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4KJau9MtpM
在tlw板看到這個MV《這是最後一次》,
很有感觸,想說說我的感想,
也分享我生命中出現過的她她她~
歌很好聽,MV的內容我經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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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自己曾經是MV中那個長髮女孩的角色,
男方高大俊美斯文有禮上進,得家族眾人喜愛,
但為了忠於我自己,也不耽誤他,
我跟他說,對不起,我無法和你一起經營人生…
所以我們結束在所有長輩期盼著我嫁給他的關頭。
和MV差不多,大學開始就有個女的叫「學姊」在身邊,
一直到她出社會還黏著我,一黏好幾年,
但是等到她想嫁的時候,就毫不猶豫把自己嫁了。
和MV沒演出來的(二女愛得死去活來)劇情「不一樣」的是,
我並不愛她,因為她有著我很討厭的某些女人的特質,
例如:有美麗的外表和體態,很愛花時間打扮和逛街買衣服,
卻一年也沒看過她肯花點時間看本培養氣質的書。
她有胸圍,沒有胸襟。
聖經有句話在形容這種女人:
婦女美貌而無見識,如同金環帶在豬鼻上。
講得真好!
我卻讓這種女人黏好幾年(我大概算另一款豬吧?!)~
這個我不愛的人嫁了,我都調適了一段時間(我哭過嗎?有,哭慘了~),
更何況,如果你的遭遇是:
你和她,彼此相愛,最後年紀到了,她嫁了,你留下來,而且單身很久,……
那麼,我不只為你流淚,我的心還為你淌血……
然後,你沒有灰心喪志,還努力做一些事,把小愛化大愛......
這樣的你好值得人珍惜,所以請不要懷疑為什麼我那麼愛你……
我愛你,不是因為同情,在我還不知道你的事的時候,
我就很愛你了(這是該知道的人都知道的事),
那愛,之前帶著遠遠的崇敬,
現在則是很想親近,很想委身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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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學姊」相處的經歷,讓我體會到,
為什麼二個人可以「沒有愛」仍然結婚生小孩組家庭?!
因為人可以「習慣」,人很怕「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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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還經歷過MV沒有的那些她她她…:
有個婚姻幸福,還想跟我談戀愛的她;
有個嚷著要跟我結婚,可是後來又不准我跟她處在同一個屋簷下的她;
有個家庭美滿,還想咬我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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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誤會,我不是什麼大美女人間天菜,
我也不是什麼帥T(那些她她她大多美美的,都比我高)。
所以我一直覺得:
人很奇怪。
人的情欲若不受管理是有無限可能,真的。
人的情欲是「流動」的,的確。
以邏輯來說,「人的情欲是『流動』的」這句話如果成立,
那麼表示,人可以從異性戀變同性戀,也可以從同性戀變異性戀。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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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個走可愛路線,有人緣,講話有料的人。
講話有料,因為我很喜歡閱讀書籍,
加上從小就被訓練邏輯思考,所以心思靈敏,善於觀察。
我很貼心,不太會保護自己,
可是我有種懂得保護和疼愛別人~很母性的~愛人的能力。
我外表很無害,誰都很好親近我,
那些她她她不管已婚未婚,對我不會有防備,我對他人也少有戒心。
我所遇過的那些她她她對愛的需要,
讓我覺得不少「女人」其實是得到一種病,
一種叫「缺乏母愛症」的病。
我覺得這不太需要社會學的什麼研究來證實,你我心知肚明。
華人傳統社會重男輕女的觀念存在千百年了,
華人社會的女性在懷孕後,大部份會不自覺期待第一胎是兒子,
在當上有兒有女的母親後,
也不自覺會把比較多的愛和關注投在兒子身上,
所以,女兒們比較容易得到「缺乏母愛症」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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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我和我的T媽媽》真的是很特別的影片,
我覺得最特別的地方是T媽媽的職業「乩童」~
我想講的是,
基督教文化傳入台灣約一百五十年,
目前還不那麼被台灣社會所輕易接受。我很習慣。
目前被同志圈所憎恨著。我可以理解。
但是,我們可不可以看到那部影片的時候再想一想,
是「什麼樣的文化」讓一個六十多年前的鄉下小女孩沒有辦法好好受教育,
(啊!是女的…。不曉得她出生的時候,她的父母親怎麼想?!)
