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lesbian板板規(檢舉區)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0-10 01:08:54
【新手教學】(以電腦於看板內操作)
1.基本指令: │ 2.進階指令:

發表文章:ctrl+p │ 作者查詢:按 " a " 後,輸入id
刪除文章:d │ 文章查詢:按 " / " 後,輸入關鍵字
修改文章:E │
修改標題:T │ 查詢文章代碼:Q
推噓文:X % │ 輸入文章代碼:shift + #
丟水球:w (ID顯示為亮色)│
回水球:ctrl+r │
水球回顧:ctrl+r兩次 │ 板主小叮嚀:
│ 更多指令可以按h查詢,
查詢作者名片檔:ctrl+q │ 如果尚有疑問可按hh呼叫小天使。
【檢舉要點】
01 本文接受檢舉及板務糾紛討論及看板事務處理建議,
嚴重亂入者水桶一個月,請勿以身試法。
02 檢舉未生效的原因只有兩個:
A) 認定並無違規
B) 板主還沒看到
03 檢舉請推文告知文章代碼(AID)、違規ID、違規事項。
EX:#1A_zJkNf Makotoyen 擅用公告
04 亦可向現有板主站內信檢舉。
【看板事務處理要點】
01 板主保留視板上情況增訂、刪減、更改板規的權力,既往不咎。
02 若鬧板、免洗文、戰文情形過於嚴重時,板主有權修改發文限制
或隱板、申請靜板。
03 現有拉板規範,皆存放在精華區路徑:z-16-8 請務必仔細閱讀
04 水桶到期系統會自動解除,如果未解除,請來信告知並附上違規
公告文。
05 本板的發文注意事項也屬板規的一部分,未依規定使用文章分類
則由板主代為修改標題。
06 若同時違反兩條以上之不同板規,則不同板規間處分累計。
【板 規】
01 每篇發文字數 五十字 以上,不得注音文
字數定義:
a) 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網址、簽名檔不算字。
b) 以多個字母或數字組成一個字義,
或用多個字組成一大字、圖者,皆認定為一字。
c) 回文引述之原文不列入字數計算。
d) 如事後修文造成字數不足者,視同違規處理。
注音文規範:
a) 有國字可權充諧音時,請勿使用注音,
  尤其禁止「以單一個注音符號代換某一個國字」之現象。
EX:ㄜ請用呃、ㄚ請用啊、ㄏ請用呵、ㄋㄟ請用餒、ㄎ請用科
例外:ㄧ可用、ㄟ可用,其餘禁止。(註:詳情見板規解釋壹
b) 如認為有國字無法表達的語詞,想以表音的方式使用注音,
可事先與板主討論,避免不必要的爭執與誤會。
c) 注音文有24小時修改期,請左鄰右舍幫忙糾正避免遭到處分。
#處分:發文者:刪文。 再犯者,劣退、水桶兩週。
推文者:經板主提醒後,再犯者水桶三週。
02 缺乏「拉點」之文章
範疇:本板係以「女同志相關議題」為討論主軸的板,
   而非以「女同志身份」發表各式與女同志無關的文章。
   某些文章可以發表在更適切的板面,也可以得到較多回響
及討論。旨在避免與拉子無關之文章湧入拉板。
(關於拉點,詳情請見 z-16-8-3 )
#處分:明顯走錯板的文章,予以刪文。
若板主未及時刪文,而形成討論串時,則鎖文處理
(!記號)。
空白文、火星文、不知所云文會直接刪除,二犯水桶二週。
03 惡意人身攻擊或鬧板
定義:文章內容涉及以下任一:
a) 對本板板友或同志、LGBT:不禮貌、不尊重、不友善。
b) 使用謾罵、歧視、污穢(以上包含歧視性,或帶有蓄意攻擊
性之文字)等言詞
c) 其他蓄意鬧板情事。
☆ 明顯攻擊特定板友時,則由當事人檢舉,板主不會主動去認
定。
#處分:一律劣退,水桶兩個月。再犯者終身水桶。
推文犯者,視輕重水桶14天~三個月。再犯終身水桶。
(註:詳情見板規解釋貳)
04 禁止手動置底
定義:無論作者是否先刪除原文、無論是否為同一id所發之文,
   只要是短期內重複發表同一事件,或相同目的之文章,即
可由板主判定為手動置底。 詳見發文注意事項
[活動]:活動類文章其發文期限從發文日當天起算五天,
    五天內重複發文或自行刪除後再次發文即為違規
[租屋]:七天內重複發文者或自刪後再發文,視同違規。
   [店家]:同一間店每隔三十天可發一次,且須有優惠才可
   發文。三十天內重複發文者,視同違規。
