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收養子女不得歧視!同志團體力挺尤美女婚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26 18:22:01
https://musou.tw/focuses/1268
日期 2016-10-26
作者 何宇軒
同志諮詢熱線、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團體,
今(26)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力挺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提出的《民法親屬篇》部分條文修正案,
也就是一般俗稱的同性婚姻平權法案。
同志諮詢熱線資深研究員也是前社民黨立委候選人呂欣潔表示,
尤美女的版本是和多個同志團體經過多次討論才擬出的,
具有相當的民意基礎;
在立法技術上,尤美女的條文版本最簡潔、可以避免掛一漏萬,
而且對於同性婚姻的「收養」問題,
也新增了反歧視的規定,給予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相同的
收養子女權利,在各黨團版本中,最能解決同志狀況。
本週六(29日)就是第14屆同志大遊行,呂欣潔表示,
今天上午,性別權益團體拜訪了
民進黨、國民黨、時代力量、親民黨四個黨團,
而且都有收到善意的回應。
除了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之外,其他像是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時代力量黨團都有提出婚姻平權的修法版本,
而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也表態支持,
甚至還說他有主持過同志的婚禮。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律師林實芳進一步說明
為何支持尤美女的版本。她表示,
尤美女的版本在文字上最為簡潔,
因為其他版本都要修很多法條,
要把每個提到「男女、夫妻」的地方修掉,
但是尤美女的版本在新增的民法第971條之1規定,
「同性或異性之婚姻當事人,
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
同性或異性配偶與其子女之關係,
平等適用父母子女權利義務之規定」,
這樣的好處是,法律只要提到婚姻的部分,
不管是同性或異性的伴侶都一併適用,
避免如民法或家事事件法等其他法規,
在用語上有掛一漏萬的情形,
比其他版本精簡、對法律體系衝擊最小,
並且等同對待同性、異性伴侶。
另一方面,尤美女版本對於收養也有相應的修法,
例如在民法第1079條之1就規定,
法院在對未成年人收養做評估時,
不能以收養者的性向、性傾向、性別認同等理由有所歧視。
收養過程中,媒合機構本身並非司法機關,
但媒合過程中若有對同志歧視的情形時,
就會影響收養的實質權利,所以這次法修法把範圍全面擴大。
來到現場現身說法的女同志伴侶「大龜」與「周周」就表示,
她們當初就是被法院以「沒有婚姻關係」為理由,
而無法收養對方以人工授精生下的子女。
林實芳也說,很多同志伴侶在面臨生理死別時,
才會發現沒有法律的保障。像是護家盟等團體常會質疑,
為何不會事先做(財務)規劃?但她在律師生涯中也遇到,
有一對女同志事先做了規劃,但沒想到其中一方因癌症過世後,
死者的姊姊竟然拒絕承認當初她們的所有規劃,
還以偽造文書、侵占、竊盜等理由把她告上法院,
不但在民、刑事上纏訟十幾年,
還要在法院出示情書、日記來證明伴侶關係。
雖然法律後來給了當事人公道,但對方家屬的行為,
以及感到法律無法給她保障,
都讓當事人失望而遠走國外。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曾嬿融說,
她想對反對的人說,
「不要讓自己的歧視成為他人幸福的絆腳石」,
如果真的想要「守護家庭的價值」,
其實台灣也有很多的同志,非常想要守護自己的家庭,
請支持同志婚姻平權法案,讓同志可以合法成家。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26 18:24:00
各黨皆表態支持,令人振奮~
作者: lisa830303 (Zao)   2016-10-26 19:05:00
推!
作者: kt102441 (KKK.KXT102441)   2016-10-26 20:29: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