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路手帕交竟是狼 男強拉少女進飯店被訴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0-02 01:47:37
前不久看似討論告一段落、提莫板主與板眾之間來回論辯的約砲議題,似乎因為這一篇新聞的轉貼,又重燃討論熱度。
在此標題下回覆主因是本文來自看了這篇新聞後所產生的想法。
看到原轉貼新聞時,老實說我的猜想是,提莫想提醒大家網路交友安全;
但是,我看不到這篇報導和女同志的關連,
甚至,剛好有些部份是我自己的「雷點」。
不過以下我的想法、以及提莫的想法是否真如我所想,我們並未交流。
「手帕交」可以是女同志譜出戀情的沃土,
也可以是戀情無法出櫃時最好的防護。
但同時,「手帕交」卻也常是女同志情感不被當一回事時的指稱。
當我們說兩個女生「只是」手帕交而看不見他們相愛,
那是對女同志及其戀情存在的否認與漠視。
所以如果說拉點來自「手帕交」,我個人完全不認同。
但這是在該報導的脈絡下而言。
其次,
做為一個女性主義者,
我不喜歡家父長式的「告誡」。
在我們的文化裡,
多數(非所有)女生從小被就規訓:要小心、不可以亂跑、不要出去......
我們對自身能力、體力、勇氣等等的概念與評價,
都在這些名為保護的規訓中,一點一滴被削弱,
然後內化為自我規訓、自我設限。
於是我們就真的變成了所謂「弱者」。
所以我認為我們可以來討論怎麼樣的網路交友方式是安全的,
當有那個「萬一」的時候我們可以怎麼自保,
會是最有力量、最有效的抵抗或防衛,
而不僅僅是說:外面的世界很危險(或裡面),
大家嚇得抖抖抖,怎麼辦呢?不知道。
我不確定以上所述,我感受到的、理解到的,
是否正類似不少板友對該貼文提出質疑的原因。
雖然我認為拉點缺乏,但我沒打算用這狹隘的切入點去介入。
因為這反而阻斷了提莫作為板主,和有疑慮的板友們之間的對話與理解;
原本的討論也可能失焦於板主之間的角力。
以往板主並沒有未上任或剛上任就大張旗鼓禁止約砲文,
主因是過往這個議題並沒有成為板主選舉的討論話題,
(這應該也是女同志情欲開放有所進展的體現)。
這次選舉有板友問了參選人的政見,包含我在內的幾位有回應。
而從旁觀角度來看(在討論最烈、並有實際判例發生時我還沒上任),
自討論、產生判例、到新聞報導文,
一路下來似乎演變成提莫不斷在表態禁止性邀約的立場。
但拉板從此就是要追求「潔白無瑕」的目標嗎?
所謂的「空間」一律被關上嗎?
要執行後才知道。
可不可以,讓子彈飛。
我猜繼續提問,提莫依然會給出同樣的回應,
所有討論反而導向「拉板現在只能是水清路線」的結論。
提莫在上一篇回應裡寫道:
「板主作為裁量人,他的工作並不是去窮舉表列那些會衍生判決爭議的關鍵字或說死一個毫無空間可言的正確答案。」
不讓子彈飛一陣,怎麼知道它會去向何處?
在站方還未改規定之前(誰知道會不會改),
一直要板主在前提已被限縮的條件下表態,
希望被撐開的空間,又能如何撐出來?
當然,也有可能即使你我願意讓子彈飛一陣,
最終的空間大小,還是會有人不滿意。
可能有人覺得太寬、有人認為太窄。
就跟拉點一樣可能再戰三百回合都不會有結論。
但我們試著一起摸索那個平衡點,好嗎?
作者: a3340597 (一直被某狗表的小a)   2016-10-02 01:53:00
我認為提莫的立場,是反對<公然的>性邀約
作者: lixiaolu (太陽)   2016-10-02 01:54:00
推平衡點~
作者: a3340597 (一直被某狗表的小a)   2016-10-02 01:54:00
並沒有要全然關上所有的空間,在不違反現行站規(?)的前提下,某些隱約的文可以貼在拉板平衡點超! 重! 要! 希望到時候能給出一個平衡
作者: pbear6150 (Mu)   2016-10-02 02:14:00
推~希望未來有更多不同立場的板友,願意彼此多對話。空間是大家的,與其不斷分割出走,期待是多樣共享的共融
作者: a3340597 (一直被某狗表的小a)   2016-10-02 02:19:00
太過極端只會逼走人,不希望拉板變這樣可以在拉版討論其他情色(?)平台的使用心德啊,可幫忙增加能見度,然後底下推文板友, 可以站內信組群組之類的這應該ok, 告訴別人哪裡可以約, 應該沒事
作者: montrita (小山)   2016-10-02 03:19:00
推版主的理解與用心,加油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10-02 08:37:00
板主管板最好是有共識,建議你們好好討論確認立場,避免一板兩制。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6-10-02 08:46:00
一板兩制不至於吧?也太杞人憂天了...我倒不認為做什麼事都一定要有共識,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非黑即白。如同esasin板主所說的:大家一起摸索那平衡點吧...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2016-10-02 08:51:00
推保護的部分,但你們說的「還沒改的站規」到底是哪一條?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0-02 09:08:00
joy大不是自己都說等站方解釋了嗎?(扶額
作者: sanyaoooo (山藥)   2016-10-02 09:43:00
推~是說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性邀約、性交易那條?
作者: mzt (YOLO)   2016-10-02 10:41:00
推讓子彈飛。
作者: kkes50717 (什麼?S)   2016-10-02 10:47:00
版主不一定要有共識吧,大家彼此討論不是嗎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2016-10-02 11:17:00
等待解釋的叫做看板警察受理規定,站規本身是確定沒有問題的。在扶額之前大家可不可以先把討論的詞用正確?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6-10-02 11:56:00
好累喔上葛ptt喇賽還要先學會各種名詞定義QQ
作者: wilmkcheer (老娘都不老娘了)   2016-10-02 12:50:00
推此文也推e板主,個人認為此文回應的比提莫好太多了!而且「讓子彈飛一會兒」總比家父長式的心態更有彈性和對話空間。如果有板友覺得許多名詞生澀難懂,不如趁現在上網估狗一下吧,認識什麼是女性主義、知道為什麼這個議題會被挑起。
作者: P7253344 (阿米果)   2016-10-02 15:57:00
推,大家一起努力吧!
作者: esasin (玫瑰色)   2016-10-02 18:14:00
我想再回應的,a33大已經在joy大的發文下推文了。如果對於站方規定的詮釋不同,那目前討論也無法再有進展了因為我們都不是站方或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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