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 從「超級歪」到「無敵歪」到多元成家

作者: justforyou0 (單單為你)   2016-12-11 22:13:25
這篇思辨文的想法是從「超級歪」那部短片觸發的,主要是我看到有板友在推文時,發現
影片裡的耶穌其實是非常好的基督教教主(雖然那位板友推文沒明講)。
在這裡提耶穌,絕對歪,非常歪,無敵歪,所以本文重點不在講耶穌,但是會從耶穌親自
設立的,已有二千年歷史的全球性組織「教會」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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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超級歪」那部短片有非常多的問題,鑑於多數板友無聖經背景知識,所以就該短
片,無從思辨起,我會在日後找時間提問,好好思辨一番,讓大家的頭腦一起解放。請拭
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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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多元成家」的概念早在二千年前就藉耶穌親自設立的「教會」組織在落實(所以耶
穌根本就是超前衛人士,比同運人士先進二千年,他還是第一個提倡解放婦女的名人←雖
然他那時只在他住的漁村有名,而且是黑名、臭名,但是現在全球知名,而且是美名)。
耶穌的多元成家和同運的多元成家差別在於,前者沒有靠政治制度(透過法律)來實現,
是真正以「愛」為基礎的構建。
那種對無血緣關係卻能像家人那樣彼此照顧(包含把錢拿出來和沒關係的人共用)的「家
」的型態,是靠耶穌「愛的誡命」、是耶穌為罪人釘死十字架捨命的「愛的榜樣」,使得
跟隨他的人樂意從「心」裡遵從之,因而能加以實踐的「神的『家』」的構建。
耶穌知道「人性」,他知道藉政治制度定規的律法或可使人表面屈從於當權者,然而「刻
在心版上」的律法才真能使人甘心順服。
刻在心上的律法是什麼呢?就是「愛神、愛人如己」。
以「愛為DNA」的家庭基礎構築的「愛的國度」,要藉著人能「愛神、愛人如己」、要使
人甘心樂意順服才得以出現在人間,而非單單基於「民法有規定」。
總之,耶穌設立的教會的「類多元成家」概念,其基礎便是由心出發的「愛」,而非單形
諸文字典章的「法律」,所以這種「家」的型態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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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出現在人類歷史二千多年後的現在,同運訴求之一的「多元成家」想法其實很「類教
會」,只是意欲把這種「家」的概念藉著入法,以法律加以強制人民遵守,並透過政府的
公權力來維護,和耶穌設立教會的概念雖然很像,但效果將可預期的會~~~天差地遠~~~。
「多元成家」的發想,相信是緣於夫夫或妻妻無法自然生育,無法生育,生命自無法延續
,會自然老化、逝去,同志老年生活如何照護呢?自是婚姻平權後,針對同婚家庭的需要
必須處理的重要課題。
「多元」即謂家庭成員(家屬)來源多方,就同婚家庭來講,如何產生家屬?妻妻可借精
人工生殖,夫夫可靠代理孕母,或者和異性戀一樣收養,或者不生也不收養,或者其他(
←很多無血緣關係成年人同住共居亦可成家屬)。
同婚家庭的成員不若以夫妻生育後代靠血緣關係組成的傳統家庭成員單純,因此「多元成
家」概念便是在使人與人可以不單因血緣關係,而有其他的理由(例如:愛)來產生新的
家屬關係及家庭型態。人際間的人倫關係於是須重新建構,甚至在理想上,最好人人無他
我之分,能夠無私地彼此相愛、互相照顧。
從西方民主先進國家移植進來台灣的同志運動訴求,從「婚姻平權」→到「多元成家」的
發展脈絡,藉著「思辨」便可以推導,實在不難理解,甚至可以說是立意良善的一種理想
的家庭及社會型態的模型。
然而它的問題在於,跟「共產主義」一樣犯了關鍵性的錯誤,亦即沒有考慮「人性因素」
,就算有,這人性因素的假設建立在「人性本善」的基礎上也是錯誤的。
馬克思共產主義的思想於20世紀開端在華人社會進行的集體實驗,已經做出最好的證明,
它證明了這種「烏托邦」的理想主義在現實社會行不通,因為它的成功必須建立在「人性
完美」的基礎上,人性若非如此,社會發展只會更加退步,不會更美好,只會更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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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這裡,我們可以提問:
法律的強制性規範可以解決上述「人性不完美」產生的問題嗎?