以致於她長大了,沒有比較好的生存之道,然後必須去當「乩童」,
又是什麼樣的成長過程讓她後來有那麼混亂的感情生活,
而她似乎還活得很無所謂?!
這要怪基督教嗎?
可以拜託有心人去看一下「馬偕博士回憶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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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曾在我生命中出現的她她她~~
讓我後來覺得,我必須管住我自己,因為我的愛非常有限。
如果再遇見下個她,心軟就把自己又給出去,
我的人生會失控,所以我去信仰基督教,
在聖經的指引下,用上帝的道劃出自己感情的界線。
成為基督徒的我一直保持單身,並不是因為被掰直,
也不是同性戀信主後的「後同」什麼鬼的~~
我能單身很久是因為我本來就是能夠獨處的人,
我很享受自己獨處的時間和單身的自由。
懂得處理感情的界線後,我不會再把自己當上帝去幫助別人,
我的心情變得比較輕鬆,人變得更快樂。
在我能力範圍內,我做自己能做的,能力範圍外的,我交託給上帝。
例如:
有個告訴我不想再當同性戀,可是看到我又發作的她~
她向我出櫃兼告白。為何她有勇氣這麼做?
因為我讓她覺得有安全感,如此而已。
我外表不T也不婆,就是一個普通女子,
也不是因為她有什麼dar(這點我問過她)。
她當然不知道我的經歷─
但我知道我的經歷讓我可以在聽到她的故事時,
仍然用輕鬆的心情、溫和的眼光看著她,
我不會有任何令她不舒服的表情,還有,
我不會東家長西家短亂講話。
我沒有接受她的告白。
她說每次想到我就會哭,我也只能一直鼓勵安慰她。
我從沒想過要用掰直她的方法來「治療」她(雖然她自己很希望被掰直)─
這種事我完全無能為力。
因為她,所以我知道直或彎勉強不得,
不能隨便掰,會死人的,我太了解了。
~嗯湯啊~
我在想,如果不是因為我有上帝的管制,對她,我大概又要給母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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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我內心其實很宅,從年輕到現在的資深熟女身份都一樣,
能宅在家就不會抛頭露面,
我從不會主動去交友聯誼找對象(更別說透過網路交友平台了),
若熱心人士要幫我介紹,常常是為了給面子而去。
我不喜歡男生(←是說不會和他們建立親密關係,
並不是說不能跟他們相處或成為好朋友)。
我對婚姻本來就沒有任何憧憬,
也從無生兒育女的想法~
我很小就知道自己的想法和別人不一樣。
但「知道」和「行道」不一定一樣,要通過「考試」才能證實~~
所以,那些十六歲就有女朋友的板友們,
等二十六歲你再看看……等三十六歲你再看看……
每十年你再看看……
你如果很年輕,千萬別高興得太早,
請及早鍛練自己堅強的心志,免得到時你心碎成灰無法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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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教會尋求主並不是為了被掰直,然後過「正常人」的生活~
要過「正常人」的生活,對我而言好簡單,何必那麼麻煩跑去教會~
只是,我愈是去教會了解基督教文化,
就愈是喜歡,
而且愈是分辨得出華人傳統文化害人不淺的地方,
我覺得華人女性的問題是被自己的文化害慘的~
不要小看拜祖先那個可惡的鬼文化~嫁人的女人從來就不算什麼祖先的,
更何況沒嫁的。
相較於「信耶穌得永生」←我不曉得這句話到底困擾了我們什麼???