(店家文詳情在 z-16-8-4)
[其餘分類]:五天內重複發文者或自刪後再發文,視同違規。
EX:1. 活動類 5/8發文,需等到 5/13方可再次發文。
2. 5/8發文又該篇已自砍,一樣要等到 5/13才能發文
#處分:初犯刪文。再犯水桶一個月。三犯劣退並水桶一年。
05 本板禁止拍賣文(含手機門號轉讓)與合購文,請至置底文推文
範圍:拍賣僅開放衣物(上衣、褲子類)與拉子相關物品,
   合購僅開放拉子相關物品。
#處分:刪文。刪文後第二次仍發、推文者,水桶兩週。
  若第三次犯,劣退並水桶一年。
  若置底推文內容不在以上品項內,將直接刪除推文。
06 未經當事人同意,請勿公開他人的私人資訊。
定義: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
   (相簿、部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
   等私人資料,非經由當事人同意,不可隨意散佈、公開。
   ☆公眾人物、分享公共資訊等不在此限。
#處分:發文者,刪文,水桶兩週。二犯水桶四週、劣退一篇。
推文者,刪文,水桶三週。二犯水桶六週。
07 禁止張爸文(含推文)、網路店家廣告文(含推文)及其連結
#處分:文章一律劣退並水桶一個月,推文水桶三個月。
(註:同板規解釋貳)
08 推噓文的使用
情況:關於推噓文,不論是自介、聊天或者其他,
同一人(ID)第二次之後的推噓文請善用箭頭 (→)
#處理:歸零推文數。
09 非板主、站務人員禁止使用公告、回覆公告
(討論板務可另開文章,並請使用 [板務] 分類)
#處分:劣退,水桶一個月。
10 若是給已知特定對象的文章,請使用站內信或私下聯絡。
若通告對象為特定群組,請使用站內群組寄信。
例:活動、合購變更或內容通知等。
#處分:刪文。
11 轉錄文規範
a) 轉出或轉入文章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處分:轉錄者懲處水桶二個月。
b) 轉入拉板的文章/新聞,其文章或推噓文經判定有違
反本板板規。
#處分:轉錄者懲處水桶三個月,劣退文章一篇。
c) 匿名ID文章轉出/轉貼規定請看【匿名ID二三事 03 04】
12 多重帳號處理
禁止被處分者使用多重帳號繼續發、推文。
經帳號部查證屬實者,多重帳號一併處分。
#處分:主帳號水桶加三個月,多重帳號同主帳號水桶期限。
13 推噓文刪除處理
不得任意刪除他人留言,若雙方同意即可
若留言違反板規,須由板主認定後才可刪除
#處分:水桶7天
【板規解釋】
壹、2009.12 新修板規一之注音文規範
  ㄧ:(原本可用,維持可用)
  大部份的 BBS 瀏覽程式都可以調整瀏覽的字型。
   以 PCMan 為例,請到 選項 →快速 BBS 選項 → 調整 BBS
字型。若使用者將字型調整為標楷體,則整個頁面的顯示皆
為標楷體。此時,「一」和「ㄧ」看起來是完全一樣的。因
此,對於「ㄧ」板主並不會去抓,因為「一」和「ㄧ」除了
外型上可能完全一樣,在打字時進行的動作也可能完全一樣
 
ㄟ:(原本不可用,改為可用)
   使用ㄅ半注音輸入法和自然輸入法的板友們反應,在這兩種
  輸入法裡,「欸」無法以「ㄟˋ」打出,若用「ㄞˇ」來打
   出「欸」為了代替「ㄟ」,未免間接。因此,若以「ㄟ」此
音無合適國字可作替代為由,則不必去罰「ㄟ」。
 
故,以上兩者開放使用。
貳、違規時,發文者與推文者的處分標準不一致
  一、引用前板主之文章:
    ☆板主無「刪除違規推文」的權限:
    假設甲板友於推文內進行觸犯板規的行為,而該篇文章為乙
板友所發,則板主無法直接處分該篇文章,因為錯不在乙板
  友(發文者)。
    
板主無法僅刪除該推文而不刪除原文,若要請原po幫忙刪除
推文,那又是一道手續,且原po假如不願配合,或者很久都
沒再上線,甲板友的違規推文也只好一直留著。
   因此,基於預防勝於懲罰的立場,提高罰責以警惕。
當然,非常嚴重的推文犯規,板主會將整篇文章直接刪除,
   或者鎖文。
二、發文者可劣退,推文者不可
若同樣發生觸犯板規之行為:
推文者:因板規解釋貳第一點所述,板主只能將之水桶。
發文者:板主有處罰機制可將發文者劣退,造成發文者有劣
文紀錄,此紀錄將經過一段時日才可消除,形同懲
罰,故水桶減半。
