有效樣本下(95%信心水準),不贊成為49.1%、贊成為
38.4%。從地域來看,可以發現中南東部反對比率真的比北部要高很多。(北北基:贊成
42%、不贊成47.8%;桃竹苗:贊成44.4%、不贊成48.4%;雲嘉南:贊成34.4%、不贊成
49.9%;中彰投:贊成34.2%、不贊成52%;高屏離島:贊成39.2%、不贊成45%;宜花東:
贊成21.3%、不贊成60.6%)
這個現象我之前也注意到,越是都會區的地方,不管在社會上或是校園內,對同志的友善
程度就越高。我自己的觀察是,因為大都會區資訊流通透明快速,對新鮮、未接觸過的事
物接納度也高,同志們在較安全的氛圍底下,出櫃做自己的比率自然較高。周遭親友若是
同志,認識以後,就知道異性戀同性戀其實都一樣,也不會有因陌生而產生的歧視。
相反地,在資訊封閉的鄉鎮,人們會因為很少、甚至沒接觸過同志(即便有,也不敢出櫃
表態),會有因刻板印象而生的恐懼心理。校園裡更是如此。
我多年的教書生涯裡,性別平等教育可以改變這種困境。課堂上,我們會教導學生認識同
志,了解性別少數,當我們在校園建構出友善同志的環境,就能讓同志學生敢於做自己、
交朋友。當每個班級學生都有了同志的朋友,這道因無知而反同的圍牆自然就去除了。
從校園經驗可知,同婚要成功,突破同溫層是關鍵。但要突破的對象不是極右派基督教的
護家盟,而是台灣那些無信仰或民間信仰的廣大多數民眾。
中時這份民調告訴我們一個契機,若以年齡來看,40歲以下受訪者是贊成大於不贊成,40
歲以上則相反。(20-29歲:贊成75%、不贊成19.6%; 30-39歲:贊成59.3%、不贊成
33.3%;40-49歲:贊成35.7%、不贊成57%;50-59歲:贊成19.6%、不贊成68.7%;60歲以
上:贊成15.7%、不贊成61.5%)
這說明了同婚議題果然有著明顯的世代差異。為什麼40歲以下支持者這麼多,特別是30歲
以下高達75%,我想就是跟2004年實行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就像臉書專頁「我支
持認識同志教育」上所言:「正是因為有所歧視,所以更要認識同志」。認識,是去除歧
視的起點。
既然年輕世代是挺同者居多,那我們為何不試著讓上一代認識同志,長輩們在求學階段沒
有性平教育,出社會後也沒有機會認識同志,自然沒有道理去支持同婚。我有一次剪頭髮
,跟幾位理髮阿姨聊到待會要去參加一個同志議題的演講,順便講到為什麼要支持同性婚
姻,因為大家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阿姨們原本不了解同婚議題,但因為我是多年的老主
顧,他們願意聽我慢慢講,理解以後,不但支持、而且還要我多宣傳多加油!
這也是為什麼我在結婚時,要在會場佈置大大小小的彩虹旗,還要趁著在台上拿麥克風時
,向全場幾百位親友說出我內心的願望。我可以結婚,同志也可以結婚,這就是平等的真
義。
親愛的大法官,當你們在釋憲時,是不是可以想想,同性婚姻真正的意義是什麼,這背後
有一個更大的期許,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奧比・薩克思(Albie Sachs),在2005年芙
莉案(Fouric Case)-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判決書寫到:
在我看來,芙莉案中原告所主張的婚姻權,其實是更大的期許的一小部分——她們希望能
公開、自由的做一位女同性戀,不再被法律貼上標籤,讓她們能融入長久被排除在外的主
流社會。
法律的認可只是第一步,真正去除歧視,讓每個人都能擁有幸福的權利,才是同婚的意義
啊!
作者: Alice627430 (豆蘑)   2017-03-30 18:47:00
推!
作者: chien017 (chien)   2017-03-30 20:55:00
作者: akrsw (quo vadis?)   2017-03-30 21:38:00
作者: jessiedaluck (Jacqueline)   2017-03-30 21:45:00
作者: raune (raune)   2017-03-30 22:47:00
作者: judyx8x8x8 (瘦子小強兒~)   2017-03-30 23:10:00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7-03-30 23:27:00
推。大家在可行的範圍內多元現身啊~
作者: mjplszz (信念改寫稀有)   2017-03-31 01:57:00
作者: EditorL (編輯器)   2017-03-31 02:36:00
如果問題是「你讚成別人同婚嗎?」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作者: peoplefun (閒散人士)   2017-03-31 07:20:00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7-03-31 18:12:00
意指:下次大遊行要辦在中南部?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7-03-31 20:56:00
中南部原本就有遊行了,只是規模比較在地
作者: iwal93 (鴨鴨)   2017-04-01 10:46:00
作者: ChiaBurn   2017-04-01 11:00:00
讚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