可以,但很有限。
因為法律只能處理人的外在行為,卻無法管制人的內心世界。若「多元成家」入法,未來
台灣社會必會有更複雜的人際、物際間關係的紛爭攪擾(所以,想考律師、法官的板友要
趁早)。
那,透過教育可行嗎?
可行。只是,什麼才是最佳「生命教育」的教材?是個難題。
所謂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教育的效果短則十年長則百年才會顯現。
就台灣現況,至少形塑傳統華人社會文化腳本的根基立在孔孟思想那一套,已有二千多年
歴史;近年由基督教會外圍組織引進的,根基立在新約聖經的生命教育教材腳本,至少也
是有二千年歷史形塑西方精神文明的思想內涵。
然而教育部近十年因性平法規定,從國小起須開始在校園推動的性平教育相關公定版教材
,到底發端於何人思想?我沒有研究,無從置喙,不妨請板友自行思辨~~~那人(或那組
織)的思想靠得住嗎?
如果我是主政者,絕不會使用公權力,把什麼媽媽趕出校園,就如目前那些沒有經百年歷
史檢驗過的教育主張,我也不會讓它在校園獨大。可以不諱言在這裡講,我非常同情現在
的家長,此時此刻生活在台灣,我很慶幸我沒有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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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再說回多元成家~~~
「多元成家」最重要的元素「愛的DNA」是由心出發(不是靠性行為~~「做」愛~~產生)
,而「心」那裡卻是法律管不到的地方(這一點,耶穌在二千多年前就已經教導他的跟隨
者了)。
人性本惡,「人有罪性」才是真理,就像聖經所啟示的,人有罪性,人的愛不夠。
愛「最大」沒錯,但是,人的愛「不夠」,人的能力又很有限,這些都是人性的本然及現
實(←沒讀過聖經的人也可以這樣發現和體悟)。
完美理想的家庭和社會無法靠有罪性又能力有限的人實踐在人間。亦即,「多元成家」是
理想,可以去做,但,它不會比現在更好。
可以預見的,如果21世紀開端,華人社會又將來場集體實驗,那麼,繼「婚姻平權」的同
婚合法之後就是「多元成家」,基於人性不完美,「人有罪性」的前提假設,我不認為「
多元成家」這個實驗會成功,共產主義的失敗便是旁證。
經過思辨,我的推論是:
如果有血緣關係的家庭都不保證幸福美滿,
如果靠血緣關係的家庭為單位建構的社會都不保證和諧美好。
更何況是沒有血緣關係的。
不是嗎?
作者: wonjon ( )   2016-12-11 22:19:00
妳的愛,披著同志皮流著萌萌血
作者: nevermind (別在意)   2016-12-11 22:22:00
前面才說教主大人也贊成以愛為基礎的多元成家結尾就是有血緣才有意義?自己打臉也不用這麼難看……
作者: yasminyang (yasmin)   2016-12-11 22:23:00
所以呢?「直接取消婚姻制度」是你的結論嗎?
作者: ppeiyuan (QQ)   2016-12-11 22:25:00
作者: wonjon ( )   2016-12-11 22:25:00
所以異性戀也不能領養小孩~~~~~
作者: toweldream (æµ´å·¾)   2016-12-11 22:27:00
不予置評。
作者: sbmZ   2016-12-11 22:28:00
照這樣說婚姻都不必存在了,卻只檢討多元成家
作者: AmamiUchida (AU)   2016-12-11 22:29:00
你質疑性平教育但什麼論證都沒提出
作者: sunjoanbaby (揉揉~~~~)   2016-12-11 22:32:00
ok,所以血緣也沒什麼了不起,大家都別結婚了,麻煩民法把婚約刪掉不然這樣很不方便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6-12-11 22:33:00
性平會主席呵呵.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2-11 22:43:00
所以孤兒該怎麼處置??你有法術讓爸媽死而復生嗎?