故,違規部分板規時,造成發、推文的處分不一致。
【標記說明】
板務標記說明:
M文:板主或板友推薦好文、公告文。
s文:板主整理文章標記用、待確認文章、時效文、
限時改進文(注音文24小時內限定)。
!文:經板主確認禁止討論文(含公告)。
文摘( Tab鍵):各類篩檢訊息、校園或社團活動、
LGBT相關講座或活動。
【其他注意事項】
01 置底文有拍賣、合購區,請板友善加利用。
02 店家文會收錄在精華區,路徑:z-14-2。
03 精華區(請按小寫z觀看)隨時更新各式文章,供板友查詢。
04 文章刪除後都會放在精華區 z-16-15,並視違規文章狀況保留
  一星期或者一個月。
【時效文章】
01 偏離板旨之徵求文請使用 [其他] 分類,贈送文請使用 [贈送]
職場上徵求正職或工讀生請使用 [職場] ,未依規定使用該分類
者板主依職權修正或刪除,此類徵求並非徵人揪團用。
02 時效性文章(其他文、贈送文、職場文)一律掛上 S 記號,以
提醒發文者過期/徵得自刪。
03 相同內容之文章,每七天可發表一次,時間內重複發表或自刪後
再發表都視為違規。
04 請在 標題 與 內文 清楚標明該目的(無論徵求、贈送)之截止
期限;若贈與/徵求多項物品者,請以清單列示已贈出/已徵得
之品項,未標示清楚者,板主將保留此文章一星期後予以刪除
05 依據板規《 看板事務處理要點 - 03 》,本文將收錄至精華區
z-16-8-5, 該處放置 lesbian 板所有現行規範,請務必詳閱
【匿名ID二三事】
本板設有匿名id ShyLes,供欲匿名者或不符發文限制者使用。
相關規定請參考精華區 z-16-8-8 及 ShyLes 名片檔。
本板有發文與推文限制:註冊時間 60 天以上,劣文篇數 3 篇以下
01 來信請於開頭表明欲以何種類別發表文章,欲公布ID須自行放入文章。
02 針對文章內容,板主將先行審核,若不符合板旨、板規,則不代
為發文。且板主保有更改文章標題的權力。
03 匿名ID所有文章嚴禁轉錄。
匿名文章之原作者若欲私下自行轉錄文章至他板,或給予他人轉
錄權(同意他人 轉錄/剪貼 文章內容至他板),請事先知會板主
群。若板友欲轉錄文章,請先寫信告知板主群,板主會代為轉詢
問原作者是否同意轉錄。
04 若未循上述程序徵求 轉錄/剪貼 文章之同意,而擅行 轉錄/剪貼
行為,一經發現,以永久水桶處分。且板主將向所轉錄之板及站
方行使檢舉之責。
05 匿名ID「ShyLes」每天都有大量的信件湧入,為了處理之方便,
此ID只接收板友們的來信代為發文,並不替板友們轉寄信件給原
作者。日後若有回信之信件轉寄至ShyLes,一律不予以告知砍信
處理。請各位板友多加留意此規定,謝謝。
06 匿名ID「ShyLes」稿酬回饋規則,請參考精華區 z-16-8-8-4
【申訴須知】
01 組務位置: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BoyMeetsGirl 男女 Σ男女大不同 → 性板/同志/性別議題
L_BoyMeetsGi 小組 ◎男女大不同組務板
02 申訴流程:
板友寫信 溝通無回應 小組組務板申訴,附上
和板主溝通 → 或是無共識 → (1) 板主處理不當之處
ex: 板主公告或失職
(2) 溝通未果的證據
ex: 板友辯論溝通信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6-10-10 07:48:00
已閱讀
作者: TPhappy   2016-10-10 15:46:00
已詳閱!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1-23 03:17:00
#1OD5hFpa NCCULRJ 沒有拉點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1-23 13:29:00
感謝lewlewbo板友關心板務,已於該文下方推文說明。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1-23 19:41:00
我看到囉~~ 謝謝
作者: yainyain (彥)   2016-11-26 00:45:00
