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挺同性婚姻,準大法官黃瑞明:另訂同性

作者: wilmkcheer (老娘都不老娘了)   2016-10-19 17:19:40
新聞標題:挺同性婚姻,準大法官黃瑞明:另訂同性伴侶法不是真平等
內文:
法籍台大教授畢安生因為無法參與長跑35年同性伴侶臨終前生命最重要決定,最後抑鬱而
終,立法院今(19)日上午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詢問此事,她
認為婚姻制度給了雙方法律上不只是配偶關係,還有醫療同意權、賦稅優惠、財產繼承等
,這樣排除掉相愛的同性伴侶「法律歧視非常明顯」。對此,黃瑞明支持婚姻制度不該對
同志有任何歧視,且民法婚姻若只限於異性,就涉及違反平等權的保障。
蕭美琴說,異性伴侶可以選擇進入婚姻,事後也能以遺產繼續照顧生前最愛的人, 但是
在台灣同性伴侶被剝奪這項權利,婚姻制度給了雙方不只是法律配偶關係,還有醫療同意
權、稅賦優惠、親屬撫養義務與財產繼承等,「他們沒有結婚選項,法律上歧視非常明顯
」,蕭問黃瑞明「2個人相愛進入婚姻忠貞關係會影響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嗎?」
黃瑞明回應「不會」,他認為應該要保障同性戀者的平等權,婚姻制度不該對同性有任何
歧視;蕭再問,現在民法是否違背憲法精神?黃說,如果民法婚姻只限定異性而不包括同
性,這就及違反對於平等權的保障;他還說,國外有些是另外制定同性伴侶法,他也認為
這樣的區隔不是真正的平等。
蕭美琴也問到,今天黃瑞明是大法官被提名人,對主張要如何解決法律上的不平等,是透
過主管機關詮釋、修法程序還是釋憲?黃瑞明說,透過修法是最全面,如果修法不能解決
,釋憲也可以處理。
但黃瑞明也說,現在釋憲只能在判決認定有違憲後才能聲請釋憲,所以目前釋憲門檻太高
;蕭美琴也問黃瑞明是否願意組成專案,連同民間團體共同研擬如何落實同志的保障;黃
瑞明也承諾,未來若有機會參與內部討論,立場一定非常支持,放寬人民釋憲門檻。
http://www.storm.mg/article/179373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19 17:25:00
推黃瑞明,其具有國內外法學學位,且主攻人權,如能順利成為大法官,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可能就更大了。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0-19 18:20:00
執意要延續前朝政策的法務部,聽聽準大法官怎麼說好嗎
作者: santorini94 (santorini94)   2016-10-19 18:22:00
推推推
作者: st920624 (米漿)   2016-10-19 19:28:00
只能推了!!!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6-10-19 21:20:00
CD中晚點補推XDDD
作者: lisa830303 (Zao)   2016-10-19 22:58:00
推一個
作者: CPUTammy (CPU)   2016-10-19 23:02:00
推呀!
作者: kt102441 (KKK.KXT102441)   2016-10-21 05:11:00
推啦
作者: Kinging   2016-10-21 14:18:00
作者: slothbear ( .)   2016-10-21 22:08:00
尤美女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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