作者: yuhliu (liuyo)   2016-12-11 22:50:00
你不會愛不代表其他人也不會
作者: qctm (張奇奇哈哈)   2016-12-11 22:57:00
為啥我的結論是血緣關係和幸福家庭沒有相關,愛才有
作者: lescholar (lescholar)   2016-12-11 23:00:00
哈 異性婚姻的當事人也沒有血緣關係啊 所以他們彼此沒有愛?
作者: louis0123 (阿路)   2016-12-11 23:01:00
不得不噓 思想這麼隨便也敢發文 血緣自己不能選擇 但沒血緣的家人自己可以選擇 就像結婚一樣 幸不幸福那是自己的選擇 自己心甘情願的事 就像結婚 自己都會思考再三你要與人結拜當兄弟姊妹都不用思考的嗎
作者: dilbert543 (呆伯特)   2016-12-11 23:02:00
論理,行文,結論三方面都讓我傻眼,一部感人的影片被你「思辨」成這結論,我也是醉了。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6-12-11 23:07:00
http://i.imgur.com/Yt4yodo.jpg 這就是你貧瘠的思想?還有,我不認為人類的愛很有限。那是只有你很有限zzzz
作者: yash (蚜煦)   2016-12-11 23:07:00
到底思辨三小啊啊啊啊天啊
作者: NmoG (Mao Bao)   2016-12-11 23:10:00
所以這輩子我只能跟親姊姊結婚惹~啊我沒有姊姊QQ
作者: dilbert543 (呆伯特)   2016-12-11 23:13:00
就是因為「人有罪性」這前提,所以法律才企圖用最大公約數來試圖規範人類社會。性平法的最大公約數就是「無論你生理、心理性別為何,不能獨厚某一種,也不能歧視某一種。」這跟多少年的什麼儒家、基督教教育無關。確實有血緣的家庭不是幸福的保證,由心發出的關係才是,這不就是愛?法律確實不能強迫人去愛,但至少能讓想愛、願意愛而組成關係的兩人有基礎的保護。
作者: dozer5566   2016-12-11 23:13:00
荒謬
作者: sunpsyche   2016-12-11 23:14:00
呵呵
作者: Bagelcafe (貝果咖啡)   2016-12-11 23:15:00
我想推讀完這整篇的版友...
作者: Patrick15386   2016-12-11 23:21:00
嘖嘖
作者: geniushy (Geniushy)   2016-12-11 23:21:00
「思辨」會哭吧不想給你用
作者: oceanblue21 (家樂氏)   2016-12-11 23:22:00
不知所云的文章,還我剛剛的5分鍾來!!怒!!!!!
作者: anonymousJY (+yee火ㄐ肉飯)   2016-12-11 23:25:00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1 23:25:00
1.有血緣關係的家庭不是"為了要保證幸福美滿"而存在2.所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都無法"保證"幸福美滿,但人與人之間,在關係還成立的時候,其權益需要法律來維護關係可能長久持續,也可能破滅,所以以往的結婚,以及
作者: erinyen622 (EN)   2016-12-11 23:28:00
.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1 23:28:00
那之後的伴侶及家屬制度,都有"關係解除"的方法3.血緣關係只是一種判斷方法。人跟自己的親戚手足不一定
作者: leilachou (chouuu)   2016-12-11 23:30:00
妳的興趣是搜集噓嗎?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1 23:30:00
關係好過摯友或情人,但是在你與摯友或情人有法律關係之前,有些問題的處理,法律只能"選擇相信"有血緣關係的人否則你今天出了意外要簽手術同意書,任何一個路人主張他跟你有親近的關係,不是你的親友的醫護人員該相信嗎?他不了解你,不了解這位路人,他只能相信法律定義的關係法律關係的建立不在於"保證會永遠美好"而是在於關係還成立的時候,能夠在需要的時候有個證明,或是享有在某關係之下應有的權益,所以你到底在猜測什麼?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1 23:34:00