我們沒有信耶穌的阿嬤死後會怎樣我們實在管不到,
反倒是,我們阿嬤的阿嬤當初如果信了耶穌,
現在的我們命運可能會不一樣……
我們可能不用打工,
父母也會資助我們受更高的教育,
和我們的哥哥一樣;
也可能會像歐洲像美國,
我們現在就可以和女朋友結婚了……
我不想再講,所有腦筋會想的人,
都可以自己去思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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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教會感受到上帝是照著我原來的樣子接納我、愛我,
我從來沒有覺得被上帝控告或厭惡,
耶穌就是被莫名控告和厭惡他的人釘十字架死的~
面對這樣的上帝,我只有感受到被理解、被接納、被愛。
至於教會那些人呢~
我是在「信上帝」,不是在「信人」~
他們沒有像上帝那樣完全了解我的一切,所以我不會對他們亂生氣~
就算有氣,上帝對我了解和接納的愛,也足以讓我有能力饒恕他們。
我是基督徒,我愛女生~女生才可愛~
我很忠於自己,像你一樣。
我的忠於自己是經過考驗的,像你一樣(我的考驗還不少)~~
所以當我在和你(或任何板友)分享上帝的一切的時候,
我的動機怎麼可能會是想要把一個跟我一樣
忠於自己的你(或任何板友)掰直呢?!
自己彎彎,把別人掰直,那你(或任何板友)真的可以叫我「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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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這首歌的主唱謝和弦是何許人,我不知道。
PO出這MV的友板,
為什麼友板有板友推文說對主唱很感冒(所以會忽略他的歌),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形象」很重要,務要謹言慎行,
因為人很主觀,人很容易貼人標籤:
就好像女主管一定很兇悍,
就好像同性戀者是不正常的人,
就好像教會總是要把同志掰直,
就好像同志的性生活都很淫亂,
就好像謝和弦很____。
奇怪的是,我們不喜歡給人貼正面標籤,
但是負面標籤我們很容易牢牢地貼在別人身上。
所以,要洗刷負面形象就必須付出更多的努力,
否則,你就算唱了一首曠世鉅歌,
那些本就對你很感冒的人也不會聽。
(如果他聽了而且肯定你,他還算是寬容的人)
我很喜歡「喜劇」類型電影,
不是低俗趣味,是嘲諷式高級喜劇那種。
曾經看過一本書說,寫得出高級喜劇的電影編劇,
其實是「憤怒的理想主義者」,
因為他知道,這個社會有很多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待改善,歧見須消除,
但是「講沒有用,講也是白講」,所以用取笑的方式來寫劇本,
表達他無法實踐理想的憤怒……。
我這才明白自己為什麼常常講話語帶嘲諷(我更會自嘲)……
因為我是很願意與人溝通,在團體中也是會表達意見的人,
(我特別愛為弱勢者,或者為無法發言卻被誤解的人講話)。
但是隨著社會歷鍊多了,會發現有些事情真的「講也沒有用」,
所以,當我覺得講沒有用的時候,就不講,然後冷眼旁觀……
直到某些人的想法和言論很不堪的時候,
我才會用一種事不關己又揶揄嘲諷的方式講話,
因為那是能為被歧視者發言,
而且能氣死別人,可是又不會氣死自己的意見表達方式。
(有幽默感的人才不會輕易被我惹怒)
是啊!我是慎怒的理想主義者(我還以為自己是浪漫的現實主義者呢!)
我在想,搞不好我會是個很好的喜劇編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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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基督徒,當我在教會,聽見對同志的偏見,我一定會講話,
就像在這裡,如果有「恐『基』」現象,我也會澄清,所以
《這是最後一次》在這裡,對我生命中重要的你說這些話。
如果我分享了上帝或自己的教會生活,
結果因為你不了解詞彙的定義,
而可能有了誤解的那一切,我都很想澄清。
就算我們溝通上真的有問題,我永遠澄清不了,
我也想在這裡告訴你,
我沒有任何一刻的動機是想把你掰直,
掰直了,你跑去嫁人,那是我的損失。
恐同的人很令我不舒服,恐「基」的人一樣令我不舒服,
我覺得基督徒同性戀(簡稱「基同戀」)很可悲,
因為他們 裡外 都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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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愛」不只是一時的電光石火,
能令人持續感到滿足和幸福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是需要努力的。
我覺得【聖經】裡面哥林多前書第13章的愛篇,是千古奇文,
她的內容有一部份就是那首叫【愛的真諦】的歌(即,這首歌出自聖經)。
那是對「愛」的定義的最高詮釋。
我努力過了,如果我能給你的愛不是你想要的,
那麼我最後只有這個期望:
我可以不被誤解地被你遺忘……