感謝版主,另外想請益版主 同志的、不特別針對女同志的性別議題 是否符合本版貼文的規範?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1-26 01:05:00
同志議題自然是可以的。拉點長期以來都是板務爭議熱區,目前是傾向開放路線,多元的議題討論對社群是有正面助益的
作者: noimpossible (沒有不可能)   2016-12-04 17:17:00
rms/d/1kHkDcKMmW0ZbdSbli67yuQJA9Hch3zToCujaEozc3Ws/edit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6-12-09 20:57:00
#1OIg4D8W michi19 反同婚文章,用[平權]分類並違反板規第3條之a
作者: yainyain (彥)   2016-12-18 16:37:00
沒有要檢舉,而是想提出疑問#1OKcoWMs (lesbian)http://i.imgur.com/UdCJqPX.jpg原來拉點是可以這樣認定的嗎?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6-12-19 00:05:00
我心證該內容有拉點存在.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2-19 00:39:00
該文拉點不只在鄭宜農,原PO要找板友一起聽演唱,"拉子找拉子"按精華區拉點說明屬於兩個女生的情感交集→OK這也是為什麼板上許多活動文的活動性質跟女同志不一定有關但一樣可以在板上揪團、找朋友。
作者: yainyain (彥)   2016-12-19 01:00:00
感謝版主清楚的解釋,這樣就理解了否則以某些版友噓文推文的標準,還以為拉點是看心情決定、以人廢言。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5-01-19 01:17:00
#1OVteoftid:justforyu0文章無拉點,搜尋了這id文章根本是刻意鬧版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5-01-19 10:55:00
收到npn1992板友檢舉,處理中。npn1992板友之檢舉請見#1OWD9dtv 公告
作者: ceemok (屁蛋了現在<3 )   2015-02-15 23:01:00
#1Of3avD5 (lesbian)/id:kaufman/03-c其他蓄意鬧版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5-02-16 00:01:00
查文章#1Of3avD5已由作者自行刪除,該文不再追究。請使用者發、推文留意用語遣詞,避免觸犯板規。
作者: abo520 (abo)   2015-02-16 03:00:00
詳細的版規,認真的閱畢
作者: vboo (阿囉哈)   2015-02-23 10:31:00
該使用→,總會不小心點到推
作者: ninewei (台中小秋嘖)   2015-02-23 12:49:00
詳細版規
作者: drowndeep (溺陷)   2015-03-12 02:14:00
想檢舉#1On0Vhj4/ID:tontonni
作者: tontonni (我是屏撇 丑陋主義 的)   2015-03-12 18:50:00
這只是提案,樓上可以不贊同也可以反駁。那gay板與les板分開這件事是不是歧視?你能不能好好全文看一下。男同女同的性愛不就是性愛兩端嗎?這不是事實嗎?議題總會有正反方的論點,難道多數意見就可以一直有權利檢舉弱勢那一邊引戰。議題不能討論?每個人的成長經驗不同,想法自然有差,你總不能一直用你主流的觀點去批鬥跟你想法不同的人,你可以不同意但不要禁止別人發言,這是一言堂。有人意見不同就把別人打成恐同?
作者: dandelion76 (不好了 孝真學姊又被甩了)   2015-03-12 20:16:00
別拿"提案"一詞來掩飾引戰的事實好嗎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5-03-12 20:39:00
老是用似是而非的概念亂版真是辛苦了呢被劣退的文章轉過來繼續鬧很好玩逆?
