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平權] Agnes:沈默大眾的姑息給極端護家盟機會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1-23 02:27:12
保留想回文的部分,其餘刪除。
非常喜歡這一篇的觀點,道破我們現在的困境。
或許運動到這個階段,需要思考加入另一個方向:訴諸情感。
台灣民主與自由的經驗還很稚嫩,
對於所謂人權、所謂歧視的理解,經常是過於表淺的。
如果對歧視有真正的理解,
張鳳書的廁所論一出,應會受到大多數人的抨擊,
甚至,根本不會有人敢對任何少數族群說出這種話。
但是他的言論,雖然有很多人感到憤怒,
卻也有不少人認為合理。
此處不論反對婚姻平權與否,而是在此種言論中,
可以看見人們對於歧視多麼無知。
也就可以理解為什麼有些未必反對同婚的人會認為,
同志何不接受伴侶法就好了,一樣有保障啊。
隔離就是歧視的邏輯,進不了這些人的理解框架內。
因為務實面明明可以一樣啊,哪裡有歧視。
前一次公視有話好說分上下半場請正反方討論修法,
反方某位說反對不是歧視,電視前的我馬上吐槽本來就是歧視。
一旁的長輩便說:不可以說人家反對就是歧視。
我內心開始小劇場:
他不是接受我出櫃了嗎?難道他不支持嗎?
在討論過後得到了確認,
長輩支持修法,但依然認為不要指責反對方是歧視。
事後想想,似乎「歧視」二字對他們而言是很重的批判。
年輕的世代在相對講究理、法的時空脈絡下長大,
我們在教育裡學到何謂人權何謂歧視,
比較容易接受人人的權利義務要一致才不是歧視這種價值判斷。
而上一輩是情字走在前面,不喜衝突(所謂和諧),
當我們振振有詞論法論理時,
還容易被說是沒有尊重反對方的「反對的自由」,
這當然也是對自由意涵的誤解,但光是在如此基本的概念上,
就已經不容易找到對話的共識前提,
遑論要再討論進階的平權概念,自然難以推進了。
反對方呢?只要抓準「情」的那一面,
無論是情緒的操弄或情感的煽動,很容易和大眾對上頻率。
「世界不會是原本的樣子」激起了焦慮,
當「我的世界」會因為「你的進入」而變樣(雖然是被誤導),
會抵禦這樣的改變是人之常情。
出櫃是同志運動很重要的一環,
在我們的文化裡偏偏比歐美多數文化更難,
但是正向效果卻可能更大,
能喚起一般未有特定立場甚至略為偏向反對者的同理心。
原本對一般人而言,同志只是一群「與我無關」的陌生人。
一旦你活生生在他面前:
一則原來同志長得像你這樣,我居然都沒發現,
莫非同志好像真的和我沒什麼不同?
二來同樣因為「人情」、「關係」,
他似乎也不好再那麼直接反對。
對陌生人說不准結婚,他感受不到對方的痛,相對無負擔;
對著認識的人說,你不可以和我有相同權利,
多數人可能就會不好意思了,而這個不好意思也是「情」,
未必是因為你出櫃而使對方更理解法律、平權的意義。
最終它(態度)很可能依然沒有移動到理、法的層次。
寫這麼多並不是非要號召大家,通通開櫃子吧。
只是思考在目前的努力過程中,
可能有其他路徑被忽略了,
還需要用一些更適合我們自己文化的方式找到突破點。
※ 引述《quendigay (跳跳)》之銘言:
: Agnes Hsiao 20小時 ·
: 關於反同志婚姻的光譜,把自己放進去之後,一切開始艱難。
: 剛剛看到明天會有一個直播節目找了護家盟主要運動人士與段委員就婚姻平權問題「對談」。我當然是期待這會是一個「對談」。不過,大家或許早已預見,沒有意外的話,明天會是由段委員壓著護家盟一掛人士打的場面。
: 在眾人期待的「大快人心」之餘,有件事還是值得討論。
: 關於反對,或對同志婚姻立場較為「遲疑」人士的光譜。
: 雖然我支持同志婚姻,也支持這是人權的一環。但我認為值得釐清的是,同志婚姻不等於進步主張。
: 不僅僅在於婚姻制度本身算不算構成另一種限制,壓迫或者是進步理路的素材。更關鍵在於,對應著同志婚姻的反對陣線,其實內部歧異性很大。
: 很多人不安。或許你覺得好笑,比如說,藝人張鳳書的無性別廁所恐慌症。但今天民視新聞拍了民生社區的民生國中,介壽國中與西松高中,恰恰展現了三種無性別廁所的存在樣態。
: 孩子們用得蠻愉快,民生國中校長笑臉盈盈地接受訪問表示目前狀況一切都好。
: 張鳳書無疑是保守派與幻想派的代表,她的恐慌來自於把性別界限的淡化與治安的負面效應連成一氣。那兩個孩子的媽呢?