上次在回答版友問題的文藏了對性解放跟通姦除罪化的質疑,被噓就刪文好棒棒。不是批判網路資訊零碎,可以先去看書嗎?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1 23:35:00
至於以往父母子女的關係主要是因為生而不養、被養大而把父母丟著不經濟輔助會造成很多很多社會問題,所以規範才會那麼多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1 23:38:00
怎麼不照你的主張以身作則,先拿出精神科醫師證明還有家人同意你是拉拉再來指手劃腳。多元成家草案一堆建立在既有民法上運行幾十年的規範你也可以無視,呵呵家屬制度不就是寄居嗎?在腦補什麼呀
作者: kyle1018 (凱)   2016-12-11 23:42:00
可以不要一直濫用思辨這個詞嗎,你完全在褻瀆這個詞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1 23:45:00
你到底是被同運人士打過還是怎樣要講儒家文化的話那很簡單啊,女人乖乖去傳宗接代就是了,男人有後,那養幾個男寵也沒人理。還有洋教必須滾。
作者: machoism (一九八捌)   2016-12-11 23:48:00
都給妳說都給妳思辯就飽了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1 23:48:00
女人在傳統儒家文化中,價值就是靠老公小孩啦沒結婚的死後叫孤娘,爸媽還要出錢替你找夫家,超不孝的啦性別友善廁所怎麼用到底知不知道?
作者: lesnai910 (九十九)   2016-12-11 23:54:00
我不想娶我妹妹嗚嗚嗚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1 23:56:00
現在開始攻擊性平教育哦?那怎麼不遵從傳統價值,嫁人生子?我只有弟弟我不想娶他,謝謝。安安,透過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寄居就符合民法1122.1123條所言之家屬。多元成家草案只是把寄居再改成家屬,等於把山地同胞改原住民一樣。這樣你也要崩潰哦?嗚呼耶教就是真愛,異教徒的愛就不可信,我還以為台灣是洋教國家了
作者: yanmeihan (mei han)   2016-12-12 00:02:00
閱。0.87分,繼續努力
作者: luyupei (老皮)   2016-12-12 00:05:00
身為同志,妳可曾為這個族群做了什麼努力?不要成天空談,只為了凸顯自己好像很懂理論、驕傲地築起高牆,間接撻伐同志。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2 00:06:00
人要懂得自我檢討,不知道姊從小到大有沒有人告訴過你,少數人反對你,可能是別人的問題,大多數人都反對你,不
作者: dropsoup (和緩前行)   2016-12-12 00:07:00
又是你 欠噓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2 00:07:00
代表你100%有問題,但是也該適時檢討一下自己哪裡讓這麼多人噓你。自己去看看拉板X3以上的文有幾篇,你能每發文都被噓成這樣,卻覺得都是板眾的問題,這種態度真的要學習自省是什麼。不跟著風向思考是種好的態度,但這不意味著你要對所有"大眾認知"都站在反對面--有些大眾認知是順著潮流而興請,沒有道理而有很多問題存在;但更多的大眾認知之所以成為主流思想,是因為它是較合乎科學、合乎邏輯思考推論而成的結果、合乎現實社會狀況,才成為主流不要逆著風就以為自己跳脫了思考框架,與眾不同有可能是獨特,也有可能只是中二病,愛無謂的當反對面的毛病。思辨不是質疑任何一個被認可的事情後作反對方就叫思辨,報著不隨便斷定的思維去審視各種觀點,有問題的要存疑但對的,也請好好接受好嗎?不要中二的什麼事情都要跟人唱反調就以為這是思辨了
作者: gail730218 (swimming)   2016-12-12 00:17:00
所以要廢除所有婚姻制度嗎?
