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網路手帕交竟是狼 男強拉少女進飯店被訴

作者: wilmkcheer (老娘都不老娘了)   2016-09-30 00:05:52
※ 引述《teemocogs (teemo)》之銘言:
: [新聞] 網路手帕交竟是狼 男強拉少女進飯店被訴
: 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30976
: 時間:2016-09-20 09:34
: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桃園一名宋姓男子,在臉書上成立一個假帳號,
: 並透過交友軟體假裝女性身分,到處認識女網友,宋藉此「釣」到一名未成
: 年譚姓少女後,即脅迫少女同遊宜蘭,並強拉進飯店,所幸路人見兩人拉扯
: 而報案,警方到場將宋逮捕到案,宜蘭地檢署依強制罪嫌,向宋提起公訴。
: 起訴書指出,45歲宋姓男子上個月以女性帳號,在網路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
: 14歲譚姓少女,成為臉書好友,聊天過程中得知「手帕交」譚姓少女許多私
: 事後,便以「出來見面,否則告知你爸爸及家人,你曾交過4個男友」,及
: 「我不會放過妳」等語,脅迫少女見面。
: 譚女驚恐之下,答應與宋於 8月28日在宜蘭火車站見面,宋先強邀吃午餐,
: 接著以「如不進旅館,就告訴你父親,你跟網友見面」,脅迫譚到附近的飯
: 店房間休息,遭到譚姓少女拒絕後,宋即出手搶了少女手機,再以「如不進
: 旅館,手機就不還。」等語脅迫,仍遭少女拒絕。
: 宋見譚不願配合,動手想強拉少女進飯店,因譚的奮力反抗而未得逞,所幸
: 路人見兩人拉拉扯扯立即報案,宜蘭分局 3名員警到場後,查獲上情,將宋
: 當場逮捕,然後送辦。
: 宜蘭地檢署認為,宋強拉少女的行為,依強制罪嫌起訴;至於恐嚇的部分,
: 因宋的恐嚇內容未危及譚姓少女的安全,所以不起訴處分。
身為板眾的一份子,可以請問板主張貼一則社會新聞...
不說「拉點」,請問這則新聞跟LGBTQ有什麼關係?
我以為拉板的議題(或是文章、風氣),是應該跟LGBTQ有所關聯並擁抱多元
不管是以嬉鬧、嚴肅、學術、草根、筆戰或是有爭議的方式討論均可
重點是:『這則新聞跟同志議題有什麼關係?』
你知我知最近有在看拉板文章的人都知,
最近一夜情和床伴等文章在某種程度上是被受限於站規(學術網路&教育部)約束,
實際上,真心需要一夜情或是固定性伴侶關係者,
自然會以模糊的發文以暗示性的文字帶過,這一切的過程,彼此談妥即可。
我知道Teemo板主對於此事的立場為何,
也猜想或許Teemo板主是因為之前爭論一時的ONS或床伴系列文,
藉由這則新聞暗示拉板板友板眾要小心一夜情可能的風險或人身安全。
不過今天我的好友說了一句話,個人覺得有幾分道理,在取得她的同意下轉述這段話:
「戰勝恐懼最好的方法不就是要更理解這件事嗎?
若真的這麼擔心上網交友受騙,那應該要做的就是面對人就是有交朋友的需求,
如何保護自己又可以安心交友(或交媾)才是要做的吧!」
打到這裡,我想起一個例子
過去我們的性教育總是很隱諱的帶過,
導致青少年甚至許多成人對於「性」仍有許多不解或誤解,模仿錯誤的觀念(如A片)
或是面對性事上也懵懂的不知道該如何保護自己:導致懷孕、性病...
回過頭來將焦點聚集在本文,
我想,與其限縮敏感議題的討論空間,
倒不如讓攤在陽光下上大家討論,透過互相批判式思考、交流、分享,
才能夠知道自己應該在此事上抱持何種態度?
