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活動] 台北英文口說練習團

作者: newnewest (newnewest)   2016-06-28 13:46:56
※ 引述《severe008 (Hehe)》之銘言:
: 揪 團 者: Lia
: 活動內容: 英文口說練習
: 活動時間: 每週三晚上七點到九點
: 活動地點: 台北火車站附近咖啡廳、或者公館附近茶館
: 預估費用: 自己的飲料錢
: 活動人數: 3人以上成團
: 聯絡方式: 意者請站內信
: 其 他:
: 本團已經成立約半年了
: 目前想招大概2-3位新成員
: 每週三練習時間大概是兩小時
: 主題會由當週Host決定
: Host會由群組成員輪流輪值
: 主題可能是討論某個演講或某篇文章的內容
: 每個人要輪流針對該週主題以英文說說自己的看法
: 所以練習的兩個小時蠻充實的 XD
: 會練習到英文聽力以及英文口說
: 關於團員們的英文程度
: 幾個團員有多益金色證書
: 幾個成員是從國外留學回來的
: 還有幾位是國外打工渡假之後回國的
: 我們很希望能找到程度相仿的女孩們一起練習
: 單身非單身都沒差
: 只希望如果你非單身現在的交往對象請是女生!!!
: 另外
: 強烈希望你一個月至少能參加2次左右~
: 如果有興趣的話
: 快來信加入吧!!!
: 來信請附上
: 1. 大約的英文程度
: 2. 想加入的動機是什麼?
: 大概就這樣
: 如果有什麼問題歡迎來信詢問
: 謝謝妳的收看~~
這群組在篩選人選時不知是以什麼為標準,也許有誤會,但還是公開我們的信件往來以供
之後想入群的拉友參考。如果是一般聯誼群組以顏質當參考那我可以理解,但學術性群組
也這樣,那真的讓人很嘔氣。
作者: jane14222 (Sunday)   2016-06-28 13:56:00
想跟原po練習口說
作者: bumloveme (Charming)   2016-06-28 14:00:00
那原po來找我練口說吧,我不在意岩質
作者: malib (:))   2016-06-28 14:05:00
想跟原po加一
作者: daisy0625 (peiru)   2016-06-28 14:06:00
想跟原po練口說推
作者: whyiknowu (幫幫忙好嗎)   2016-06-28 14:13:00
想跟原波練口說~
作者: Zelda2010 (Zelda)   2016-06-28 14:17:00
跟原po練口說+4
作者: severe008 (Hehe)   2016-06-28 14:28:00
我下午有事,晚上再回你文。你腦補太多了。
作者: kimblue (比目魚)   2016-06-28 14:28:00
原po我可以找你練嗎?
作者: comet60538 (膩膩安)   2016-06-28 14:43:00
投票過程只單就所得到的訊息來進行,有誠意不是應該要先自行告知可以來的次數、英文程度等其他資訊方便成員選擇,團員(我是團員之一)所選擇的人選皆有明確並主動告知出席次數與程度等資訊。照片只為確定你是女生而已,如果這樣的解釋您還不開心,那就沒辦法惹。
作者: bumloveme (Charming)   2016-06-28 14:51:00
樓上,原po不是說有告知嗎?真的是眼界大開,原來這種群還會被投票偏低拒絕,幸好我沒寄信~
作者: severe008 (Hehe)   2016-06-28 14:57:00
我文章甚至回信內容都有提到希望新成員出席率能夠高,有些來信者直接第一封信就告知他很有興趣,之後可以每次出席,那我想我投票給那樣出席率高的人也沒有錯?
作者: albee1205 (bb)   2016-06-28 15:05:00
要參加讀書會沒有提到程度跟能出席頻率,被拒絕是當然的啦,畢竟大家都是為了提升程度吧(?)是說跟邀團的人溝通一下不更好,必苦在這抱不平?另外看到「顏值」實在不舒服,現在是怎麼了,當大家都那麼膚淺嗎><
作者: tesseracter (超正方體人)   2016-06-28 15:14:00
原PO的英文能力條件感覺嚇嚇叫,但應該是報名踴躍所以原原PO才以固定格式來回絕資料不全及未錄取的人。就跟找工作一樣,第一次要求資料沒有準備好就不要有太高的指望會被錄取啊~
作者: aikidou (哈囉)   2016-06-28 15:32:00
那為何原po不在第一封信中,就將要求的資訊直接告知?!而且將信件公開好像也不是很道德…
作者: jiongtzu (句點王。)   2016-06-28 15:33:00
所以原PO覺得被拒絕的原因是因為岩質嗎?
作者: albee1205 (bb)   2016-06-28 16:00:00
補噓!總覺得應該理性溝通也該尊重人家
作者: jiongtzu (句點王。)   2016-06-28 16:22:00
再看了一次原文 你自己也覺得可能有誤會 那為什麼要先公布私信?根本不知道癥結點在哪裡 不會私下解決 是要上來討拍嗎?
作者: LebronKing (每天都被自己師醒)   2016-06-28 16:59:00
兩邊有誤會吧 一邊不知道收人有限、用投票制,也不知道該盡力展現自己的活潑或多麼熱愛英聽另一邊覺得只是晚回何必放上來公審
作者: batsukirei (凱特)   2016-06-28 18:08:00
原原po的文只要求來信附照片和動機啊噢 抱歉看錯了...是英文程度跟動機...補噓回來
作者: selenachin   2016-06-28 20:08:00
其實妳唯一一句英文就少了the
作者: newnewest (newnewest)   2016-06-28 20:11:00
這我有想過,但妳不是也看懂了嗎
作者: selenachin   2016-06-28 20:16:00
我看的懂,跟對不對有什麼關係呢?
作者: newnewest (newnewest)   2016-06-28 20:34:00
我一開始是寫中英夾雜,後來發現不太好,才又改,但沒改全才變這樣,也不想再回去編輯了,手機要打那麼多字蠻費時的,如果S大很質疑我英文,那建議私下口說不然這邊會戰不完
作者: selenachin   2016-06-28 20:44:00
沒有要戰啊,不過提出一個可以改進的點,然後接著妳的話回,怎麼講的好像是我要戰?就我看起來是妳太敏感了
作者: newnewest (newnewest)   2016-06-28 20:49:00
好的,謝謝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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