作者: pan0800 (pan)   2016-12-12 00:20:00
沒看到就自以為是的定義->沒有血緣關係無法成立家庭照你想法 政府機關就該裁撤所有失親棄養小孩的領養制度.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2 00:23:00
他沒有寫無法成立 照上下文來看是沒有血緣關係的會比有血緣關係的家庭更不保證幸福美滿or和諧美好但這無法推論。首先血緣關係建立的家庭你無法選擇,你可能衰一點就是跟爛人剛好是一家人但非血緣關係,至少兩人無子女的家庭可是可以自己憑著自主意願,在相處、了解對方後決定要不要建立家庭的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16-12-12 00:25:00
WTF+WTH
作者: yes321no (yes321no)   2016-12-12 00:26:00
好吧,既然嫌愛不夠,對妳好點補個血,我們努力用愛保護這個世界,即使總有人要分裂搞破壞。誰說沒有血緣的家庭不美滿?會因為個人偏見還有邏輯才毀滅。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2-12 00:28:00
先看看一般有自主權了的青少年和年輕人是把時間花在跟情人相處多 還是把時間花在跟家人相處多 就知道有血緣關係會不會讓人與人之間比沒血緣關係的還要更緊密喔^_^甚至不用情人,花在跟朋友相處上的時間比較多的人也數不清呢,大概是跟家人關係太美滿所以偶爾要去不美滿的環境呼吸一下不美滿的空氣~
作者: gex3213 (我想長高)   2016-12-12 00:30:00
實在很想看完整篇文到底能多廢 無奈看不下去 你到底是在公殺小 別打著思辨發廢文賺P幣 加油好嗎
作者: shen16 (如何不愛?)   2016-12-12 00:39:00
看id先噓再說
作者: omegamonzx (小白空)   2016-12-12 00:43:00
通篇看完我只覺得我浪費了五分鐘在看一個爛推論
作者: QuTarh (QT)   2016-12-12 00:56:00
什麼東西==
作者: kaiyo25 (kaiyo)   2016-12-12 00:58:00
是啊,靠血緣關係的家庭為單位建構的社會都不保證和諧美好呢。所以說,能否幸福的重點從來不在血緣,而在於愛。只想說心裡有什麼的人就會看到什麼。
作者: mzt (YOLO)   2016-12-12 01:02:00
哈囉小豬妳好!
作者: Edwardlai (==)   2016-12-12 01:06:00
家庭的重點是關於愛這件事,過婚姻平權的律法會改變社會風氣你的發言跟萌萌真像,先說你是否支持婚姻平權
作者: sphereyo (Canary.)   2016-12-12 01:12:00
這篇文章認真看完只覺得很可憐,想法好像不是87分的程度
作者: aomiru (rururu)   2016-12-12 01:16:00
大家不要有眼不識泰山,姐姐的論點不容質疑>_^
作者: jwency0105 (張小允)   2016-12-12 01:17:00
我完全看不懂,每一個字我都認識,但我看不懂你想表達的意思
作者: jess6615 (jess)   2016-12-12 01:18:00
天啊你是萌萌臥底吧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6-12-12 01:20:00
你到底有什麼問題啊
作者: raul12 (有人)   2016-12-12 01:23:00
竟然有一篇文是我無法讀完的,結論又是什麼鬼?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6-12-12 01:29:00
BJ4
作者: sphereyo (Canary.)   2016-12-12 01:30:00
姐還是回回戀愛的煩惱,別認真想這些不適合您去思考的話題。
作者: vod800403 (chih)   2016-12-12 01:52:00
我很努力讀完了…大致上是耶穌也支持多元成家,但耶穌是靠愛成家,而法案是以法律成家。但妳疏忽一點,法案的中心思想是有愛就能成家,法律是給這個家保障,而不是以法律要求他們成家。另,馬克思主義是以整個國家為主體,要求所有人遵循,但多元成家法案的主體是家庭,所以不該類比。如果妳一定要發這類文章,請妳再寫得簡潔一點,不然大家真的會因為妳的冗言贅字而看不懂妳的文章。
作者: h753951 (HS14)   2016-12-12 02:07:00
= =不小心按到推 噓回來= =
作者: pooh12345 (0.0)   2016-12-12 02:09:00
結論很奇葩呵呵
作者: shane2435 (33)   2016-12-12 02:10:00
公三小
作者: impishdevil (dosomething)   2016-12-12 03:18:00
我們愛 因神先愛我們。
作者: Penny1225 (Penny)   2016-12-12 03:20:00
原來是講笑話啊,我還以為是思辯呢
作者: cindychen (cindy)   2016-12-12 03:45:00
欠噓
作者: iapf (lancet)   2016-12-12 06:22:00
原來洪仲丘的父母姊姊都不愛他啊?真精彩的思辨,千萬人都驚呆了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6-12-12 07:25:00
連尊重與同理心都沒有的人才會不懂愛吧
作者: far1215 (玻璃杯)   2016-12-12 08:00:00
妳是任秀研嗎?