我並非要求標準齊一化,而是希望大家能夠針對這個議題,不管你的立場和主觀想法是
什麼,是否能夠放下個人本位思考,進而了解提倡者的想法,想想,為什麼有一群人與你
的想法/道德觀/價值觀不同呢?
面對這個議題時,女同志性資源的匱乏是不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
在多數人的主觀認定:『女人是因愛而性的刻板印象』中,
為什麼有人有這些需求,不也是可以討論的一個面向嗎?
身心障礙者的男同志還有殘酷兒發起的手天使的幫助,
而相對弱勢的女同志身心障礙者呢?這一點似乎很少被深入觸及耶!
難道她們都沒有相關的困擾嗎?
我的結論是:
顛覆一下你的大腦的慣性思考,對於未知恐懼的事物,盡可能的理解不同立場的人們,
並開啟對話的橋樑,才是比較良善且不狹隘的的溝通方式,不是嗎?
作者: yiank (yiank)   2016-09-30 00:19:00
請問板主,「拉點」在哪?
作者: Gruwell (自由寫手)   2016-09-30 00:43:00
推推!
作者: yuhsun (蔡步步)   2016-09-30 00:44:00
認同戰勝恐懼最好的方法是要理解而非加深恐懼
作者: abo520 (abo)   2016-09-30 01:00:00
戰勝恐懼最好的方法就是要理解恐懼,期待這議題開啟,讓拉拉們能有機會深入的探討、反思與交流。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2016-09-30 01:14:00
推。板主若非在暗示約炮文,則此文沒道理出現在拉板;若有暗示意味,則拉板該禁的恐怕就不只約炮文了。
作者: ee18 (光光)   2016-09-30 01:19:00
推推
作者: c1841y (琦琦琦琦琦)   2016-09-30 01:22:00
推~
作者: hsyinu (事情真多)   2016-09-30 02:07:00
作者: mien (..)   2016-09-30 02:10:00
不能再同意你更多了
作者: goodday13 (好天氣女孩)   2016-09-30 02:58:00
我也覺得那篇到底拉點在哪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09-30 06:26:00
我以為提莫是在提醒「女性」對於「網路交友」需保持「一定的警覺心」,不要因為沒有發生事過前,因為是在拉板,就覺得「很安全」,忘了該有的基本警覺性。拉板的某些板友,不知道怎麼的,覺得在拉板就很安全,不會像UT那樣亂,不會遇到異男,但事實上,拉板沒有也無法做任何防範避免異男裝拉子的事情發生,拉板板眾仍需維持一定的警覺性。
作者: mowchi (≡貓棄≡)   2016-09-30 07:30:00
我以為拉點是假扮女性身份認識女網友
作者: kle123 (克雷壹貳叁)   2016-09-30 08:15:00
一個拉點,各自表述?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2016-09-30 09:24:00
樓樓上,新聞標題不是明寫了「手帕交」嗎
作者: mimimi555 (米米)   2016-09-30 09:30:00
講得挺好的
作者: mowchi (≡貓棄≡)   2016-09-30 09:52:00
手帕交閨中密友:指的是女性要好的,無話不談的女性朋友,也可稱為閨中密,姐妹淘。很多拉子情誼不也是從手帕交發展出來的嗎?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2016-09-30 10:02:00
所以樓上認為女性認識女性/女性好友的文章就適合po拉板喔那我跟好姐妹的互動文也可以po拉板囉?不敢相信不久前把一百分女友逼退的拉板如今對版主這麼寬容
作者: P7253344 (阿米果)   2016-09-30 10:12:00
因為“狼”方,使用女性帳號,認識女網友(是要提醒版眾小心意圖不軌的男性吧!)
