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題] 板規好煩? "姐姐"旋風?

作者: pan0800 (pan)   2016-09-23 20:00:08
雖然身為視茫茫 髮蒼蒼的上年紀一員 ,
不至於玻璃心到要鞭 要噓就崩潰 , 各位請自便 XD
發文只想替尚未揭曉 走馬上任板主群說幾句話(不知道是誰當選 好期待 ^^
另外還有最近掀起的"姐姐"旋風 .
板規是板上發言自由的最低限制 ,
使用前要先閱讀知道範圍在哪 , 是來這個板發言的基本義務 ,
願意提醒遊戲規則的板友是善良 , 承擔魔人說法太沉重 ,
這原本是 po 文者就該注意 ,
而頻繁遊走邊緣踩線 , 起爭執要板主解決 ,
以平均上線人數 每天來個一件 , 再增加十個板主也不夠這樣操 ,
請體諒未來的兩位勇者 , 願意為這個無給職提供服務和熱誠 .
再來是有感而發 justforyou0 板友的"姐姐"系列文 .
願意分享生活經歷和看法是好事 ,
只是從另外一個角度 , 不也剝奪了過程所累積歷練? 即使是挫折失敗.
我們無法藉由相同/類似的環境或條件 , 而複製出另一人的人生 ,
當然這是個人想法(天生反骨的傾向) ,
或許板上年輕朋友更喜歡有"名師"指點一二 XDDD
在下18歲時 , 也渴望有人能解救我逃出失戀深淵 , 考試失利 ,
只是沒有當時候的苦澀甘甜 百轉千折 ,
永遠不會知道擁有的可貴 , 選擇的忐忑 ,
這是過程換來的經驗 , 旁人說破嘴也無法灌頂的.
會生出本篇最大動力是來自於
justforyou0 板友在以下文章中提到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74554087.A.601.html
"傳統婚姻制度下,
異性要走上述兩種過程都很理所當然,
然而同性卻不是。
所以同志們就會一直去吵說:
我要結婚、我要結婚......
(「吵」是「爭取」的意思,只是比較口語,沒有貶抑的意思)
能結婚以後就會吵說:
我要人工生殖、我要代理孕母、我要領養小孩......等等。
姊姊不會阻止想吵的人去吵~~
只是,要讓會吵的人去吵,
不會吵的人少去吵,
不然會愈幫愈忙,
令人反感,反效果。"
今天同志族群有著同等異性戀的婚姻生殖養育的權利時 ,
想必也沒有人有哪個閒工夫去和政治人物打交道 ,
再者justforyou0 板友用上了"吵"這個字 , 特別加註沒有貶抑的意思 ,
我想有沒有貶抑 , 是不是口語 ,
最好鑑別方式就是請教 justforyou0 板友 ,
會對職場長官或者長官的長官說 "你在吵什麼?"
會對同僚說 "你在吵什麼?"
會對下屬晚輩說 "你在吵什麼?"
答案呼之欲出 .
個人不懂為什麼 都在拉板上了,
會如此輕率的用"吵"字來口語形容同志族群爭取權利 .
包含上述 ,
很多 在下並不認同(宗教 父權 ...) ,
只是個人認知 , 就算要吵架也要有所獲 ,
板上既然開放噓文 , 就事論事 噓得有所本 ,
至少還有討論切搓下去的進步空間 .
而畏懼負面回應 , Po 文者限制讀者不能評論這點就更詭譎了,
因果關係 選擇不在公開的社群板面發文才是吧 !
學然後知不足,教然後知困,教學相長.
性平會的組織目標,性平會主席又是個什麼樣的官位?
在下也特地去找敝公司HR瞭解了一下 :p
作者: Wulakey (苜蓿芽)   2016-09-23 21:33:00
忠言逆耳,責難無以成事,有時不如春風化雨,潤物細無聲~
作者: wagorillaz (wa)   2016-09-23 22:16:00
還是有身為基督徒的同志認為,同志不得結婚,違反教義及神的旨意,但此人是否反串不得而知。個人認為會參考她意見的人沒什麼思辯能力,抱歉,政治如此不正確。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6-09-23 22:20:00
求問樓上的推文是指?
作者: santorini94 (santorini94)   2016-09-23 22:31:00
有點覺得小朋友都聽取這位姐姐的想法,會有點消極,人生會失去很多樂趣及色彩。
作者: Wulakey (苜蓿芽)   2016-09-23 22:37:00
問:毛毛蟲為什麼不會凍死? 答:因為牠不認識冬天。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6-09-23 22:37:00
不同意見就算人身攻擊?!公開版搞得像個版
作者: nononos (遠走高飛)   2016-09-23 22:48:00
樓上,我也不同意妳的意見,但我不會說妳〝妳的中文能力很差,練好再來發文〞或是〝都一把年紀了人格有問題記得看醫生〞,這種話吧?不同意見很好,但無法就事論事,本就缺乏討論的空間吧p大,對於妳說的just版友無法容忍別人的意見,我覺得不是這樣。不過我同意妳對吵字的觀點。至於宗教、父權的話題,我本就沒興趣,所以不予置評。如果閱讀版規是義務,那發表不同意見時,就事論事而不對人多做評論,我想是基本常識了。
作者: hsioulin (hsiou)   2016-09-24 00:43:00
時間與經歷淬煉人生的體悟
作者: nononos (遠走高飛)   2016-09-24 01:01:00
嘻嘻,推妳的回應,很對胃XDDD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師醒)   2016-09-24 01:38:00
我都無視她XDD
作者: purple0347 (阿J)   2016-09-24 06:19:00
看了一次文,之後就直接略過不想看
作者: shenyuf (什麼才是永恆)   2016-09-24 06:22:00
跟樓上一樣,看過一篇就跳過後來的相關文
作者: LoveJxJ (JJ)   2016-09-24 08:10:00
以前領教過那id了,冷處理即可(眼神死)
作者: Wulakey (苜蓿芽)   2016-09-24 09:21:00
作者: angel71   2016-09-24 10:28:00
看了一次後面直接跳過
作者: Wulakey (苜蓿芽)   2016-09-24 10:35:00
我這星期的傲慢病變得好嚴重,得多抄幾次心經消業障(合十
作者: ob0101321 (0101321)   2016-09-24 10:42:00
覺得拉版隔一陣子就會有奇葩跳出來|||
作者: nononos (遠走高飛)   2016-09-25 00:58:00
怎麼會無趣?wwww,那我是噴桶,吃飯必喝湯XDDDD
作者: pan0800 (pan)   2016-09-25 15:15:00
生活中,總有人比自家爸媽還關心為什麼不結婚一事,既然婚姻是終身大事,我只好嚴肅面對 認真回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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