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拚同志平權 祁家威:這次我有十成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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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4 19:41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同婚的婚姻平權爭取,其實不需要金錢,需要的是觀念溝通
。聲請釋憲,也不是為了自己,跟伴侶早已是相伴一生的老夫老妻了,沒有迫切需要結婚
,但為了其他同志能有平等的人權,還是要繼續奮鬥…。」59歲的祁家威是台灣首位公開
出櫃者,歷經30年,終於將婚姻平權議題送上憲法法庭,創下台灣同志平權運動史上最大
突破。
歷經數十年不停向視同志運動為「變態」的保守社會迷思挑戰、卻也不斷挫敗的過往,祁
家威在釋憲法庭開戰前受訪,他透過越戰越勇的興奮語氣指出,「社會應該進步了,這次
我有十成的勝算,應該可以讓大法官釋憲成功,還給同志早應該有的基本人權。」
1986年,祁家威與伴侶到法院要求公證結婚遭拒,轉向立院請願,卻遭立院以公文回覆祈
家威「同性戀者為少數之變態,純為滿足情慾者,違背社會善良風俗。」
2001年,祁家威為同志婚姻平權聲請大法官釋憲,被以「不予處理」的程序方式駁回。
2013年,他重啟司法程序,仍被判決婚姻無效。
2008年婚姻制度改成登記制,祁家威再度要求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一路打行政訴願,到
最後最高行政法院敗訴,終於又有資格提出釋憲聲請,將婚姻平權案送上釋憲法庭。
祁家威說,30年來因為同婚而給國家「表態的機會」有26回合,他就佔了13回合,包括行
政、立法、司法部門。
祁家威說,大法官有很多有素養、國外深造過的法學專家,依照歐美法學趨勢,這次應該
可以通過,總不會大法官自己再創造發明違背世界趨勢的法學觀點。
從高中對自己的性傾向有所覺醒,42年來,祁家威從未停止過為同志權益奮鬥。他說,會
想幫同志爭取同婚,主要是從小家庭教育就是對的事情就要爭取去做,加上自己臉皮厚,
趕去挑戰社會敏感議題,而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
祁家威說,1974年世界精神醫學會早就已經把同志訂為正常性傾向,是正常人行為,不需
要治療。當年年少的他,也發現自己喜歡男性,就決定要出櫃面對自己的性傾向,更開始
充實有關同志關於法律、醫學、教育、各層面知識,到1986年開始不斷提出請願。
他也感謝指出,德不孤必有鄰,很慶幸一路總有許多貴人出手幫忙,不是一個人唱獨角戲
,而是像林書豪打籃球,是不斷的做球給隊友。例如2013年同志伴侶陳敬學及高治瑋辦理
結婚登記遭拒,也提出訴訟,當初高等行政法官曾想申請釋憲,但後來他們自己撤回,祁
家威就大嘆可惜。
無論大法官釋憲成功與否,社會對於修民法保障婚姻平權恐怕還是有不少的反對意見及疑
慮,部分人士建議另立同性伴侶專法作為取代;祁家威則強調,反同人士提出應該立伴侶
專法的作法,過去很多國家都做過了,但問題在於伴侶法並不具民法保障,其實是一個「
減權」的保障,例如,民法保障配偶生前的贈與、與死後繼承免稅,但伴侶法裡沒有這種
規定,等於把同志看成次等公民,還是一種歧視。
祁家威更說,國外伴侶法要進步到婚姻法,最快需要3、5年時間,德國甚至拖了16年還沒
完成,所謂伴侶法,其實只是反同的拖延戰術罷了。而且,一旦真的採用伴侶法,那大法
官可能還會面臨不斷的釋憲解釋為何伴侶法保障的權利比不上民法。
婚姻平權案雖然送上釋憲法庭,仍需不斷面對辯論攻防及挑戰,祁家威說,過去自己曾為
了愛滋病防治,募款提供同志驗血、買保險套、以及各種文宣廣告經費,雖然曾經一度要
到夜市宣傳,花了5年半、募到1800萬元;讓台灣愛滋病防治成果,成為國際頂尖地位,
但為了同志基本人權,什麼都不覺得苦。
而且自28歲離開職場後,祁家威一直就由伴侶扶養,至今30年、兩人感情都很好。
祁家威說,同婚的婚姻平權,其實不需要金錢,需要的是與社會傳統觀念溝通,自己聲請
釋憲,也不是為了自己,因為跟伴侶已經老夫老妻了,沒有那麼迫切需要結婚,但為了其
他同志能有平等的人權,還是要繼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