: 兩個孩子的媽言論確實有點荒謬。許多人都很生氣,不過我倒是認為那是蠻真實的困境,困境在於「這社會還沒有準備好接住有同志或跨性別傾向的孩子的家庭」。
: 也就是說,同志婚姻挑動的與其說是對於家庭既有建構的敏感,不如說是人們始終難以把公共議題中所謂的「進步或正確路線」內化到自己的私生活中。
: 如同,許多人都自承假使自己是小燈泡的母親,或許會對自己的廢死立場有所動搖。而當「同性相互吸引」是一個事實,人們還未學會,也還未有一個完整的社會機制與文化氣氛可以在日常中接受這群人。
: 當我們把自己放進去之後,艱難便在心中慢慢挖出一個坑。
: 婚姻平權拉扯出社會人心中最普遍的自我矛盾:我們始終不知該如何面對同志與跨性別。一旦婚姻平權成為事實,縱使社會氣氛仍舊封閉,但法律保障確實會為渴望成家的同志朋友帶來出櫃的勇氣與空間。
: 可是,真實的社會生活空間明顯尚未被撐開。
: 婚姻平權引發的可預期狀況是,人們開始被迫要收斂自己的恐同情緒。應該說,歧視本身無論婚姻法有沒有修正,都應該被制止。但是,同志得以成家意味著所有人都要以「正面或相對平淡的態度」面對同志社群。
: 但社會文化的未及之處,導致了許多家庭其實持續恐懼同志。而真正的普遍恐懼或擔憂並不是現在護家盟的那種神主張OOO,神說XXX;或是兩個女人當雙親到底誰是爸爸誰是媽媽。這些都相對不重要。他們就像是統計學上那些落在信心水準95%之外的小點點。
: 普遍的恐懼在於,家庭們開始擔憂,他們該怎麼面對家人是個同志,甚至想要成家的慾望。那情緒是複雜的。我想多數家庭內部躊躇的不在於對於同性間的慾望流動樣態,而是,擔憂著「我們的同志家人該怎麼好好活著?而我又該怎麼面對這件事?」。
: 這是法律賦予同志應得的權利之後,真實社會生活中仍舊懸而未解的部分。而這塊或許與進步保守絲毫無關。人們或許可以自在地說他接受同志婚姻,但他實在不大有能力與有想像力去好好直面家裡有個同志,甚至,是個渴望婚姻的同志。
: 這是這個社會走得比法律慢的地方。而這或許是集體恐同癥候中最艱困的部分。當異性戀理直氣壯了那麼長一段時日後,同志也可以撐出一個平等的空間時,真正的平等其實尚未到來。因為,大家的集體認知仍舊處在極度不安的狀態中。
: 這也是為什麼,我的一個40世代的同志長輩告訴我,她絕對不要自己的孩子是同志。因為她實在不能承受孩子受到與她一樣的痛苦。錯不在我的前輩友人,但身為同志的她身上卻留有濃厚的恐同印記。是這個社會給她的。
: 這種傷是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所沾染。
: 英國通過婚姻平權法時,國會大廈場外的支持社群手持「some girls marry girls, get over it」看板,歡樂慶祝。我很喜歡這段話,因為這段話正是所有無論有無同志婚姻法的社會都必須處理的問題,沈默的大眾確實是恐同。一切或許不在於他們不夠「進步」,而是他們長期沒有必要與責任質問自己。
: 我想這也是為什麼那位作家,所謂的兩個孩子的媽(我說的不是kuso版本)如此在意性教育問題。她真正恐懼的,其實不在於孩子會不會被「拐」成同志,如果有這麼容易拐,那就不叫「性向」,叫做cosplay。她真正擔憂的,我想是在於她自己都無法安頓好的認知與情緒,是要怎麼教給下一代。
: 也就是說,真正需要被拯救的可能不是下一代,或未出生的那一代。真正需要被幫忙的是我們自己與前面的世代群。在婚姻平權落實的可見未來中,有一種人必須被迫面對自己長期自我束縛的性別認知。而他們的不自在在於,多少已經意識到必須對同志尊重。只是,他們還來不及好好認識他們,就被所謂來自進步的聲音說:擁抱這群人。
: 換句話說,恥笑完或對那位作家發完憤怒之聲後,她還是恐同的一員。她可能會把自己的遲疑壓得更裡面,然後我相信這不是平權人士要的結果。
: 我不是要說,婚姻法要再慢一點好。該還給人家的,就要還給人家。但是,我還是很在意,我們的社會與文化氣氛是不是真的準備好了。