作者: schizosoul (教皇)   2016-09-30 11:58:00
哦,So sweat~~> <,感覺貼心那以後類似新聞一個都不要漏喔,不要只在戰約砲話題時PO喔~~> <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09-30 12:21:00
不是之前先有板友「公開希望板上多宣導相關風險」的嗎?http://i.imgur.com/nF1mPpa.jpg可能和有人質疑過男性假冒女性,在網路交友拐騙女性的成功率有關吧?(之前的討論串裡,也才看到有人以為在拉板就很安全(?),不會遇到異男……(攤手))我不知道你為什麼要發這篇文章,但提莫從來沒有反對拉子約炮,也沒有反對任何人約炮。提莫只是把「現實生活,已知,非個人杜撰,非個人腦補的實際例子」貼出來,讓人知道而已。你說了:戰勝恐懼最好的方法不就是要更理解這件事嗎?那理解「就是有女性會被男假冒的女網友欺騙」,「就是有男人會假冒女性身份上網,不只是在網路上騙人,還把女網友約出去幹混帳事」應該很基本吧?連理解這些事實都沒做到,怎麼去戰勝,怎麼去避免自己像新聞中的傻女孩一樣受騙?難道妳要寄望沒有權限看註冊資料的拉板板主幫妳把關。食品安全,只能查有無已知危害人體的成份;資訊安全,只能查有無已知的資安漏洞,不知道的食安問題,資安問題,根本無從防範或是查驗,你想要談如何安全,那先了解「不安全的實例」,不是很基本?
作者: imdidi (大牌不大牌)   2016-09-30 13:07:00
看樣子眾板友對於拉點還是很在意,很多板友覺得我是拉子發文就是拉點,那拉板板主發文是不是也能算是拉點呢?先不談論此新聞是不是有拉點?該不該出現在拉板?我覺得原po說的把敏感的議題攤在陽光下討論,蠻好的,我也覺得應該這樣~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09-30 13:10:00
老實說,我搞不清楚原PO到底受想把重點擺在「約炮討論串中板主對約炮一事的立場與發新聞文的動機」,還是「該文與拉板的女女同性情慾關聯性低落」爭議性上。
作者: imdidi (大牌不大牌)   2016-09-30 13:17:00
那請原po來解答囉~每個人看文的重點都不太ㄧ樣,我看是覺得後面是重點啦,但有人看前面是重點,所以就來討論吧!
作者: mowchi (≡貓棄≡)   2016-09-30 13:30:00
私以為板主是想藉此提醒大家儘管是在網路上相談甚歡的手帕交 都還是有可能造成約會危險 也許以後發表客觀的文章還要再加上發文者的主觀意見才能讓人了解用意所在 才不至於引起爭議?
作者: imdidi (大牌不大牌)   2016-09-30 13:35:00
先推原po補充部分~說的我蠻贊成的,那篇新聞的確沒有相關LBGTQ,但也許是板主好意提醒,希望板友們注意,後推mow大說的,若能這轉貼新聞加註發文者的主觀建議,也不失為ㄧ個好方法!
作者: lefe (支持香港真普選)   2016-09-30 15:46:00
我也想知道這則新聞和拉版的關係, 請版主解釋
作者: pretzel (椒鹽卷餅)   2016-09-30 17:59:00
總覺得如果是別人po那篇 情況就不一樣了飯?ㄝ多打了飯....
作者: yiank (yiank)   2016-09-30 19:04:00
我也不知道版主至今不出來解釋他貼這篇文章的原因,但上面有人一直幫版主腦補是什麼意思,我也只有一個問題,拉點在哪?
作者: bumloveme (Charming)   2016-09-30 19:52:00
或許有可能是少女不想出櫃 才稱是手帕交
作者: q3810 (戒指的秘密。)   2016-09-30 20:04:00
看了樓上 我已經搞不清楚是幫板主腦補還是幫記者添加素材惹
作者: joyceh (hangyichen)   2016-09-30 22:35:00
樓樓上是沒有看到交過四個男朋友的部分嗎 到底怎麼腦補的(雖然我要強調看見雙性戀 但這篇新聞甚至無法推論這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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