作者: tontonni (我是屏撇 丑陋主義 的)   2015-03-13 19:40:00
地雷是用來形容“問題”,不是人
作者: shimo (milk mother)   2015-03-13 20:33:00
為什麼LGBTSEX版有女同的文是問題,還用地雷形容?這不就是歧視引戰?在別版被水桶過有乖一點,這版還沒水桶就繼續鬧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5-03-14 00:31:00
我想檢舉tontonni鬧版 3/11轉過女同是否該獨自開性版的文章 3/13 gay版自開分身 po同樣的議題 3/14連續兩次轉分身的文章
作者: abo520 (abo)   2015-03-19 22:55:00
我忍~屆時喬遷之喜帶萬國鍋/阿潘(帶陳三鼎)去幫妳踩人氣,如何啊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5-03-29 00:48:00
檢舉文章:#1Ose1Lmjid:justforyu0,無拉點,還是累犯
作者: justforyou0 (單單為你)   2015-03-29 22:13:00
樓上,如果在下那篇無拉點罪名成立,那麼,本板的審判官就是慣犯。(報告板主,本人同意您們删除本人這則推文)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5-03-30 00:15:00
對不起, 上面噓錯篇..... Orz
作者: lixiaolu (太陽)   2015-04-08 03:04:00
恕小妹愚鈍,請問無拉點罪名成立為什麼會跟神判官(板主)是慣犯有關係?從哪一點看出來的啊,惡意鬧板就惡意鬧板,牽扯那些就不是鬧板了嗎!*審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5-04-10 23:07:00
有人刑法學的很差還硬要用慣犯這個詞啊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5-04-15 00:19:00
#1OyEkg9Q 違反 板規10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5-04-15 00:23:00
樓上該篇亦違反板規2:不知所云文,請參考,謝謝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5-04-15 11:48:00
感謝板友關心板務,拉點現已十分寬鬆,仍請使用者們共同維護看板討論品質。請見公告#1OyPUGPN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5-04-19 11:16:00
#1OzJu-St 字數不足50字,已有板友推文提醒,且原po於該期間有上線過,但仍未修文補足字數
作者: Architect (仇恨、無恥、父權、暴力)   2015-05-04 03:30:00
檢舉文章:#1P2U7Tlf 檢舉ID:kiesoIFRS 未經同意轉文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5-05-04 22:25:00
感謝板友關心板務,已處理完畢。 請見 #1P2pbP_9
作者: mrdan0824 (蔚藍天空)   2015-05-20 00:51:00
#1P7mcJLV justforyou0 文章無拉點、文章分類不符、有惡意鬧板之情事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5-05-21 17:20:00
謝mrdan0824板友關心板務。查該文有討論電影心動已符拉點
作者: top111111111 (塔波)   2015-05-28 15:30:00
#1PAJaCm0 batuno 版規5 本版禁止拍賣文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5-05-30 22:57:00
處理完畢。謝謝提醒。
作者: sonna0425 (記得)   2015-07-01 21:35:00
#1PLquwg8 alasso 版規3 她在推文中表示港女再找就有了 諷刺香港的朋友 我想版大應該也不會想聽到台妹在找就有了的這種話
作者: alasso ( Alasso!?)   2015-07-04 09:31:00
你好,我以為香港女生都是用港妹這樣去簡稱,並非像台妹一樣好像有點貶義的意思去形容人,如果我誤解了這個詞的用法,抱歉,我不知道港妹是負面語。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5-07-04 22:48:00
已知會板友alasso請其回覆說明於此,希望我們都更留意語言文字的性別意涵與脈絡,讓每位使用者在此都是舒服的。
作者: Orcakiller (Orcinus orca)   2015-07-07 01:47:00
#1PNcsqlF 版規三#1PNcw72p 版規三#1PNdHVgG 版規三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5-07-08 21:44:00
以上三篇均未找到文章,請問是?
作者: Orcakiller (Orcinus orca)   2015-07-15 20:45:00
已經刪惹,還好
作者: lewlewbo (lewlew)   2015-07-20 23:24:00
#1PSBvzbT 廣告?
作者: bettordoe (杯特豆)   2015-08-09 19:44:00
#1PYOaFXU 修文後不符合板規一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5-08-24 21:40:00
============================預計於8/26解除重發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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