: 所有的同志與他們的家人都是在磨練中生出勇氣,那種堅強不是與生俱來的。而關於讓異性戀者與同志家人卸下對自己的世界觀的「理所當然」,我想,同樣需要經過一番荊棘。
: 這不是進步與保守的對峙。
: 而是社會中的每一個人如何面對與處理自己心中怪物的戰爭。
: 這是沈默大眾說不出口的一部分,卻也因為他們的艱難沈默,不幸把麥克風交給了極端的護家盟之流。
: 同志等了很久,才可以上街遊行。而不論是同志或者異性戀者,都還在練習,彼此在街角相遇時,不再需要經歷帶有恐懼或狐疑的眼神交換。
:  
作者: slothbear ( .)   2016-11-23 04:07:00
作者: vboo (阿囉哈)   2016-11-23 07:54:00
離成功似乎不只有一哩路阿(大哭異性戀的觀點感受比我們值錢的意思(大哭我們就不是人(大哭雖爆了,跟有月經一樣雖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6-11-23 08:20:00
推。雖然不想這樣想...但確實還有一段路要走。
作者: intor (intor)   2016-11-23 08:31:00
其實應該發起公定出櫃日,也許每個月第一天之類的與其臉書改彩虹大頭貼,不如約好某天一起佩戴彩虹別針或我是同志的徽章如常生活一天
作者: vboo (阿囉哈)   2016-11-23 08:35:00
別再越搞越複雜了,
作者: intor (intor)   2016-11-23 08:35:00
最近其實有出櫃潮 應該集結這股力量 約束在特定日期一起爆發 效果會特別明顯
作者: vboo (阿囉哈)   2016-11-23 08:36:00
她們都知道,只是他們也不在乎罷了
作者: intor (intor)   2016-11-23 08:37:00
也是 好吧,那只能搞個國定自殺日了?
作者: vboo (阿囉哈)   2016-11-23 08:38:00
已有國定殺戮日了(誤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1-23 08:39:00
其實真的會擔心這樣下去有人想不開,大家要好好的啊~"~
作者: flaming   2016-11-23 08:50:00
認同,用自己的方式現身吧!生活中還有許多斷背山要一起征服。
作者: sanyaoooo (山藥)   2016-11-23 09:19:00
推 不是用理性來想這件事的人很難跟他講道理
作者: hiqiu (hiqiu)   2016-11-23 12:29:00
作者: wilmkcheer (老娘都不老娘了)   2016-11-23 16:52:00
作者: pan0800 (pan)   2016-11-23 18:59:00
如板主說可能得改變策略,支持同婚者思路清晰,隨便一人幾乎都可將反對方荒謬理由打臉,就變成欺負"弱小",同情心在台灣人身上特別發達,即使知道支持同婚入法合理,但希望雙方各讓一步,致使最近同性伴侶法聲勢扶搖直上,這其中所謂"弱勢"當然就順勢跟風"提籃假燒金" Orz
作者: dualiammin (歪歪)   2016-11-23 23:24:00
作者: k22220708 (FIGHTING)   2016-11-24 00:45:00
推應該要集結出櫃力量:(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11-24 11:37:00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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