作者: sevenneko (渺)   2016-12-12 08:01:00
秀妍4ni?
作者: olive42110 (olive)   2016-12-12 08:26:00
我想你的意思應該是更前衛的解除所有的婚姻制度對吧,阿不然我真的吞不下這篇喔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6-12-12 08:26:00
你的推論好怪
作者: bumloveme (Charming)   2016-12-12 09:24:00
愛跟血緣關係有關的話 那全天下的情侶夫妻最好都分手離婚?
作者: sai0114 (sai)   2016-12-12 09:59:00
作者: suncain (糸屯糸屯)   2016-12-12 10:17:00
每日任務(1/1)
作者: yova (莫忘初衷)   2016-12-12 10:45:00
照這樣你的心上人和你沒有血緣關係如果成家難以有幸福可言
作者: fisher858 (魚兒魚兒水中游)   2016-12-12 10:54:00
阿鬼!妳還是說中文好了...
作者: purlife   2016-12-12 10:59:00
只有我看到這文差點沒氣到中風嗎?
作者: weiff (小緯)   2016-12-12 11:34:00
不是存在比較久就代表真理,更可能是古時候社會普遍接受罷了,你的舊思維也是,不知道是不是你們那一輩的教育作文只要反攻大陸抄三百遍,所以你才會一直寫出這樣的東西。
作者: ningx   2016-12-12 13:37:00
人性本惡? 人一開始是沒有本性(人格)的 是進入社會之後才開始區分二元(善惡)的那問題來了,為什麼家庭會不幸福美滿?你有看清楚這社會嗎?在想的更透徹點我想你就不會講出這些話來了。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6-12-12 14:03:00
拜託別秀下限了
作者: angel71   2016-12-12 15:43:00
好煩啊到底有什麼問題
作者: JagabeiRen (Ren)   2016-12-12 16:44:00
作者: purple987 (修寧)   2016-12-12 17:13:00
每篇文都被噓爆,還能發了又發,真是奇葩,奇文共賞你的思辨只顯得你很可笑
作者: gex3213 (我想長高)   2016-12-12 20:04:00
真可惜我沒有權力水桶這種通篇廢話的文
作者: aceyance (藍)   2016-12-12 20:15:00
我看不懂這篇要表達的是什麼?!
作者: tigerpupu (溥)   2016-12-12 22:28:00
你們不覺得他就是故意這樣嗎
作者: papergirl (紙女孩)   2016-12-12 22:47:00
信耶穌會降低智商,不是嗎?
作者: twowugs (Il y a deux wugs.)   2016-12-13 08:49:00
此時此刻我也很慶幸你沒有小孩 祝你維持下去
作者: rainy1217 (飛飛)   2016-12-13 10:08:00
所以說那個文章分類沒有[思辨]吧然後這個詞不要亂用謝謝。
作者: Javi (賈維)   2016-12-13 10:32:00
??
作者: cges89354 (阿黑)   2016-12-13 11:17:00
誰讓妳覺得姐姐是來思辨的=..=
作者: Patrick15386   2016-12-13 11:59:00
作者: zd2ue (老娘月經不順)   2016-12-13 15:15:00
純噓某情侶雞婆!
作者: ponce ( ponce )   2016-12-13 15:43:00
作者: semisoul (SS)   2016-12-13 23:00:00
作者: Modipret (Modi_迷咪)   2016-12-14 00:09:00
最好有血緣>沒血緣 那敢問你父母為何在一起 敢問你跟另一半為何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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